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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勋: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缅怀社会学家苏国勋教授

苏国勋: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缅怀社会学家苏国勋教授

苏国勋老师离开我们将近一周年了。2021年2月1日,大陆著名社会学家苏国勋教授因病辞世,享年79岁。他是中国社会学在新时期恢复重建后成长起来的第一代社会学家,他的研究领域为社会学理论、社会学方法论和社会思想史,其研究成果深刻影响了中国的社会学界,也培养出了许多优秀的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者。

苏国勋教授1942年生于北京。1965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外语系俄语专业,1978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跟随贾泽林先生攻读硕士学位,修习苏俄社会学;1983年随陈元晖先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西方社会学理论。1987年底获博士学位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理论研究室主任,1992年晋升研究员。2011—2017年,任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苏国勋教授是韦伯研究领域的专家,著作《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系国内社会学界最早对韦伯学说进行介绍和评论的文献之一,是中国大陆研究韦伯的开山之作,对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该书详细地介绍了韦伯的生平和当代“韦伯热”兴起的原因,清晰地阐明了韦伯的宗教社会学、政治社会学思想,更对韦伯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进行了评述。是国内较早用韦伯的视角来审视现代性的学术著作。2016年商务印书馆增补了苏国勋教授关于韦伯研究的几篇较为晚近的文章,重新审视了中国语境中的韦伯研究,展现了国内韦伯研究的发展历程,更是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领域的重要作品。

苏国勋: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缅怀社会学家苏国勋教授

2006年起,苏国勋教授带领青年学者在商务印书馆组译“社会学名著译丛”,以介绍国外经典社会学理论研究成果,这套书十余年来常销不衰,受到社会学专业学者和广大读者的赞誉。

苏国勋: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缅怀社会学家苏国勋教授

部分书影

由苏国勋教授撰写的丛书总序融入了他对社会学这一学科的理解以及对理论发展的展望,苏教授指出:“对社会学来说,所谓增强学科意识,除了参与、观察变革社会的实践之外,就是要提倡阅读经典、研究大家,舍此别无他途。” 去年商务印书馆推出了封面设计全面升级的“社会学名著译丛”,以更好地延续、发展这套丛书,纪念主编苏国勋教授的贡献,也继续为中国社会学者的研究提供支持。

苏国勋: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缅怀社会学家苏国勋教授

新版部分已出书

其中《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一书的中译本序言也由苏教授撰写,篇幅不长但是内容丰富而精彩,对于理解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极有价值,展现了苏教授在这一领域深厚的功底和学养。特此摘编,以飨读者,并缅怀苏国勋教授,苏先生千古!

苏国勋: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缅怀社会学家苏国勋教授

《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

中译本序言

熟悉社会学思想史的人都知道,德国著名社会学家M.韦伯早年毕业于柏林大学法律系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但终其一生,他都以经济学家的身份在弗莱堡、海德堡和慕尼黑等几所著名大学里先后被聘任为经济学教授;而学术界又都公认他是著名的社会学家,其学术著作,无论是从文化论上着眼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题为“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的一系列(包括中国宗教、印度宗教和古代犹太教)比较文化史研究,抑或是从制度论视角立论的洋洋数百万言的鸿篇巨制《经济与社会》,都被评价为社会学这门学科的理论奠基之作。韦伯25岁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大学任教,56岁英年早逝,再除去因精神疾患而修养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兵役-军旅生活的时间,真正从事学术活动大约只有21年左右。但他在短暂的生命中徜徉于社会科学几个主要领域,留下了丰厚的学术遗产,成为社会科学界泰斗,实属德国学术界一个异数。无怪乎雅斯贝尔斯在韦伯逝世当年(1920)发表的一篇纪念演说中就曾表示,把韦伯定位为某一特定专业或学科是不恰当的,韦伯是“我们时代中精神上的伟人”、“人文学科的伽利略”[《论韦伯》]。

