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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公寓成危楼欲重建,为何这么难?

作者:南方周末

最近有媒体报道,广州市花都区一栋50年楼龄的住宅危楼,居民自筹800万元,将在原址重建一栋新的电梯楼。这件事情能成为新闻,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危楼原址重建在中国并不多见,居民自筹款项更是极少;二是整件事情从动议到施工,前后仅花了半年时间。这么短的时间,一般小区收齐物业费都很困难,原址建楼这么大事,竟能如此顺利?

仔细阅读新闻,发现真相隐藏在细节里。这栋五层危楼只有二十多户人家,由于年久失修墙体开裂,早被鉴定为D级危楼(《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最严重的一档)。多数居民已搬离,只剩少数退休老人在住。估算费用,平均到每户的筹款约30万元,一些老人拿不出钱,反对建楼。花都区住建局就会同街道上门劝说,承诺政府将对项目整体补贴50万元,针对困难住户专项补贴(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并联系银行低息贷款,提供资金支持。

在这些因素的加持下,项目顺利推进,仅用半年就启动施工。倘若该栋旧楼规模很大,楼况稍好住着很多人呢?推进难度大概要翻几倍。倘若没有政府积极介入,劝说协调,财政补贴(这大约是决定性因素),这栋旧楼的重建,则是几乎不可能。

把细节信息补齐,事情的全貌浮现,我们看到了熟悉的那一面:中国的危楼原址重建,实际上非常困难。多数中国城市人群居在公寓式单元楼里,已有几十年时间,危旧楼也见过不少,几乎没听说过居民自筹经费拆危重建这种事情。事实上,这也是广州市第一个政府指导下的该类项目,带有探索的意味。

住宅维修基金,为什么很难用

中国当下的城市楼房,大部分是近三十年建成,楼龄较短,尚不构成危楼,但也有很多需要加固、修补或美化的情况。城市中心区或老城区,1980年代前建成的房子,则大多进入了旧危楼范畴,需要加固重建,有的甚至需要安全鉴定。

可稍具城市社区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不说拆楼重建这种大事,就是动用住宅维修基金(即公共维修基金),对楼房进行必要修缮,也是千难万难。

据法律规定,住宅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大会管理,由物业公司发起使用,以尽物业维护之责——现实中,物业公司并不想惹麻烦,多由居民提出申请,业主大会要做出表决,物业公司向主管部门递交。这个过程非常麻烦,不只是程序繁琐,很多现实阻力就难以克服。

有的社区分商品房、回迁房和安置房,收费标准不同,一些旧小区甚至没有收过。业主的分户账面余额不足,不愿补足,则涉及费用分摊难题。更常见的是,不同业主的耐受程度不同,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案有分歧,倘若基金不足需要补缴,议事则几乎难以通过。

社区公共财产的“公地悲剧”

住宅老旧破损,妥善加以修葺并美化,有利于提升居住质量,拉动房价和房租,进而提高大宗财产价值——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对业主都极为有利。倘若危楼原址重建,更是天大的好事。

可现实生活中,当涉及众人利益时,情况就变得复杂。有的人面临实际困难不愿出资,有的人自觉获益不足生怕吃亏,还有的人纯粹只想“搭便车”。老旧楼房新装一部电梯,往往要拖好几年,邻里吵得老死不相往来,更何况修楼建楼这样的大事情。

中国的城市居民买房,所获私有财产的范围很有限,基本只限于房屋之内。房屋之外从走廊到电梯,再到楼房墙体,小区绿地,都属于共有财产。看似人人有份,行使权利时又受到诸多掣肘,保障利益的成本极高。社区公共区域的财产价值,又占居民房价值的很大比重——某种程度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恰恰这部分的财产价值,贬损毁灭得最快,居民很难做出补救。经济学上的“公地悲剧”,在社区共有财产这件事情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美国公寓大楼有同样问题

不只中国的城市社区如此,美国也面临类似情况。美国城市公寓住宅的所有权,大多属于某家公司,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向住户收取房租。有单一管理者,公寓住宅的建筑安全和基础设施(水电燃气等)算是有保障。在安静整洁方面,公寓住宅的情况要差得多——公寓房租本来就不高,租户参差不齐,管理成本特别高,对一般小毛病物业公司也就听之任之。

类似中国城市住宅的产权模型,美国其实也有。2021年6月,美国佛罗里达州一栋12层公寓楼发生坍塌,造成97人死亡,1人失踪。这栋大楼已有超过40年楼龄,却不是传统意义的老破楼房。楼内上百个单元里住满了业主,楼下还有泳池,看起来它更接近高档公寓。问题出在,这栋大楼是由业主共有,并托管给物业。

早在大楼倒塌前几年,陆续有建筑设计商、业主、物业公司反映,大楼存在原始设计不合理,墙体开裂、建筑渗水等情况,需要加固维修。维修费用高昂,业主们不断拒绝,并将安全警告视为建筑商的伎俩。出事前几天,泳池供应商还指出,泳池渗漏已让车库到处是积水,情况危急,可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佛州公寓倒塌并非意外,而是在众人瞩目中奔向毁灭,这才是最大的悲剧。

当前中国有数量更多、楼龄更老、情况更危急的老旧危楼。要最大限度避免悲剧发生,除了重视建筑安全,常修常检,更要在机制上解决“修楼难、重建难”问题。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什么住宅应当修缮,适用何种表决程序,如何收费和分配利益,这些都需要理清楚,形成规则。从这个意义讲,广州市花都区“危楼原址重建”项目有很大的探索意义。

根据法律规定,中国住房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满自动限期(费用问题未解决)。城市住宅的设计寿命是50年,这50年是指设计寿命时限内正常使用,通常无需大修——50年期满,倘若建筑质量完好,符合安全标准,也无需强制报废。

解决“修楼难、重建难”,不仅解决当下危楼问题,也利于财产传承。中国人买房,往往集齐好几个钱包,花数百万元之巨。住房是多数中国家庭的最大宗财产,一般要传给两三代人。这些财产的存续保值,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所有人关心。

在更大的话题上,还需讨论新的住房模式——比如增加建设用地供应,放开对独栋和别墅的管制,让普通中国人也像美国人一样享受一宅一户。当每个家庭自负其责,管理自己的住宅,“修房难”也就不会成为问题,杭州最近对禁墅令松绑,或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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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杰

责编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