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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揚:不允許民間借貸利率超過20%,這裡面問題很多

作者:酒死了

融資難、融資貴是困擾小微企業發展的永恒問題。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釋出新修訂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對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作出重大調整,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根據修訂後的規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央行公布的最新資料顯示,4月20日,一年期LPR為3.85%,連續12個月未變。以此計算,目前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于過去“紅線”24%、“底線”36%的要求,下降幅度很大。

對此,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日前在博鳌論壇上表示,問題很大。“你不允許它超過20%,這裡面就有很多問題,不進入小微企業的運作,你就不會知道他為什麼會要年息20%的資金。”

他在周日舉行的“中小企業的生存之道”分論壇發言時說,20%是年化利率,折算下來,一個月的資金利率是2%不到,一周的話更低。“如果用于消費的話,這個事情是比較麻煩的,不管是一年一個月甚至是一個星期,你承擔這麼高利息的一個貸款,你是很難還得清的。但是它如果用于生産的,這筆錢過一下,一個星期之後産品就生産出來了,一個星期之後就賣掉了。”

李揚強調,對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不能那麼僵硬”。“我們叫法律容忍的利率,加拿大是60%,我們的鄰居日本是20%,大家都看到這裡面是怎麼回事了。”

發言中,李揚還說,以網際網路、物聯網、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發展為基礎發展起來的平台經濟,可能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最根本出路,也代表着經濟發展的未來。

他指出,傳統的金融體系頂多覆寫20%的人群,80%是覆寫不到的,但是用金融科技可以覆寫到,在新冠疫情中金融科技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現在,我們每天都接觸各種各樣的平台。平台經濟有四個特征:依賴使用者的高度參與、供求雙方的資訊精确比對、雙邊網絡外部性、以及大規模跨界。發展到今天,平台已經是同市場、企業相并列的第三類資源配置方式與機制,它代表着經濟發展的未來。”李揚說。

他表示,過去,經濟被分成企業和市場等兩類資源配置機制,在這樣的環境下,企業間的溝通、市場間的溝通,以及企業同市場間的溝通并不容易。平台出現之後,這些問題迎刃而解。

“平台直接就把供求雙方連在一起了,平台又和網際網路、物聯網等等這些最新的科技發展,和大資料、雲計算密切聯系在一起。是以我一直是研究小微企業融資的,這恐怕是最根本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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