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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學誠與圖書編撰學

章學誠與圖書編撰學
章學誠與圖書編撰學

章學誠(1738~1801年),字實齋,号少岩,浙江會稽人。清代著名史學家、目錄學家和圖書編撰家。自幼生活困苦,天資遲鈍,“十四受室,尚未卒業四子書”。21歲後,大量閱讀史書,對史書産生了濃厚興趣。23歲之後,屢試不第,曾從朱筠習文,并結交了一些京師名流。然生活仍然十分艱苦,為了購買二十三種正史,節衣縮食,凡三年始購全。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其父卒于湖北應城,連奔喪的路費都拿不出來。次年,舉家北遷京師,在國子監編撰《國子監志》,因與學官意見不一,憤然辭職。先後到和州、定州編撰《和州志》和《永清縣志》。他在《與史餘村論學書》中曾說:“仆困于世久矣,坎坷潦倒之中,幾無人生之趣,然退而求其所好,則覺饑之可以為食,寒之可以為衣,其甚者直眇而可以能視、跛而可以能履。已乎已乎,旦暮得此,所由以生,不啻魚之于水,虎豹之于幽也。”他把著書當作饑之“食”,寒之“衣”,認為著書可以“眇”而能“視”,“跛”而能“履”。正是由于這種執著的追求精神,才使他得以寫出衆多的不朽篇章。終于經過多年攻讀,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考中進士,時年已41歲。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到河南去,歸途遇盜,所有著作均被搶劫一空。後經多方借抄,僅得十之四五。在以後的5年中,曾先後執教于清漳書院、敬勝書院、蓮池書院等。為了養家糊口,到處奔波,仍“能撰著于車塵馬足之間”。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之後,寄人籬下,作為畢沅的幕僚,從事《史籍考》、《續資治通鑒》、《湖北通志》、《常德府志》、《荊州府志》等書的編撰工作。嘉慶五年(1800年),貧病交加,眼睛失明,仍然堅持寫出了《浙東學術》等重要著作,是年與世長辭。他在談到晚年生活時曾說:“三十年來,苦饑謀食,辄藉筆墨為生,往往為人撰述狀志譜牒,辄歎寒女代人作嫁衣裳,而自身不獲一試時服。嘗欲自輯墟裡遺聞逸獻,勒為一書,以備遺亡,竊與守一尚木言之,而皆困于勢不遑,且力不逮也。”

章學誠與圖書編撰學

章學誠一生坎坷,窮困潦倒,但著作宏富,《文史通義》、《校雠通義》、《史籍考》等是其代表作。《文史通義》始撰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章學誠在《與候國子司業朱春浦先生書》中說:“出都以來,頗事著述。勘酌藝林,作為《文史通義》,書雖未成,大指已見辛楣先生候牍所錄内篇三首,并以附呈,先生試察其言,必将有以得其所自。”另外,時年35歲的章學誠還把寫好的3篇文章寄呈錢大昕,并說:“學誠從事于文史校雠,蓋将有所發明,然辨論之間,頗乖時人好惡,故不欲多為人知。所上敝帚,乞勿為外人道也。”後因生活所累,無法安心著書,隻好斷斷續續時寫時辍,曆盡30個寒暑,終未寫完。《文史通義》兼論文史,有很高的學術價值。《校雠通義》是校雠學理論的集大成著作。《史籍考》是一部史部目錄學巨著。

章學誠與圖書編撰學

章學誠在社會政治、哲學、文學、史學、教育學、目錄學等方面頗多建樹,下面重點介紹一下他在圖書編撰方面的成就。

關于圖書編撰史,章學誠有如下精辟見解:

(一)著述始于戰國。章學誠說:“至戰國而著述之事專,何謂也?曰:古未嘗有著述之事也,官師守其典章,史臣錄其職載。文字之道,百官以之治,而萬民以之察,而其用已備矣。是故聖王書同文以平天下,未有不用之于政教典章,而以文字為一人之著述者也。道不行而師儒立其教,我夫子之是以功賢堯舜也。然而予欲無言,無行不與,六藝存周公之舊典,夫子未嘗著述也。《論語》記夫子之微言,而曾子子思,俱有述作以垂訓,至孟子而其文然後闳肆焉,著述至戰國而始專之明驗也。”這就是說,戰國以前,政教合一,法具于官,官守其書,以吏為師,口耳相傳,官守學業一體化,天下無私門著述文字。到了戰國時期,官守師傳之道廢,政教分開,官守學業分為兩途,一些人開始把舊聞寫在竹帛上,這便是最早的著述文字。

(二)關于孔子“述而不作”問題。章學誠說:“古人之言,是以為公也,未嘗矜于文辭,而私據為己有也。志期于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其道果明于天下,而所志無不申,不必其言之果為我有也……文與道為一貫,言與事為同條,猶八音相須而樂和,不可分屬一器之良也。五味相調而鼎和,不可辨別一物之甘也。”這就是說,在政教學業分為兩途之後,百家并出,各家為了傳授學業,遞傳其徒。學業言論為公共所有,并不屬于某一個人。孔子作為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他所傳述的就是儒家學說。從這個意義上說,孔子所謂“述而不作”,決不是孔子的謙虛,而是形勢發展使然。

(三)文集始于晉代。章學誠說:“集之興也,其當文章升降之交乎?古者朝有典谟,官存法令,風詩采之闾裡,敷奏登之廟堂,未有人自為書,家存一說者也。自治學分途,百家風起,周秦諸子之學,不勝紛紛,識者已病道術之裂矣。然專門傳家之業,未嘗欲以文名,苟足顯其業,而可以傳授于其徒,則其說亦遂止于是,而未嘗有參差龐雜之文也。兩漢文章漸富,為著作之始衰。然賈生奏議,編入《新書》;相如詞賦,但記篇目:皆成一家之言,與諸子未甚相遠,初未嘗有彙次諸體,裒焉為文集者也。自東京以降,訖乎建安、黃初之間,文章繁矣。然範陳二史,所次文士諸傳,識其文筆,皆雲所著詩、賦、碑、箴、頌、诔若幹篇,而不雲文集若幹卷,則文集之實已具,而文集之名猶未立也。自摯虞創為《文章流别》,學者便之,于是别聚古人之作,标為别集。則文集之名,實仿于晉代。”

(四)篇卷問題。章學誠說:“古人著書名篇,取辨甲乙,非有深意也。六藝之文,今具可識矣。蓋有一定之名,與無定之名,要皆取辨甲乙,非有深意也。一定之名,典、谟、貢、範之屬是也。無定之名,《風》詩、《雅》、《頌》之屬是也。諸子傳記之書,亦有一定之名與無定之名,随文起例,不可勝舉,其取辨甲乙,而無深意,則大略相同也。”關于篇與卷的關系,章學誠說:“篇從竹簡,卷從缣素,因物定名,無他義也。而缣素為書,後于竹簡,故周秦稱篇,入漢始有卷也……篇之為名,專主文義起訖,而卷則系乎綴帛短長,此無他義,蓋取篇之名書,古于卷也。”卷的長短與載體演變有關,“古人所謂簡帙繁重,不可合為一篇者,今則再倍其書,而不難載之同冊矣。故自唐以前,分卷甚短。六朝及唐人文集所為十卷,今人不過三、四卷也。自宋以來,分卷遂長。以古人卷從卷軸,勢自不能過長;後人紙冊為書,不過存卷之名,則随其意之所至,不難巨冊以載也。”章學誠主張“著書但當論篇,不當計卷。必欲計卷,聽其量冊短長,而為铨配可也。不計所載之冊,而铢铢分卷,以為題簽著錄之美觀,皆是泥古而忘實者也。”