近读由何蓉翻译的瑞典学者斯威德伯格的著作——《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感触颇深。该书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韦伯关于“经济社会学”(economic sociology)这一概念的界定、设想、及其主要研究内容,并对它在韦伯社会学思想中的地位、沿革做出了翔实的分析,目的在于揭示韦伯的“理解的社会学”(understanding sociology)真谛是将社会行动背后的利益驱动与结构制约二者结合起来,这是认识由各种社会行动构成的社会现象背后所遮蔽的主观意义之“理解”(verstehen)进路的关键,阐明了为什么说韦伯是社会学史上第一个将利益-动机-制度分析与社会类型-文化-结构分析做出整合的尝试者。不仅如此,本书还向读者简单明了地介绍了韦伯心目中的全新的经济学概念——“社会经济学”(social economics,韦伯使用的是Sozial konomik)的设想,阐明社会经济学,作为一门内容广泛的科学,何以应该包括经济理论、经济史和经济社会学三个部分。韦伯认为上述三者对于理解任何一种经济现象都是不可或缺的,其中经济理论的作用尤为重要,因为正是在经济理论中利益驱动的类型才得到精确的阐释,这说明韦伯不仅高度重视经济理论,而且也表明他要把社会学进路带入经济学研究并试图用“社会经济学”概念取代当时德国学术界流行的“政治经济学”。维斯德伯格的这部著作资料翔实,对许多概念、范畴的阐释虽然旁征博引,但出处、沿革、细微含义的差别都交待得十分清楚;所论述的问题,凡出自韦伯的见解都在正文中讨论,其他人的观点则放入注释中详细列出,条理清晰一目了然;对问题的分析深入浅出,把韦伯著作中晦涩艰深的理论概念阐释得晓畅易懂,实属不易。这部著作对于我们全面地理解韦伯的社会学思想,矫正一段时间以来在理解韦伯上过于倚重文化论视角的“路径依赖”是大有裨益的。本书与此前出版的这位瑞典学者的另一部著作《经济学与社会学》(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一起,也为我们进一步开展经济社会学研究、正确处理社会学与经济学的关系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参考和借鉴。

上个世纪80年代前后,当社会学界引入韦伯思想之际,正值国际学术界关注东亚经济腾飞与传统儒家文化之间相互关系的时刻。在此期间,60年代美国汉学家曾就“儒家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先后在日本和韩国召开了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80年代初香港也举行了“中国文化与现代化”的国际学术会议。其中心议题就是探讨儒家伦理与东亚经济起飞的关系,许多人试图用韦伯的宗教观念影响经济行为的思想去解读东亚经济崛起和现代化问题;其中有将“宗教伦理”视为“文化价值”者;也有将“儒家文化”当作“新教伦理”替代物者,在解释东亚经济崛起和现代化时把儒家传统对“四小龙”的关系比附为基督教对欧美、佛教对东亚的关系;还有人将韦伯论述的肇源于西欧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精神推展至西方以外,譬如日本,等等。所有这一切,无论赞成者抑或反对者,都使传统上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地区围绕东亚经济腾飞而展开的文化讨论,与韦伯关于现代资本主义起源和中国文化的论述发生了密切关系。处于这样的情境和氛围之下,加之当时国内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伊始,由于较长时间的唯物主义传统教育而避谈精神、观念因素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作用,而一旦开放开始接触外界事物,致使人们更多关注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以及总题为“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的一系列比较文化史研究,尤其重视与中国文化相关的《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顺理成章地就把韦伯诠释成了一位文化论者。相对而言,那时较少关注制约人们社会行动背后的经济-制度因素的决定作用,因而对以《经济与社会》这部论述其经济社会学主张的晚期(1910年以后)著作(包括《经济通史》、以及为其比较宗教学所写的 “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导论等)在韦伯社会学思想成长中至关重要的整合作用认识不足,总认为与物质利益相关的经济制度方面的问题属于经济学范畴,并非社会学的论域。只是随着中国经济增长规模的不断壮大,物质利益因素在社会生活所扮演角色愈益显著,人们对韦伯经济社会学思想的兴趣也日益增长,加之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人们开始更多从利益分析角度看待其社会学主张,与此相联系,对韦伯的研究也就自然地开始转向从制度论面向加以解读了。从目前国内学术界有关“经济学帝国主义”的讨论中不难看出,主流经济学家大多从利益驱动解读社会生活,而社会学家则更看重社会结构的作用,这也符合20世纪国际学术界的一般趋势。在社会学内部,具体到对韦伯思想的认识上,也存在着文化论视角与制度论观点的分野,其间的一个分歧表现在,文化论者更重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以及一系列比较宗教研究在其思想中的地位,而制度论者则推崇两卷本的鸿篇巨制《经济与社会》以及《经济通史》等晚期著作的重要性。

