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鲁政委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代理保险业务,报行合一

2024年5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取消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废止了此前“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的条款。这一方面有利于商业银行丰富保险产品货架。另一方面,银行网点在选择引入保险产品合作方时将可更市场化和灵活,银行网点的渠道强势地位将有所加强。

《通知》再次强调“报行合一”要求,明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在2023年上半年,股份制银行代理保险收入快速增长,曾一度有效支撑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长。但是2023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报行合一”等要求,银行代理保险收入对整体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贡献已开始下降。

结合《通知》精神,短期内,2024年商业银行代理保险收入在“报行合一”等因素影响下将受到较大负面影响。但是在中长期,银行代销保险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上升将推动该市场健康发展。同时,随着银行渠道地位更为强势,保险代销手续费也可能在中长期出现回升。

2024年5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1]。

一、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数量限制

在《通知》中,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同时,明确《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银保监办发〔2019〕179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废止,即“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条款不再有效。

这意味着,未来与单家线下银行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将不再存在数量限制,这一方面将有利于商业银行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货架、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产品。另一方面,银行网点在选择引入保险产品的合作伙伴时将可以更为市场化和灵活,银行网点的渠道强势地位还将有所加强。从中长期来看,这或将使得保险代销手续费在“报行合一”改革出现下行之后,出现一定回升的可能。

二、再次明确“报行合一”要求

在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上,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在合作层级上,金融监管总局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其法人机构的书面授权。”

这是继2023年8月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再次强调银保渠道“报行合一”的相关要求。据媒体报道[3],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8月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10月发布《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2024年1月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保渠道“报行合一”提出了明确且严格的监管要求。其中,明确了保险公司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在“报行合一”政策中的责任,要求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出单费、信息费等名义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同时,还提出了对于渠道套利、账外支付等问题,必要时应向银行延伸检查等内容。

整体来看,监管部门将进一步严格落实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解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过去通过不规范手段抢占银保渠道市场份额、扭曲市场造成价格失常等行业乱象,进而规范银保渠道市场、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回归服务客户的本源。

三、“报行合一”后,短期保险代销中收将有所承压

从公布数据的股份制银行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股份制银行代理保险收入快速增长成为了支撑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重要部分,但是2023年下半年以来,代理保险收入对整体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贡献已开始下降。

从代理保险收入同比增速的情况来看,2023年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以及民生银行代理保险收入增速分别为9.33%、92.00%、50.70%、59.33%,均维持较快增长。但与2023年上半年相比,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以及民生银行保险收入增速均有所放缓。从代理保险收入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情况来看,2023年全年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以及民生银行代理保险收入占比分别达到14.63%、4.53%、8.53%、5.06%,与2023年上半年占比相比,该占比分别下降5.03、2.09、4.95、4.31个百分点。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与此同时,招商银行在公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指出,2024年第一季度,招商银行代理保险收入25.24亿元,同比下降50.28%,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重较2023年下降3.31个百分点至11.32%。

整体来看,在短期内,2024年商业银行代理保险收入在“报行合一”等因素影响下将受到较大影响。但是在中长期,银行代销保险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上升将推动该市场健康发展,有助于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拓展合作范围、促进长期深度合作,探索转型发展的新路径,切实提升客户综合经营能力。同时,随着银行渠道地位更为强势,保险代销手续费也可能在中长期出现回升。

注:

[1]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EB/OL],2024/5/9[2024/5/10],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61126&itemId=928。

[2]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2019/8/28[2024/5/10],https://www.gov.cn/xinwen/2019-08/28/content_5425215.htm。

[3]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再发文,必要时向银行延伸检查!》,金融时报[EB/OL],2024/1/23[2024/5/10],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8859842580659866&wfr=spider&for=pc。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免 责 声 明

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CIB Research Co.,Ltd.)(中文简称“兴业研究公司”)提供,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根据国际和行业通行准则,并以合法渠道获得,但不保证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告阅读者也不应自认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

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反映本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我司有权随时补充、更正和修订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本报告内容仅供报告阅读者参考,一切商业决策均将由报告阅读者综合各方信息后自行作出,对于本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相关研判是基于研究员本人的知识和倾向所做出的,应视为研究员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所在机构。我司可根据客观情况或不同数据来源或分析而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不一致或表达不同观点的报告。研究员本人自认为秉承了客观中立立场,但对报告中的相关信息表达与我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务请报告阅读者独立做出评估,我司和研究员本人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中的信息及表达的观点并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投资建议,不能作为任何投资研究决策的依据,我司未采取行动以确保此报告中所指的信息适合个别的投资者或任何的个体,我司也不推荐基于本报告采取任何行动。

报告中的任何表述,均应从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理解,并不含有任何道德、政治偏见或其他偏见,报告阅读者也不应该从这些角度加以解读,我司和研究员本人对任何基于这些偏见角度理解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采取行动保护自身权益的一切权利。

本报告版权仅为我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表。除非是已被公开出版刊物正式刊登,否则,均应被视为非公开的研讨性分析行为。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我司对于本免责声明条款具有修改和最终解释权。

金融行业 | 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化规范化——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