(五)推崇宋代鄭樵的編撰學思想。章學誠說:“鄭樵生千載而後,慨然有見于古人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不徒以詞采為文,考據為學也。于是遂欲匡正史遷,益以博雅,貶損班固,譏其因襲,而獨取三千年來遺文故冊,運以别識心裁,蓋承通史家風,而自為經緯,成一家言者也……夫史遷絕學,《春秋》之後,一人而已。其範圍千古,牢籠百家者,惟創例發凡,卓見絕識,有以追古作者之源,自具《春秋》家學耳。……自遷、固而後,史家既無别識心裁,所求者徒在其事其文,惟鄭樵稍有志乎求義。”可見章學誠贊成鄭樵的“通史家風”及其“志乎求義”的編撰學思想,而反對那種“所求者徒在其事其文”的彙輯資料的簡單做法。章學誠對宋王應麟、元馬端臨多有微詞。他說:“王氏諸書,謂之纂輯可也,謂之著述,則不可也;謂之學者求知之功力可也,謂之成家之學術,則未可也。今之博雅君子,疲精勞神于經傳子史,而終身無得于學者,正坐宗仰王氏,而誤執求知之功力,以為學即在是爾。學與功力,實相似而不同。學不可以驟幾,人當緻攻乎功力則可耳。指功夫以謂學,是猶指秫黍以謂酒也。”這裡,章學誠把功力和學術差別開來,功力即指纂輯之業,它是學術研究的第一步,但它并不等于學術,像鄭樵《通志》那樣“志乎求義”才是真正的學術,學術貴于創見。

關于史書編撰的理論和方法,章學誠也多有論述:

(一)關于史德問題。唐劉知幾曾經提出過“才、學、識”的良史标準:“史才須有三長,世無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長,謂才也,學也,識也”。所謂“才”,指寫文章的表達能力;所謂“學”,指淵博的曆史知識;所謂“識”,指對曆史事件、曆史人物的分析、判斷能力。章學誠認為僅具備才、學、識三字并不完全,還應“必知識德。德者何?謂著書者之心術也。夫穢史者是以自穢,謗書者是以自謗。素行為人所羞,文辭何足取重。魏收之矯誣,沈約之陰惡,讀其書者,先不信其人,其患未至于甚也。”可見,章學誠所謂“史德”,講的就是人品問題。人品不好,即使有才、學、識,也難以寫出好書。

(二)關于史書編撰的分類。章學誠把史書分為著述、比類兩個大類。他說:“古人一事必具數家之學,著述與比類兩家,其大要也。班氏撰《漢書》,為一家著述矣,劉歆、賈護之《漢記》,其比類也。司馬撰《通鑒》,為一家著述矣,二劉範氏之《長編》,其比類也。”所謂“著述”指成一家之言的史書,所謂“比類”指排比資料而成的史書。二者的關系“如旨酒之不離乎糟粕,嘉禾之不離乎糞土。”比類之書為撰寫專著準備了系統、完備的材料。

(三)關于選題。章學誠說:“馮谖問孟嘗君,收責反命,何市而歸?則曰:‘視吾家所寡有者’。學問經世,文章垂訓,如醫師之藥石偏枯,亦視世之寡有者而已矣。以學問文章,徇世之所尚,是猶既飽而進粱肉,既暖而增狐貉也。非其所長,而強以徇焉,是猶方飽粱肉,而進以糠秕,方擁狐貉,而進以裋褐也”。這就是說,選題不要湊熱鬧,要揚長避短。