研读斯威德伯格的这部著作,对我们化解上述分歧大有助益。尽管本书是以《经济与社会》和《经济通史》为主要线索来论述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但主旨却在于阐明韦伯的进路是将利益动机分析与社会结构-类型分析整合起来,凸显制度论与文化论的联手互补,而不像国内一些“经济学帝国主义”论者那样,各逞其能式的、一厢情愿的越俎代庖。作者用了三章的篇幅对“经济与政治”、“经济与法律”、“经济与宗教”的相互关系做了分门别类的论述,不仅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作用和反作用的基本原理具体化,而且对于二者之间辩证关系的诠释也有许多发人深省之处。譬如,在斯威德伯格看来,所谓制度,并非就是规则的构成,而是可以“靠社会关系观念化为不同形式中的利益”。而每当提到“利益”,人们不仅首先想到的是物质取向的关切即“物质利益”,并且立即会把它归入经济基础范畴。可是在韦伯那里,利益却被区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两种,并认为两种利益都能成为诱发社会行动的动机;而精神利益又被解释为身份、声望、爱国心一类的民族感情、以及渴望获得拯救和对来世有更好地位的企盼即所谓“宗教财”(religious benefits)等等。在经济学取向的“理性人”假设中,物质利益毫无疑问是诱发个人行动动机中的决定或唯一因素。然而,当两种利益相互抵触而精神利益又比较强大成为能抑制物质利益的因素时,那些追求精神利益的人不是不顾、而是如何兼顾物质利益而做出其社会行动的呢?韦伯在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题为“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的一系列比较文化研究中,从历史角度对此做出了深入的探讨。而且不止于此,韦伯与现代经济学家的不同之处还在于,他论证了能诱发个人行动动机的不仅仅是物质利益,还包括传统和情感等属于观念形态的精神旨趣。换言之,一般意义上的观念-物质之间那种非此即彼、对决、排他性关系,在韦伯的方法论看来纯属社会科学的“理想类型”,只有在理论思维的抽象中它们才会以纯粹的形式存在,在现实生活中它们从来就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彼此包容的、即所谓的“嵌入”(embeddedness )关系。这样一种看待利益的观点,无疑在原有的经济学意义上增添了社会学意涵,其立论的基础已然超越了“经济人”的预设,还包含了“社会人”(Homo Sociologicus)的内容。斯威德伯格在概括自己的这部著作时曾写道:“韦伯在许多方面都不同与今天的经济社会学家,这不仅表现在他在经济史和法学等方面的博学,最重要的区别点还在于,韦伯坚持认为,人类行为有两个因素组成:利益和社会关系”,“两者常常是纠结在一起,不可分开,譬如,制度就不能视为是规则的组成,它们可以更好地概念化为靠社会关系锁定在不同形式中的利益”(《经济学与社会学》中文版序言)。这一结论性的意见不仅使我们看到,无论文化论抑或制度论,在认识韦伯思想的局部时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整体上又都有以偏概全的弊端;而且对于正确认识社会学与经济学的关系、剔除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中各种“XX学帝国主义”的僭越,都将获益良多。

