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加了"锅边糊",你敢吃吗?

有这样的小吃店

出售锅边糊

加了"锅边糊",你敢吃吗?

味道不错,味道鲜美

每天食客蜂拥而至

然而,在这种美味背后

它被添加到有毒的硼砂中

01

为了增加味道,将硼砂添加到锅边糊中

从2017年10月起,被告人陈和吴某商讨合伙在梅里区经营一家以海鲜锅酱为特色的早餐店。

为了增加锅边糊的味道,打开市场,被告陈某某知某不能在食品中加入硼砂,鬼鬼两人或在生产、销售锅边糊时加入硼砂。

硼砂属于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清单(第一批),用途广泛,如清洁剂,化妆品,农药,但它具有剧毒,过量的硼砂对人体有害,因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

加了"锅边糊",你敢吃吗?

02

硼砂被消费者当场报道

虽然市场不错,但毕竟添加硼砂和没有硼砂的一面锅味道不同,所以两个人都被消费者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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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某地方储存硼砂

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督部门对陈、吴的店铺进行查获,查获并查获0.1公斤白晶、5公斤米浆、1公斤锅边片和6件锅边糊等物品,并在现场抓获被告人陈、吴等物品。经检测,缉获的白色晶体、米浆、锅侧片、锅侧糊含硼砂成分。

03

刑事责任是不可避免的。民事赔偿不可避免

2021年2月24日,梅乐法院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被告陈、吴某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公益原告梅乐检察院对第二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加了"锅边糊",你敢吃吗?

美乐法庭审理,被告人陈吴在生产锅边糊状食品时故意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并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被告人陈、吴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严重侵犯了不明群体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对其违法行为负责道歉并支付赔偿责任。

加了"锅边糊",你敢吃吗?

法院最终裁定,被告人陈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款5000元,禁止被告人陈、吴自执行执行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

同时,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陈某某支付赔偿金4.4万元,并责令市级以上两人向社会公开道歉。

资料来源:梅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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