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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醫學的鼻祖-宋慈

作者:新羅閑人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建陽人(今屬福建南平),南宋著名的法醫學家。

他早年習儒,入仕後曾曆任十餘處的地方官,且多負刑獄之責,在廣東任經略安撫使期間委頓不起,享年64歲,一生經辦案件無數,且大都是親曆親為,在逝世前撰寫成《洗冤集錄》五卷,此書是其一生辦案的經驗及思想結晶,也可謂是世界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

世界法醫學的鼻祖-宋慈

《洗冤集錄》乃宋慈的畢身心血,他将當時先進的中醫藥學應用于刑獄檢驗,并對自先秦以來曆代官府的案例進行剖析,吸取其中的實際經驗,并歸納總結起來,使之條理化、系統化和理論化,因而此書一經問世,立刻成為當時及後世刑獄官員的必備之書,意義非同小同,其權威性幾乎不容置疑。

近八百年來,《洗冤集錄》曾被翻譯成多種文字流傳于海外,至今仍有許多國家在研究此書,其書中求真務實的職業精神,在世界醫藥學史、法醫學史、科技史上都寫下光輝燦爛的一頁,至今仍被世人所傳頌。

世界法醫學的鼻祖-宋慈

當時的州縣官府辦理刑獄之事往往不夠嚴謹,常委任一些沒有實際經驗的官員去辦理,這些人誤聽誤信、怕苦怕累、對案情的實地勘察敷衍了事,因而難免判斷失誤,以至黑白颠倒,是非颠倒,冤獄叢生。

身為刑獄之官,宋慈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絕,他尤為重視對案情的實際檢驗,不輕易做出任何決定,認為刑罰是由犯罪事實所決定,而犯罪事實必須經過認真的檢驗才可認定,是以檢驗結果又往往決定着刑罰的輕重,甚至是與性命攸關,是以必須慎之又慎,絕不可麻痹大意。

在處理諸多人命案件時,宋慈的另一個突出表現在于對待屍體的态度,他摒棄以往“非禮勿視”“非禮不為”等一切教條,出于檢驗的實際需要,一反當時的倫理觀念和具體做法,并告誡所有當檢官員,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私處,由其是對屍體的孔、竅、及毛發遮掩之處,必須做到仔細勘驗,以防有針、錐等緻命的異物,徹底打破了屍體檢驗的禁區。

他的務實求真具體表現在對死傷的檢驗方面,這不僅需要具備深厚的醫藥學基礎,還必須掌握許多科學的知識和方法,把有關生理、病理、藥理、毒理等各種知識及診察的方法,充分運用到檢驗死傷的實際當中,他一邊學習,一邊認真總結前人的經驗,力求檢驗方法的多樣性和科學性。

僅從《洗冤集錄》一書來看,其中所載的檢驗方法具備多樣性、全面性,精确度之高令人為之驚歎,有一些方法雖屬于經驗範疇,卻與現代科學幾乎如出一轍,例如書中論述的救缢之法,與當代的人工呼吸法幾乎沒有任何差别,還有就是利用各種藥物來處理傷痕,以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發炎、固定傷口等,使用的藥物雖各不相同,但與現代科學原理基本一緻,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世界法醫學的鼻祖-宋慈

宋慈辦理各種刑獄之事,不恪守成規,不拘泥形式,不陷于倫理觀念,不枉斷誤判,一切注重檢驗結果,徹底運用和記載這些勘驗的方法和手段,無不展現了他求實求實的科學精神,也為後人留下一本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開創了法醫鑒定學,是以被世人尊稱為世界法醫學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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