熟悉社会学思想史的人也都知道,在社会学的创立阶段,孔德曾把这一学科设想成一门系统地表述社会重组(秩序)及其历史发展(进步)普遍规律性的社会科学,其中对社会学的“普遍性”和“总体性”提法包含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包罗万象的、甚至一厢情愿的解释,唯独没有提到社会学研究中的经济内容,适足表现出他的唯理智论(intellectualism)倾向。在古典社会思想家中强调经济维度重要性最力的当属马克思,其次就是韦伯,前者以倡导唯物主义历史观驰名,而后者则以“社会经济学”取代德国学界的“政治经济学”而著称。韦伯晚年曾组织编纂一部卷帙浩繁的《社会经济学大纲》以取代当时德国流行的《政治经济学手册》,为此他广邀德语世界的著名经济学家参与撰稿。尽管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而中断出版,但从1914—1930年《社会经济学大纲》就已累计出版十余部著作,有50余位知名经济学家参与,其中比较著名的有熊彼特的《经济分析史》、冯·维塞尔的《社会经济理论》、以及韦伯本人为大纲所撰写的《经济与社会》。前两书早已成为经济学的名著,后一书则被视为社会学的经典,而当初它们都是作为《社会经济学大纲》的组成部分而出版问世一事却已湮没无闻了。

在19世纪的德国经济思想史中,社会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代表着经济学的两种不同研究方式。原则上社会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近义,都表示经济具有社会性质,在表意上社会经济学可能更为恰当贴切,而政治经济学与国民经济学词义上更为接近,都与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发展相关。从1914年出版的韦伯为《社会经济学大纲》撰写的总序中可以看出,在韦伯心目中“社会经济学”是经济科学最现代和“最适合”的名称,其内容涵盖的领域相当广泛,包括经济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经济与自然、技术、人口、种族的关系。按照这种看法,经济科学不仅包括经济,而且还包括经济对社会、社会对经济的影响,这是韦伯早在写作“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的‘客观性’”(1904年)一文时就已阐述过的观点。据此,对经济现象的研究要涉及到不同门类的学科,他提到的有“经济理论”、“经济史”和“经济社会学”。而这三门学科都属于韦伯所说的“文化科学”,这意味着对“经济的社会行动”的研究除了与利益驱动相关的因果说明外还必须有意义的理解。换言之,经济社会学与经济理论、经济史在一个广义的经济学即“社会经济学”的框架下共同合作,这才是韦伯心目中能胜任研究“经济的社会行动”的经济科学。在社会经济学这几个主要领域,韦伯生前虽然并未写出经济理论著作,但他在经济史和经济社会学方面都有重要建树。

那么,社会经济学具有哪些结构和内容呢?从韦伯1914年出版的为《社会经济学大纲》撰写的“总序”中可以看到,社会经济学研究三方面的问题:如何分析经济现象;现代资本主义的本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不同分支。以该大纲名义出版的有关第一个题目的著作题名为《经济的基础》,共分为三个内容:“经济与经济科学”;“经济与自然、技术的关系”;以及“经济与社会”。其他两个方面由几位经济学家(包括熊彼特、冯·维塞尔等人)执笔,韦伯把第三个内容留给了自己并为之撰写出了《经济与社会》的同名著作。值得注意的是该书第二章标题为“经济行动的社会学范畴”,其主旨内容是韦伯专门对经济制度和经济行动的社会学研究。它与早先写作的《古代文明的农业社会学》、《经济通史》等属于经济史的研究不同,也不同于《经济与社会》中其他各章那些属于广义的社会经济学内容,而是阐发了韦伯心目中的狭义的经济社会学主张。这部分内容,过去无论社会学家还是经济学家都未进行过很好的研究,但它对于深入地挖掘韦伯思想的经济学维度、全面地理解他的社会学主张却具有至为重要的意义。

