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善與惡的問題,最遲從公元前500年左右就開始讨論,并且仍在讨論。這種情況至少說明了以下兩個問題。首先,人性對人類很重要。第二,人性的善惡問題還沒有解決。從古至今,關于人性善惡的讨論,學派之是以被衆目睽睽之下,有很多原因,但主要原因隻有兩個:一是人性和人性的概念不明确。其次,直到今天,人們仍然沒有真正認識到人是什麼。是以,本文主要關注以下三個問題,一、人性是什麼?人性的善與惡是什麼?二、人是什麼?人如何成為人類?第三,人性是善還是惡?
一、人性的善與惡是什麼
首先,讨論什麼是人性。人性是人性屬性的縮寫,是以要找出人性是什麼,首先要找出什麼屬性(事物的屬性)。經過我的仔細審查和思考,可以肯定的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對屬性的概念給出準确的定義。屬性是形式邏輯中的一個概念,但在形式邏輯中,找不到屬性的精确定義。例如,一個好的"形式邏輯"這樣定義屬性:"我們将事物的性質和關系稱為事物的屬性。(1)哲學詞典也以這種方式定義了屬性:屬性"在邏輯上指的是對象的本質和對象之間的關系,包括狀态,行動等。"2 從形式邏輯的角度來看,以這種方式定義屬性被稱為循環定義,這是一個邏輯錯誤。原因是自然在字典中被解釋為一個事物與另一個事物不同的基本屬性。形式邏輯是一門發展了2500多年的學科,不應該有這樣的低級誤差,是以我認為不是邏輯學家的錯,而是邏輯學家的無助,即屬性到目前為止,仍然是人類認知的盲點。我的演講是對的和錯的,我們可以讨論它。事實上,邏輯學家早就知道這種尴尬,是以一些邏輯學家稱邏輯中的這種屬性定義為屬性的擴充定義。當然,這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擴充定義不能取代定義的内涵。就像有人問你一個人是什麼?你回答:人包括白、黃、黑等,人們會對你的回答滿意嗎?
就像事物的屬性一樣,人類的屬性當然是認知的盲點。然而,有人會說,中國古代上百個孩子已經被人性所定義,該如何解釋呢?答案是肯定的,他們的定義都不是人性的定義。例如,告密者說:"生命的意義。(3)騾子說:"生命的原因是自然。(4)董仲書說:"作為他生命的自然之都,為自然而生。(5)劉翔說:"性,也是天生的。"6 這些說法具有類似的意義,用現代術語來說,人性是人的自然屬性。孟子說:"人與獸不同"(7)意為自然,但他認為人的差異不是學來的,不能是,不在乎,是以他講到人性,雖然不是上面,但是他講的人性也是人類的一種自然屬性。這些說法都沒有真正定義自然的本質,事實上,它們都是片面的。然後程偉、朱薇等人提出了性的概念,試圖探索人性與原始宇宙的關系。好的想法,但因為他們的哲學理論不科學,他們對人性的概念隻是空洞的想法。近年來,許多專家學者并不滿足于古人的這些定義,但對人性也有一些不同的定義。我認為,在陳尚志的《人文原理》中,對人性的定義要好數一數。陳尚志認為:"人的所有元素都是人的屬性。"(8)我是說這個定義更好,隻是它比古人向前邁出了一小步,雖然它仍然是一個空洞的抽象定義,但它是一個更好的抽象。馬克思主義認為,真理是具體的。然而,它不是感覺的具體細節,而是了解的細節。辯證邏輯還認為,隻有從具體到抽象,再到具體的概念才是科學的概念。根據這些觀點,可以得出結論,陳尚志的定義并不是一個完整的科學了解,他隻是能感受到具體的抽象,還沒有這種抽象能夠了解的具體,是以陳尚志這個定義還不是人類屬性的準确定義。
我認為:事物的屬性是事物的内在部分和整體事物的各個部分,是事物作為一個整體的事物和其他東西,所有相對運動和互相作用的特征的總稱。是以,以這種方式定義屬性有兩個原因:首先,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已經将物質的性質視為物質内外相對運動和互相作用的特征。例如,在科學和化學中,無論是關于物質的實體性質還是物質的化學性質,都是關于物質内外的相對運動和互相作用。物體的顔色是反射一定頻率太陽的光波的顔色;物體的電導率是物體内流動的電子的品質;物體的重量是物體與地球之間互相吸引的量;物體的溫度是物體内部粒子運動的速度;物質的化學性質是當原始材料分裂成原子或原子簇,然後重新組合成新物質時。二是這個定義完全符合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原則。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是運動的,運動是物質互相作用的結果,運動是物質的基本屬性。根據這些原則,将事物的屬性定義為事物内外相對運動和互相作用的特征是完全有意義的。我為我的定義找到了兩個原因,實際上分别是通過歸納和解釋來推理和證明這個定義的。是以,我的定義是有道理的。
