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公益釋出會現場
近日,區人民檢察院會同市警察局普陀山分局、普陀山檢察院、區海洋和漁業局等機關開展"送中國蜻蜓回家"公益釋放活動。
今年8月底,市市場監督局普陀山分局執法人員開展食品飲料機關疫情防控檢查工作,發現朱家店某酒館有三隻疑似中國野生動物,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協助調查,朱家頭派出所立案立案調查。
經鑒定,蜻蜓被命名為中國蜻蜓,身體由頭胸、腹部和尾巴三部分組成,頭胸和腹部覆寫着彎曲的甲殼類動物,外觀呈淑女狀,其中頭胸和腹甲殼類動物之間的相關部分可以适當活動。胸甲的腹部和嘴巴周圍有6對大附屬物,末端是螯合的。中國蜻蜓屬于節肢動物門、肢口輪廓、劍尾、蜻蜓,屬于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殺國家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擷取、運輸、銷售國家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應當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為此,區人民檢察院聯合有關機關依法将沒收的中國蜻蜓放到朱家店海,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普陀區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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