斯威德伯格通过对韦伯后期著作的考察,将其经济社会学建树概括为两点不同于一般经济学家的进路:1)经济的社会行动可以概括为由利益驱动的、指向他人行为的行动。它包含以下几层意思:透过个人赋予行为以主观意义,使基于刺激-反应模式的自发行为(behaviour)成为具有意向性的自觉行动(act);透着这一意义,行动也指向他人行为,使行动成为(社会性的)互动,并从而使以个人为起点的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methodologically individualism)的社会研究进路(亦即以社会行动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成为可能。不过,这种个人主义只是方法论上的,其实质仍是社会性的互动,而非经济学假设的鲁滨逊式的原子论个人。卡尔·波普在《历史主义的贫困》中从哲学上对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做出了细致的分析,而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的结构》则在社会理论上以“意志论的行动理论”(voluntary theory of action)之名延续了这一进路。2)所有行动者(actor)假定都以“理性”(reason)的方式行动。所谓理性的行动(rational action ),大致可界定为以实现某种利益为目的的有意识的行动,其中的利益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物质利益通常是指行动达到的某种客观结果,这是一种工具合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精神利益是指一些主观偏好、倾向,如政治的、审美的、宗教的、伦理的旨趣或观念,这是一种价值合理性(value rationality)。因此,理性行动既是工具合理性的,也是价值合理性的。正如斯威德伯格所概括的:“(社会)经济现象必须以行动者本人所秉持的意义来理解;所有用来分析(社会)经济的概念必然伴随着分析性的抽象,无论它们来自哪一种社会科学。”这样一来,本来属于形而上领域的、观念形态的、亘古一成不变的“理性”,就在经验层面亦即社会行动上被分解成工具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两部分。与这两部分内容有关的还有以计算为核心的形式合理性(formal rationality)和与绝对价值相关的实质合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从这一对相反相成的概念之间的张力关系中,人们可以得以从非常不同于当前主流经济学家的角度去趋近经济与伦理的关系问题。换言之,在韦伯眼中,理性早已失去了形而上假设的超验本质,变成了社会学探索的启发性工具;与其说理性是一种无法验证的假设,毋宁说它是一个描述行动动机性质的变量,其合理性内容和程度取决于社会和历史,而决非超历史的。这是韦伯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上所主张的要区分事实与价值的本意,它是一种“分析性的抽象”,而与政治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后来在他的政治哲学(神学)中从启示神学的绝对主义立场批判韦伯的事实/价值二分法造成现代社会中相对主义盛行、虚无主义泛滥的说法、所指涉的并非同一层面上的问题。这里存在着超验与经验两个截然不同领域的分野。显然,施特劳斯是从宗教神学上以神谕方式揭示隐蔽之真理为绝对价值,把它与经验科学中表征驱使人们行动的观念、精神旨趣即属人的相对价值观念混为一谈,二者根本不是一码事,可说是偷换概念。

斯威德伯格把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概括为——从受利益驱动的个体行动出发,在经济分析中引入社会结构(页217)——是十分准确而有见地的,突出韦伯探讨经济的社会行动时(economic social action)力主将因果分析与意义理解两种进路结合起来的一贯思想。韦伯的这一主张在当时的德国确实是独特的,既不同于他那时代的经济学家,也不同于当代主流经济学家。他反对当时德国经济学中以施穆勒为首的历史学派混淆事实与价值、将经济学伦理学化的企图,力主用分析性的理性行动概念即工具合理性行动和价值合理性行动去分析经济取向的行为;他还把利益区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以便有别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但他同时也不同于今天一些主流经济学譬如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行动者是超然于社会联系之外、彼此孤立地做出决定的“原子化”假设,强调经济分析中引入社会结构、制度分析的必要性。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中得到了响应,以诺斯和威廉姆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利益驱动入手,试图发展出一套将社会性行为考虑在内的方法,而以格拉诺维特和怀特等社会学家则反过来,想了解经济行动和利益是如何“嵌入”社会结构的,他们延续的都是整合利益驱动和制度制约的进路。当代社会科学实践已经表明,单靠经济学是无力胜任这一任务的,这也从侧面驳斥了下列“经济学帝国主义”的“迷思”(myth):

“经济学帝国主义”本质上是“科学帝国主义”的表现。当今时代是“科学帝国主义”的时代,经济学在这个时代如鱼得水。

事实上,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之后,经济学已经分化为理论经济学和各种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正在变为一种通用的人文基础学科,而诸如政治学、社会学和法理学等都将是应用性学科。这种学科分野目前还不是现实,但我相信它总归会实现。

