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父親去世,繼母把她趕出家門,無奈的她說,家人隐藏了12年的秘密痛苦,無助于隐藏了十二年的秘密,是否要通過司法程式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寫在最後

黃建明神父在車禍中去世,事故方賠償80萬,除喪葬費和家庭債務留下60萬外,在爺爺和叔叔的主持下,寫下了财産分割協定,繼母12萬,女兒黃芳18萬,哥哥30萬,家庭财産權歸他哥哥所有,黃芳婚前有權住在房子裡。黃芳覺得哥哥繼承了她父親的财産,她可以接受,于是簽了字。但在她的父親安頓下來後,她的繼母把她趕出了家門。

一直在外面工作的黃芳,24歲,無處可去,她試圖和繼母溝通,讓她進去,但不管她說什麼,繼母都不同意,并說協定據說有婚前有生活的權利,現在黃芳已經結婚了, 孩子六歲了,不能再住在家裡了,現在回來不僅要為家庭财産而戰,還要不讓她過上好日子。

父親去世,繼母把她趕出家門,無奈的她說,家人隐藏了12年的秘密痛苦,無助于隐藏了十二年的秘密,是否要通過司法程式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寫在最後

黃芳哭了,被繼母趕出家門

繼母還提到,黃芳小時候父親要錢,父親沒有給她,黃芳直接把瓶子放在繼母的頭上,吓壞了繼母兩個字不敢說,這件事讓她記憶猶新,想起所有的恐懼。

繼母的話讓黃芳想哭而不流淚,顯然他還沒有結婚,據說繼母怎麼結婚了?

無論黃芳怎麼說,他隻是想有個地方住,而不是和哥哥争奪财産,繼母都不相信。孤獨的黃芳走到父親的墳墓前哭了起來。

< h1級"pgc-h-right-arrow">受苦的生活</h1>

原本黃芳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親生母親是裁縫,家裡的經濟條件還是不錯的。她的父親從小就特别愛她,并計劃将她培養成一名時裝設計師。但在十二歲時,一個名叫劉秋雲的女人打破了她的家。

父親去世,繼母把她趕出家門,無奈的她說,家人隐藏了12年的秘密痛苦,無助于隐藏了十二年的秘密,是否要通過司法程式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寫在最後

黃芳的親生母親哭了,對孩子感到内疚

父母離婚後,劉秋雲成了她的繼母,劉秋雲對黃芳不好,并掌控了家裡所有的錢,叛逆的黃芳曾經拿了一瓶酒毆打繼母。她很快辍學,混入社會,然後墜入愛河,懷孕,但就在孩子滿月之後,孩子的父親因為打架被抓住了,男人的家人不認識她的身份,被趕了出去。

她一直與父親和繼母疏遠,在父親活着的時候,她很少回家。但就在父親去世前幾天,黃芳突然決定回家看父親,跟父親吃飯,她打算提前給父親打電話,因為有些事情耽誤了,這通電話沒有打,而是等了父親的臨終通知。

< h1級"pgc-h-right-arrow">無助的幫助</h1>

無奈之下,黃芳找到了自己的親生母親,希望能找到繼母一起商量此事,但在他們村裡的幹部中,繼母拿起掃帚對黃芳和母親進行了一次毆打,不僅黃芳受傷,親生母親也被鮮血毆打。

母女抱着頭痛哭泣,黃芳的親生母親可憐自己的女兒,也無法為她提供住所,因為她已經再婚,生了兩個孩子,沒有獨立的住房。

黃芳隻能去找村幹部,讓村幹部幫忙協調,村幹部說,他們一再找劉秋雲溝通此事,但繼母劉秋雲不同意,村幹部說這件事最好由黃家解決。

父親去世,繼母把她趕出家門,無奈的她說,家人隐藏了12年的秘密痛苦,無助于隐藏了十二年的秘密,是否要通過司法程式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寫在最後

<12歲的h1級秘密"pgc-h-right-arrow"的</h1>>

沒有出路的黃芳忽然想起,父親幾年前曾說過要把繼母送回前夫身邊過晚年,她總覺得哥哥和家人不一樣,因為他們的家庭成員下巴比較突出,但弟弟卻不是。再加上父親和繼母同居12年卻一直沒有出具結婚證,這讓黃芳不能超過2000年懷疑自己的哥哥不是黃家的血脈。

為了查明事情的真相,黃芳偷偷帶着哥哥和爺爺的頭發到法醫中心做親子鑒定,結果顯示哥哥和爺爺沒有血緣關系。黃芳找到了爺爺,告訴他哥哥不是父親所生的。

爺爺說,孫子是在劉秋雲結婚之前出生的,當時兒子黃建明迷路了回去,想回家,但劉建明的家人不同意,黃建明毆打,逼他和劉秋雲結婚。爺爺還說:"不再調查孫子是否是親生的,兒子黃建明已經去世,需要孫子繼承家族企業,加上房子是由黃建明和劉秋雲一起建造的,為了安居,房子孫女黃芳和孫子各占了一半。"

黃芳帶着鑒定結果找到了繼母,繼母還是強烈不同意她回去住,還說她永遠不會忘記,剛進門的時候,黃芳拿起瓶子打了她一拳。鄰居們也支援繼母,說黃建明留了一個兒子,房子本來應該由兒子繼承,黃芳是女兒,結婚後不用打擾繼母。

後來劉秋雲說,她可以給黃芳一年的房租,讓她出去租房子,但就是不讓她進門,而且門鎖也都換了。就算黃爺爺和黃芳一起敲門,劉秋雲也不會開門。

父親去世,繼母把她趕出家門,無奈的她說,家人隐藏了12年的秘密痛苦,無助于隐藏了十二年的秘密,是否要通過司法程式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寫在最後

繼母劉秋雲堅持不讓黃芳進屋

< >h1級"pgc-h-arrow-right"通過司法程式來捍衛自己的權利?</h1>

這時,黃芳很糾結,她明白,在農村,村民們還在遵守"後大"的祖傳訓練,即使不是親生也能繼承家族财産。如果她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她擔心這對她與爺爺和叔叔的關系産生影響。

如果你不去争取财産,不僅沒有地方住,她也是不情願的,畢竟是父親和繼母共同創造的家族企業,但現在要交出來給别人,更别提,如果哥哥繼承了房子,當繼母換了賣家賣掉一個走了, 她應該去哪裡?

最後,黃芳決定拿起合法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 h1類"pgc-h-arrow-right">寫在最後</h1>

婚姻是神聖的,既然婚姻,就要對家庭對孩子負責,而不是為了最後撫養别人的孩子,傷害自己的孩子。

在人性之初,不要讓人性的邪惡吞噬人性的美好,太自私的人到最後都是一個竹筐澆水一空的。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