人類内在與外在的相對運動和互相作用是生理活動、心理活動與無意識和有意識的外在活動,是以人的屬性(人性)是人類一切生理活動的總稱,心理活動與無意識、有意識的外在活動。例如,人類的消化活動、呼吸活動、血液循環活動、神經傳遞活動等生理活動,都有自己的特點,這些特點都是人的屬性。人們的了解力、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動也是特征,這些特征也是人的屬性。人們的享受、生産、占有、教育、政治等活動也有其自身的特點,這些特點也是人的屬性。當然,人也必須具有一般屬性,例如形狀,重量,溫度,顔色和其他非生物物體。但是,這些屬性包含在身體,心理和外部活動的特征中。例如,人類頭發和皮膚的顔色是光波的反射和吸收特征。人類的體重是地球的引力特征。這些都是人類外部活動的特征。人體溫度是人體生理活動的特征。總之,人體内各種相對運動和互相作用特征都是人的屬性。人類的這些特定的相對運動和互動的特點是人類的所有元素。當你讀到陳尚志對人性的定義時,如果不了解其中的元素,現在就是一種突然的領悟。
人們的屬性是多種多樣的,人們可以根據不同的需求對它們進行不同的分類。在我們的定義中,我們将其分為三類:身體,心理和外部。通常人們将人性分為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人的屬性是一個巨大的系統,本文讨論的是人性善惡隻是這個龐大系統的一個特征,即人類善惡活動的這個特征。
下面我們來看看人性中什麼是善與惡。因為人性隻是人利益關系中的一種活動特征,人性隻是一種外在的活動特征。人們簡單的生理活動,心理活動不分善惡。人們習慣于用行為來指代人的外部活動,無論是有意識的外部活動,還是無意識的外部活動,都是人類的行為。在字典中隻稱一個人的有意識的外部活動人為行為是錯誤的。例如,在刑法中,人們總是說,精神病患者在無法識别或控制其行為時造成的傷害不是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在刑法中,人類的無意識的外部活動被稱為人類行為。人們的活動,人們的生活是詞語意義的起源,字典的作用隻是收集詞語的意義,不能創造詞語的意義。是以,在本文中,人類行為不僅代表了人類有意識的外部活動,也代表了人類的無意識外部活動。是以,所謂善惡的人性,就是人類行為的善惡。當然,這并不是說人性是善惡和人的生理活動,心理活動與心理活動無關,事實并非如此。首先,人類的所有行為都是基于人類的生理活動。其次,人們的自覺行為伴随着某人的心理活動。是以,雖然從整體上看,人性是善惡是人的行為,但在具體分析中,我們絕不能忘記生理活動和心理活動的因素和作用。
那麼人類行為的善與惡是什麼呢?到目前為止,善與惡一直被認為是一對倫理學中的一個範疇(事實上,它應該是價值哲學中的一個範疇)。是以,隻有在倫理學上我們才能找到善惡的定義,其他地方是找不到的。倫理學認為,"善是對符合某些社會或階級道德原則和規範的行為的肯定評價,惡是對違反某個社會或階級的道德原則和規範的否定評價。"9 對于道德上善惡的這個定義,我想說:第一,這個定義是在中國和國外被廣泛接受的定義。其次,這個定義不适合在本文中讨論人性的善與惡。因為不同時代、不同國家的道德原則和規範是不同的,是以用這個定義來判斷的善惡行為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是不同的,恩格斯說:"善惡的概念從一個民族到另一個民族,從一個時代到另一個時代變化如此之大,以至于它們往往直接沖突。"10)這意味着,如果這個定義被用來讨論人類行為的善惡,就沒有人性的客觀規律,善惡隻是道德和法律的附庸。但事實并非如此,這是因為這個定義混淆了價值關系中的善與惡,以及政治立場中的是非。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在某人與他人的社互動動中,如果存在利益,收益或損失的交換,人們通常會對某人的行為做出兩種判斷。