科学的本性之一是概括。经济学的两条最基本的假设(指关于经济人和资源稀缺的假定——引者注),本身也是一种概括;在此前提下依靠逻辑推出结论来,还是概括。其他学科若反对这种方法,便没有了概括,也便没有了科学性;但若接受这种方法,便等于向经济学投降。

这里为经济学之外的其他各门社会科学勾勒出的是一幅“进亦忧退亦忧”的惨淡前景——不同于经济学方法即反科学;同意这一方法则意味着屈辱和没有尊严。唯有这种经济学人,“众人皆浊我独清”,像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中所说的“发现了幸福”的“最后之人”(the last man),眼中闪烁着狡黠的目光,脸上流露出浅薄的洋洋自得。此时此刻不禁使人想起韦伯一席话:“有人总以一种天真的乐观主义态度崇信科学,认为以科学为依据支配生命的技术是通往幸福之途。在尼采对那些‘发现了幸福’的‘最后之人’所作的毁灭性批判之后,我可以不费唇舌了。除了在大学教席上执教的那些天真的老儿童外,还有谁会相信这一套”。韦伯当时对这些人的挖苦可谓犀利、入木三分。不过,今天醉心于“经济学帝国主义”的人往往也喜欢拿科学和理性说事,岂不知全部科学史早已表明,作为科学根基的理性,不仅是人认识世界的一种能力,而且还是对人的认识能力的校正、对理性自身批判的一种能力。从这种科学的开放精神看问题,包括经济学在内任何一种学科,需要明确意识到自身起作用的范围和力所不逮之处,这就是科学的自我克制精神。倘用中国人的用语来说就是“人贵有自知之明”,如用韦伯的话说就是要做到“科学上的禁欲”(inner-scientifically asceticism)。概言之,科学就意味着确定,确定就是限定(局限)。科学发展恰恰就是从包揽一切事物的总体科学,向着日益明确其研究对象、确定其起作用范围的具体科学的演进过程。一门学科,只有既无限定的对象范围,又无确定的边界,才会不局限于哪一领域。如是,“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提法不惟不是科学的进步,恰好是科学退步的表现。活像初民社会的蛮族,跑马占圈式地疯狂地扩展自己的领地,打着的却是“科学-理性”的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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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蓉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获得博士学位后,来社会学所做博士后研究,在完成了“经济理性与宗教观念:韦伯的宗教社会学思想”的研究计划后留在研究所的社会理论室工作,在此期间我是她博士后研究的合作者和研究室同事。何蓉受过比较系统的史学和经济学训练,专业基本功力扎实,研读经典,笔耕不缀,尝试着在中国社会思想史这个向来以人文诠释见长的脉络中挖掘出一些社会科学的新意。譬如她对唐代寺院经济的考察,确有一些不俗的见解不时闪现于她近年的一些论文中,有些虽然尚处在萌芽状态,但假以时日经过酝酿发酵、推敲论证,当会形成系统阐发的、富有创意的洞见。换言之,如何在中国社会思想史研究中,自觉地借鉴韦伯的方法论——即把利益驱动的因果性说明与结构制约的意义性理解做出双向诠释——来认识中国的历史事件和事实,实是这几年来萦绕我们、共同交谈最多的话题。何蓉为人谦和,潜心学问,肯于向周围同事学习,我期待她在这条学术攀登的道路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瑞典学者斯威德伯格的这本书是何蓉研读这一课题时许多中外文参考书中的一种,她读后受益良多就顺手把它译成了中文,以便使更多读者从中获益。在这部译著付梓之际,她邀我为此书中译本写篇序言,我以为迻译学术著作对于推动文化交流、提高本民族的文化素养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同时也期盼有更多学界同仁能把更多、更好的研究性译著出版问世,于是欣然命笔,仅将自己的一些读后感像往日交谈一般书写如次,权当与大家交流心得分享体会。是为序。

苏国勋

200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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