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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不住的誘惑?——七宗罪之(七)第六宗罪:嫉妒

嫉妒很奇怪。

其他的幾宗罪無論怎樣都會有哪怕是短暫的快感,而嫉妒卻完全沒有!是不是很奇怪,這樣的情緒也會遺傳下來而沒有進化掉?

嫉妒在觸發到刺傷之間到底落在哪裡,很多程度取決于我們跟誰比較,以及它們和我們之間的差距有多大。

人們判斷他人,主要集中在兩個次元:能力和熱情。

能力強而熱情的人往往被人們尊重;能力不強但熱情的人往往被人們同情;嫉妒主要是針對能力強而又不熱情的人。

但是,當他人遠遠超過我們時,嫉妒往往不會觸發。周圍和我們相差無幾又比我們有優勢的,最易成為嫉妒對象。也就是說,嫉妒一定會觸及特定的人和我們之間的直接比較,當外部世界缺少和我們可以直接比較的人則不會觸發嫉妒。

這就是嫉妒和其他幾宗罪的關鍵差別:它是由外部因素而不是純粹的内部因素驅動的,它需要競争對手有我們沒有的東西才會觸發。具體而言,觸發嫉妒有四個先決條件:1、與我們比較的人在社會地位上或多或少具有可比性。2、我們與他人比較,必須直接關系到自己的情況。3、被嫉妒的東西必須是很難達到的。4、必須認識到這種優勢是不應得的。

是以,嫉妒是“為他人的好而悲傷”。它唯一帶給人的快感是當傷害到被嫉妒者時的發洩。

嫉妒心強的人,大腦dipfc一個區域與普通人存在顯著差異,每天的嫉妒次數越多,該區域可觀察到的面積就越小。研究同樣顯示,情商越高的人,該區域的面積就越大。

那麼我們的大腦為什麼會保留、進化出嫉妒呢?

嫉妒的先決條件是自我意識。人先有了自我意識,然後意識到他人也有自我意識,當我們不如他人時,會促使我們想趕上他人,也就是用他人的優越當成自己的前進動力,去改善自己的行為,努力和他人一樣,同樣享受我們這個群體成員帶來的好處,這應該就是嫉妒心的由來。

嫉妒對應調節社會關系有時也是有益的。他人的嫉妒會促使我們調節自己的行為,平衡自私和貪婪的本能,在最大化自己利益時,照顧他人感受,以避免傷害社會圈子,求得公平,避免嫉妒産生。而我們反對的是極度的嫉妒,看到他人不幸的幸災樂禍,甚至因嫉妒而去傷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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