首先,某人的行為對他人是善是惡是一種價值判斷。第二,某人的行為是否符合道德、法律規範,或者不符合道德和法律規範,這是對某人政治立場的一種對錯判斷。這是兩種不同的判斷。應使用兩種不同的标準。善惡對一個人行為的價值,應該用善惡的價值标準來判斷,一個人行為的政治立場是非,要用道德和法律原則來衡量。隻有這樣,才能對某人行為的善惡、對錯作出科學判斷。但是,倫理學中善惡的這個定義,是用道德、法律原則和規範來判斷人類行為的政治立場的對錯,然後用政治立場的對錯來判斷人類行為的對錯。認為政治立場的正确是價值行為的善,政治立場的錯誤是價值行為的惡,以至于政治立場的對與錯與價值行為的善惡完全是一回事,進而造成了恩格斯所說的那種混亂。是以,本文必須找出人類行為善惡的價值标準,隻有用這個标準才能真正解開人性是善還是惡的古老謎團,才能真正發現人類行為善惡的客觀規律。
現在我們來讨論人類行為善惡的價值标準,即人類行為善惡特征的科學内涵。在讨論這個概念時,有三個問題需要解決。首先是找出确定人類行為的善惡的意義應該在其中讨論。倫理學在道德和法律的原則和規範中定義善與惡是錯誤的。那麼,什麼是對的呢?我認為人類行為的善惡是一個利益和利益問題,是以我們應該在人類利益的關系中讨論人類行為善惡的内涵。而且,善與惡是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的問題,當然應該與日常生活的現實聯系起來解決這個問題。那麼,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如何看待善與惡呢?其實,在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判斷人的行為有多好、多惡,一直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根據利益的得失來判斷。例如,為了A和B兩個人的利益,如果A的行為對B有好處,人們說A的行為對B有好處,如果A的行為對B不好,人們說A的行為對B不好。這是常識。在這個問題上,老百姓從未考慮過任何道德原則、法律規範。這顯示了存在于生活中的善惡的價值标準。我們當然不能違反這個标準,我們必須遵循這個原則來界定善惡的含義。二是解決定義善惡的科學方法問題。我們知道,這種關系非常複雜。兩個人之間的關系是雙邊關系;一個人和兩個人之間的關系是三邊的;一個人與多人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多邊關系。面對如此複雜的人際關系,籠統地思考價值标準是不可行的。科學的一般方法是将複雜事物和複雜關系溶解為簡單事物和簡單關系,并通過揭示簡單事物和簡單關系的本質和規律來了解複雜事物和複雜關系。是以,我們隻能在雙邊關系中确立善惡的價值标準,界定善惡的内涵。第三,還必須指出,人性是善惡的有意識的行為,因為無意識的行為不能在善惡上。這在一般生活中是一樣的,或者在莊嚴的法律場合,隻适用于有意識的善惡行為。這也是常識。根據上面的讨論,我們可以定義善與惡,我認為:善與惡這個範疇,是一種自覺和有益的單一雙邊人際關系在評價主體行為時,自利者的主體行為是善的,主要自利的行為是惡的。
對于善惡的這個定義,請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善惡是對人類行為影響的評價,善惡是人類的價值,是人類對他人或社會的意義和作用,是人類行為對他人或社會的好處或禍害。善是正值,即善,惡是負值,即惡。在作出判斷時,我們必須指出,善與惡是行為主體的善惡,不能籠統地說。比如張三給李思武元,讓李思看醫生,在這種行為關系中,是張三對李思的好。李斯是這段關系的對象,不能說反過來李斯得到了好處,張三遭受了損失,這也是李思的邪惡。為什麼?首先,這個善惡行為的主體是張三,價值判斷隻能是張三,不能是李思。在善惡的定義中,沒有關于價值行為對象的善惡陳述。其次,如果要把這種行為的叙事颠倒過來,讓李思作為主體,以張三為對象,說李思接受了張三送給吳偉元看病的禮物。這并不能判斷李思是邪惡的。因為錢是張三給李思的,是以叙事還是無法改變事實,李思還是不能算是有害的。這表明我的定義非常嚴格。雷鋒為他人,為社會做了這麼多好事,不能說接受雷鋒利益的人是邪惡的。理論上不能這麼說,生活不能這麼說,誰說接受雷鋒的好處是邪惡的?
