這是我第一篇正式的仿寫的短篇小說。
正文:(根據真實人物改編)
有很多人,都是純真的傻子。和其他傻子們不同是,
他們往往為同一類事情經年累月地,犯傻!
好的,純真的傻子們,請舉起你們的雙手!不要讓我點名!
我曾以為,愛情就是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的性沖動,或者是每天身旁必備的廉價煙。或者是我與生俱來的文字。
我享受那種,國文老師叫寫詩,别人抓耳撓腮,半個字都蹦不出來。
而我随便擺弄幾下,分分鐘甩全部同學幾條大街的感覺,也許這就是裝逼的快感吧。
但我從來看它不起,這種快感雖然便宜,但是無時無刻都在,想什麼時候出現,它就可以什麼時候出現。
于是我就無法控制地,讀了更多文學類的書。
在這之後,我遇到了學曆巅峰和社會巅峰的人,暫且叫他w博士。
這天,w博士很苦惱,因為他在那個地方呆了太久太久,整天不見天日,于是想要作詩排解寂寞。
他以為會像往常一樣,因為看守人,文化層次大多在土裡,而他則在雲端。
但不幸的是,遇到了我。
是的,那種狀态又來了,随随便便劃劃水,就把他的文學驕傲打回原形。
好可憐,已經不見天日很久了,還要被他看不起的人打落最後一點驕傲。
但更不幸的是,他終究依靠強大的學識扳回一局,畢竟w博士,百死而不僵。
那以後,我們成了能夠暢談人生的一對忘年交,直到有人給他下了最後通牒。
我離開了那座城市,帶着和他還不錯的回憶。
……
是的,我愛抽煙,但極度讨厭喝酒。因為我認為喝酒會讓人失去判斷的理智,而我無法忍受沒有理智的痛苦。
這是因為我愛做股票,盡管這些年我從來沒有依靠過它,而大富大貴,但就是愛它。
後來,就和它“假離婚”了。
還有一位小妹妹,什麼都不跟我說,但她的朋友都說她很喜歡我。
我相信這個不是真的,因為,我有着充足的單身經驗!而且,誰會喜歡一個膽小、怯懦的人呢?
當然,當我願意相信時,微信已經把我拉黑了。
某天我遇見了她,那真是一個發着光的姑娘,閃閃發光的涼鞋,文雅的配飾、純色的衣服,整體是那麼和諧美麗。
世界上所有女人,也比不過她的美麗。于我而言,那真是我,有史以來遇到過最最漂亮的姑娘。
這麼說吧,喜歡不夠強烈,愛不夠正式,我想和她結婚。這是我,有别于畢十三的地方。
她有個很好的上司和夥伴,上司和夥伴是一個人。她普通的臉龐,說明了她的确是個普通人。但她的工作室,說明了能力和美貌無關。
她們都有着差不多的身高,不同的是,普通姑娘有對象甚至可能已經結婚了。
她還有一群不錯的,朋友。還有一位特别的朋友,給人第一眼的感覺,昨日黃花的大齡婦女。
另外一個小夥伴,跟我是同行,寫書的。可能和她唯一相反的是,她比較喜歡邊說邊寫,而我隻是不說隻寫。
有次放假前的聚餐,我喝了點酒,于是我的性格格外開朗起來。
我們談到了很多,比如詩經、我自己給自己取的名字。因為我對自己的原名不太滿意。
我确信我喝的不算太多,但讓人想不通的是,那個時候,她變的更加耀眼與迷人。
我确認,自己真的遇到了愛情,因為我遇到了勢均力敵的朋友。
後來,我離開了這家“小作坊”,我的愛情也沒了,因為我沒有勇氣和她說那三個字。
現在我變成了一個勞工,但我在讀林奕含、魯迅時,發現了,我不再厭惡文字,明白了我對文字的怦然心動。
什麼是愛情呢?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