(四)關于凡例。什麼是凡例?章學誠說:“文章宗旨,著述體裁,稱為例義。”這裡的“例義”就是“凡例”。章學誠在談到正史“文苑傳”的起因時說:“晉摯虞創為《文章志》,叙文士之生平,論辭章之端委。範史《文苑列傳》所由仿也。自是文士記傳,代有綴筆,而文苑入史,亦遂奉為成規。”接着,章學誠談到列女、孝義、忠義、隐逸、儒林等傳的起因:“夫史臣創例,各有所因:列女本于劉向,孝義本于蕭廣濟,忠義本于梁元帝,隐逸本于皇甫谧,皆前史通裁,因時制義者也。馬、班《儒林》之傳,本于博士所業,惜未取史官之掌,勒為專書。”章學誠還評論了《左傳》、《史記》等書類例的得失,說:“嘗讀《左氏春秋》,而苦其書人名字,不為成法也。夫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此則稱于禮文之言,非史文述事之例也。左氏則随意雜舉,而無義例;且名字谥行之外,更及官爵封邑,一篇之中,錯出互見。苟非注釋相傳,有受授至今,不複識為何如人。是以後世史文,莫不鑽仰左氏,而獨于此事,不複相師也。史遷創列傳之體,列之為言,排列諸人為首尾,是以标異編年之傳也。然而列人名目,亦有不齊者,或爵,或官,或直書名,雖非左氏之錯出,究為義例不純也。”章學誠一生與修《和州志》、《永清縣志》、《湖北通志》等多種方志,他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全面系統地提出了一整套編纂方志的類例,《文史通義》中談及方志類例的論文有40多篇,外篇三卷集中論述了方志類例。他在《方志立三書議》中說:“凡欲經紀一方之文獻,必立三家之學,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遺意也。仿紀傳正史之體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體而作掌故,仿《文選》、《文苑》之體而作文征。三書相輔而行,阙一不可,合而為一,尤不可也。”三書以外的剩餘材料,編為《叢談》,《叢談》又叫《餘編》、《雜志》,它是“征材之所餘也。古人書欲成家,非誇多而求盡也。然不博覽,無以為約取地。既約取矣,博覽所餘,闌入則不倫,棄之則可惜,故附稗野說部之流,而作《叢談》,猶經之别解,史之外傳,子之外篇也。”他在《修志十議》中說明修志有“二便”、“三長”、“五難”、“八忌”、“四體”、“四要”,并提出了關于修志的十點主張,這些主張展現了他的“方志觀”。章學誠還具體論述了輿圖、循吏、阙訪等例目。他在《和州志輿地圖序例》中談到輿圖的重要性:“開方計裡,推表山川、輿圖之體例也。圖不詳而系之以說,說不顯而實之以圖,互著之義也。文省而事無所晦,形著而言有所歸,述作之則也。亥豕不得淆有傳,筆削無能捐其實,久遠之業也。要使不履其地、不深于文者,依檢其圖,洞如觀火,是又通方之道也。”他在《永清縣志輿地圖序例》中談到方志輿圖的兩個毛病:“一則逐于景物,而山水摩畫,工其繪事,則無當于史裁也。一則廁于序目凡例,而視同弁髦不為系說命名,厘定篇次,則不可以立體也”。在《永清縣志政略序例》中談到“七難”:“人言之不齊”,難于裁定;“事有廢興”,功過難定;“官有去留”,迹遠難稽;碑祝之文,“難征實迹”;礙于情面,難于“直道”;“成敗論材”,難以憑信;“舊志無法”,歲月難考。“阙疑”是指那些待補、待定的内容。這些内容大緻包括三個方面:“有一事兩傳而難為衷一者,《春秋》書陳侯鮑卒,并存甲戌己醜之文是也。有舊著其文而今亡其說者,《春秋》書夏五郭公之法是也。有慎書聞見而不自為解者,《春秋》書恒星不見,而不言恒星之隕是也。”章學誠還列舉了史無阙訪之篇的十大弊病。

(五)排比資料。排比資料對于著書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有璞而後施雕,有質而後運斤”。章學誠把排比資料稱為“比次之業”,他說“比次之業”有“三道”、“七難”。“三道”是:“有及時撰集,以待後人之論定者”;“有有志著述,先獵群書,以為薪槱者”;“有陶冶專家,勒成鴻業者”。“七難”是:缺乏“良材”,無所憑借;“多非本文”,難于憑信;“不著所出”,無從查考;“自定棄取”,不能兼收;不收圖譜,不錄“金石之文”;不錄專書,“聽其孤行”;“拘牽類例”,購備不全。

關于書目編撰,章學誠發表了很有價值的見解:

(一)書目編撰要“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他說:“劉向父子部次條别,将以辨章學術、考鏡源流,非深明于道術精微、群言得失之故者,不足與此。”這就是說,劉向等“深明于”先秦兩漢的學術發展情況,才編制出與之相适應的國家書目《七略》。他認為《七略》之《輯略》最能展現學術源流。他說:“其叙六藝而後,次及諸子百家,必雲某家者流蓋出于古者某官之掌,其流而為某氏之學,失而為某氏之弊。其雲某官之掌,即法具于官,官守其書之義也;其雲流而為某家之學,即官司其職,而師弟傳業之義也;其雲失而為某氏之弊,即孟子所謂‘生心發政,作政害事’,辨而别之,蓋欲庶幾于知言之學者也。由劉氏之旨以博求古今之載籍,則著錄部次,辨章流别,将以折衷六藝,宣明大道,不徒為甲乙紀數之需,亦已明矣。”但是,東漢、三國之後,圖書數量和品種大量增加,《七略》已經不能反映學術進展情況,四分法取而代之,已是曆史的必然,“凡一切古無今有、古有今無之書,其勢判如霄壤,又安得執《七略》之成法以部次近日之文章乎?”除了分類體系之外,通過撰寫小序和提要,也可以達到“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目的。小序“讨論群書之旨”,“最為明道之要”;提要“推論其要旨,以見古人所謂言有物而行有恒者,編于著錄之下,則一切無實之華言,牽率之文集,亦可因是而治之,庶幾辨章學術之一端矣!”

(二)關于互著和别裁。為了充分利用圖書内容,書目編撰必須采用互著、别裁之法。什麼是互著?章學誠說:“至理有互通、書有兩用者,未嘗不兼收并載,初不以重複為嫌;其于甲乙部次之下,但加互注,以便稽檢而已。”“書之易混者”,采用互著之法,可以“免後學之牴牾”;“書之相資者”,采用互著之法,可以“究古人之源委”。什麼是“别裁”?章學誠說:“古人著書,有采用成說,襲用故事者。其所采之書,别有本旨,或曆時已久,不知所出;又或所著之篇,于全書之内,自為一類者;并得裁其篇章,補苴部次,别出其類,以辨著述源流。至其全書,篇次具存,無所更易,隸于本類,亦自兩不相妨。”别裁必須“申明篇第之所自”,對某書個别篇章的不同版本的著錄,不能稱為别裁,因其“非真有見于學問流别而為之裁制也”。一般認為,明代祁承爜《澹生堂書目》第一次采用了互著、别裁之法,章學誠認為《七略》已用互著、别裁之法,是可以讨論的一個問題。

(三)關于索引。為了提高圖書編撰的效率,編制群書索引也很重要。他說:“校雠之先,宜盡取四庫之藏,中外之籍,擇其中之人名地号、官階書目,凡一切有名可治、有數可稽者,略仿《佩文韻府》之例,悉編為韻;乃于本韻之下,注明原書出處及先後篇章。自一見再見以至數千百,皆詳注之,藏之館中,以為群書之總類。至校書之時,遇有疑似之處,即名而求其編韻,因韻而檢其本書,參互錯綜,即可得其至是。”過去“淵博之儒窮畢生年力”辦不到的事情,有了索引之後,即使“中才”亦可“坐收于幾席之間”。

(四)關于書目編撰的組織管理問題。章學誠認為,為了提高書目編撰的水準,必須“衆手為之,限以課程,畫以部次”,還要立“法”。選擇書目編撰人員,“必須專門名家,亦如太史尹鹹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之例,乃可無弊。否則文學之士但求之于文字語言,而術業之誤,或且因而受其累矣”。章學誠在編撰《史籍考》時,提出古逸宜存、家法宜辨、剪裁宜法、逸篇宜采、嫌名宜辨、經部宜通、子部宜擇、集部宜裁、方志宜選、譜牒宜略、考異宜精、闆刻宜詳、制書宜尊、禁例宜明、采摭宜詳等15條編撰原則。在《校雠通義》中,還提出辨嫌名、采輯補綴、書掌于官、廣儲副本、著錄殘逸等方法。時至今日,這些原則和方法,仍然有借鑒價值。

他在圖書編撰方面的諸多成就很值得認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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