其次,複雜的利益關系應該分解成簡單的關系進行評估。多邊利益一般可以分為雙邊關系或三邊關系,可以看作是兩種雙邊關系。比如戰場上的士兵殺敵是三邊關系,三方都是士兵,敵人是祖國。這種關系實際上是兩種雙邊關系。一個是士兵與敵人的關系,一個是士兵與祖國的關系。在第一種關系中,士兵殺死敵人,士兵的行為被判定為對敵人有害。在第二種關系中,士兵保衛祖國,士兵的行為判斷為對祖國好。當然,士兵在戰場上殺敵也是一種政治行為,士兵履行保衛祖國的法律義務也是政治行為,是以士兵殺敵的行為是正确光榮的政治行為。有些人對在利益關系中認為士兵的行為對敵人是邪惡的感到不舒服。我認為沒有必要。戰場是什麼樣的?戰場是你死我活,隻有打敗敵人,為了保衛人民,為了保衛祖國,隻對敵人,對敵人邪惡,為了善民,對祖國好,戰場對敵人要仁慈嗎?是以,對敵人的邪惡不能被視為貶義詞。善惡的判斷是對得失的判斷,不是對政治地位的對錯判斷,不是對政治榮譽的貶損判斷。記得雷鋒說過,對老百姓要像春風一樣暖和,給敵人要像秋風一樣冷掃樹葉。這是一個戰士的感覺。另一個例子是上個世紀毛澤東在湖南的農民運動。當時,有人說農民運動很好,有人說農民運動很爛,辯論。在很多關于價值和評價的書中,很多學者和專家經常引用這個例子,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一個是。湖南農民運動是士兵在戰場上殺敵的三邊關系。第一,農民運動與廣大農民的利益關系,二是農民運動與鄉紳的利益關系。在第一種關系中,農民運動給廣大農民分享田地,帶來了好處,是以農民運動的行為對廣大農民來說是好的。在第二種關系中,農民運動剝奪了鄉紳的土地,使地球的鄉紳迷失了,是以農民運動的行為對鄉紳來說是邪惡的。至于說"很好"和"壞",是對農民運動政治立場和态度的正确或錯誤的判斷。一些學者錯誤地稱之為價值判斷。鄉紳用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法律原則來判斷農民運動,說農民運動是非法的、壞的,農民反對國民黨的反動政府,用他們理想中即将誕生的新的法律原則來判斷農民運動, 說農民運動是合法的,非常好。與一般的三邊關系不同,這裡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政治立場,因為湖南農民運動正處于革命時期,廣大農紳正在用不同的法律原則進行政治判斷,這是一個特例。由于這些特殊情況,一些倫理學家修改了改進和邪惡的定義:"任何符合某個社會的道德原則和規範的行為都是好的;凡是有利于社會進步或曆史發展的,都是好的;"定義(11)的後半部分補充了一般倫理學中善與惡的定義,以解決某些例外判斷,當然,這些判斷不會改變将政治立場的對錯與價值觀的善惡判斷相結合的做法。
第三,一位朋友說,我對善惡的定義隻是對損害自身利益和自身利益的兩種行為做出了判斷,比如不放棄自己、傷害他人、傷害他人和傷害自己等一些行為都不在以下,仿佛在說主要行為的定義沒有很好的延緩。這是一種誤解。在單一的雙邊關系中,利益的得失隻是自身利益和自身利益兩種情境,行為是延伸的。至于不放棄自己,傷害他人,傷害他人,傷害自己或某事,那是各種利益疊加的結果。例如,美國正在打貿易戰,并增加對中國對美國出口的關稅。美國的這種行為肯定是自私自利的,那麼為什麼我們都說美國對别人有害,甚至對别人、對自己都是有害的呢?這是因為在美國提高對中國商品的關稅後,中國肯定會反擊,還會提高對美國出口中國的關稅,而最終結果是,美國隻能傷害人民,甚至傷害自己。這意味着利益的疊加也應該被分解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