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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播撒司法“阳光雨露”——《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综述之四

作者:中国审判
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播撒司法“阳光雨露”——《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综述之四

文 | 本刊记者 沈洋

“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希望人民法院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法律统一适用,兼顾法理事理情理,加大保障力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依法惩治。”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表示。

民营经济不仅是大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新时代新征程,要充分发挥好民营经济这个生力军和重要力量的作用,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强调,最高人民法院致力于完善平等保护制度体系,确保民营企业在法律面前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地位,同时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格权和财产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第四场访谈,介绍人民法院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新举措新成效。

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播撒司法“阳光雨露”——《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综述之四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第四场访谈,介绍人民法院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新举措新成效,图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在接受访谈 摄影 胥立鑫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2023年12月27日,全国工商联发布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结论显示,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改善的满意度持续增强,在要素、政务、市场、法治、创新“五大环境”中,法治环境评分连续4年稳居榜首。

“部分网络自媒体基于博取流量、吸引眼球等动机,在互联网空间散布不实信息、发表不实言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高晓力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人格权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完善平等保护制度体系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对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的制度供给方面十分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做实依法全面平等保护,保护守信践诺、弘扬契约精神,以法治的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对于最高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法治环境方面的工作,高子程如是评价。

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释放出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信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时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统一公平诚信市场竞争环境、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提升司法审判保障质效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高子程表示,《意见》全面梳理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先后出台一系列司法政策和文件,不断完善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过去的一年,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以法治的‘确定性’维护发展的‘稳定性’。”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说。

周伦军指出,人民法院坚持将社会危害性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一审、二审对16家企业、34名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依法宣告无罪,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42件86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谣言等方式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名誉权等人格权益的纠纷时有发生,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扰。

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其中,小米公司诉网络侵权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依申请及时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及视频,防止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名誉权的损害,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名誉权的司法态度,极大地增强了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维权的信心。

“这个案例也警示自媒体运营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应诚信客观发声,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诚信、文明、有序的舆论环境。”周伦军说。

全国人大代表、华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连增表示,人民法院对诋毁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名誉,企业之间恶意竞争、互相诋毁等问题作出回应,亮明司法态度,让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能够安心办企业谋发展。

保护公平竞争创新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法治环境。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关注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3年办理的两家“专精特新”民营企业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都是国内智能物流机器人领域的“独角兽”企业,双方有多起案件陆续诉至法庭。办案团队了解到他们之间的纠纷后,秉持实质解纷和促进合作共赢的司法理念,通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全面和解,“一揽子”解决双方在各级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的14件知识产权纠纷,不仅使企业聚焦经营,还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新赛道”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精确性、有效性需求十分迫切。”马一德建议,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人民法院可以引入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统筹谋划构建跨行政区划的知识产权案件专门管辖制度,系统、合理地规划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布局,进一步加快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专门化建设。

浙江一家纺织印染企业多次受罚,导致资金链断裂、陷入半歇业状态。对此,当地法院会同环保部门一同督促该企业合规整改,促使其得以偿清债务且全面复工复产,2023年第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5.7%,实现了生态环境、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多赢共赢”。

“通过此案,可以看到人民法院积极督促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让企业脱胎换骨,为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汝州市家家靓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于莉称赞道。

大力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帮助民营企业增强“免疫力”,也是2023年人民法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转变办案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合规经营问题及潜在风险,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真正做到对民营企业既“真严管”又“真厚爱”。

2023年3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加入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并指导地方各级法院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实践,对于依法可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民营企业,与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对658家涉案民营企业在适用刑事合规程序、依法从宽处罚的同时,促使其合规经营。

“应当看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法院和法官对企业合规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影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推进;配套机制不够健全,有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保障、监管机制不到位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力度破解改革中的疑难和瓶颈问题。”高晓力表示。

有不少代表委员表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需要各种配套机制的完善,才能最大限度地把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诉源治理”这个更根本、更重要的作用发挥出来。

“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多方合力。”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的领导;要争取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接、深化协同,形成合力;要建立起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司法各个环节为合规留出接口,实现全流程贯通衔接,强化可操作性。

破产重整助企重生

中小微企业经济实力、抗风险能力都比较弱,往往饱受不平等合同条款、拖欠账款之苦,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只有给予倾斜保护,才能实现实质上的平等保护。

“民营企业多数为中小微企业,普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容易陷入财务危机。但有了法治助力,企业就能走出困境,民营企业心中就有了底气、信心和动力。”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安保集团忠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机场分公司项目副经理黄大勇了解到,人民法院通过完善企业重整识别机制,依托“府院联动”,依法拯救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助推民营企业东山再起。

“重庆市三级法院通过不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挽救了当地多个陷入困境的企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黄大勇说。

2023年,各级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多元解纷机制、小额速裁、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低成本地解决涉中小微企业纠纷,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账款。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法院引导其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获得“早救”“真救”,通过公平清理债务获得重生。

202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2.85万余件,化解不良债权2.32万亿元,成功挽救762家企业,盘活资产8790亿元,稳住了118397名员工的就业岗位。

那么,“无产可破”的僵局如何破解?

梁某于2018年开始创业,债务滚动累计达75万余元,最终无力偿还。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债务、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裁定适用个人破产重整程序,与债权人协商免除利息和滞纳金,除了每月用于全家四口人基本生活的7700元之外,其他收入均用于偿还债务,三年内偿还本金。梁某努力打拼、积极偿债,提前15个月完成履约。2023年6月,这起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执行完毕。

周伦军认为,本案的审理,为个人破产重整案件提供了“实践样本”。法院通过个案办理积累经验,也向社会传播了个人破产制度挽救“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导向,体现了个人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展示了个人破产制度的拯救与保护理念,为个人破产制度的深入推进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个人破产案件的审理,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坚信,司法能让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好。”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说。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坚持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行,基本实现了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的全覆盖,同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及时实现权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法院在执行中确保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依法挽救陷入财务困境的民营企业、彰显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典型案例。

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东营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健康发展系列执行案中,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案涉烂尾楼依法引资恢复项目建设,妥善化解近900个债权人的8亿余元债权,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职工就业得以稳定。

周伦军介绍,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不断降低执行成本,让更多“真金白银”装进胜诉民营企业的口袋。同时,各级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中多做“放水养鱼”之事,少行“竭泽而渔”之举,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及时回笼资金,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刘贵祥表示,在财产处置中,人民法院灵活运用临时解封等法律手段,允许被查封人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尽可能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使企业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在执行进程上,对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或者被执行人、案外人提供合适担保的,人民法院依法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张荣华深有感触地说,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能动落实、积极作为,通过出台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等多项创举,以审判工作现代化助力民营企业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5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39期

编辑/徐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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