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餐館冒充長江野生銷售養殖水産品正在接受調查

作者:光明網

2日,武漢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6起與"長江禁漁令"有關的典型案例。自禁漁令實施以來,武漢市市場監管部門先後開展了紮實的"長江禁漁無斷鍊"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了在長江流域銷售非法漁獲物的違法行為,嚴格從快速查處和起訴了一批案件, 有效保護長江流域生态安全。

案例1 武漢閑置雲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經營國家明确禁止銷售的食品,用于疾病預防等特殊需求

2020年7月31日,江漢區市場監管局收到相關線索,反映武漢休閑雲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采購河西(江豚)活魚加工成蔬菜出售,立即到現場調研。

發現以每公斤76元的價格購買了三條活魚,生産銷售後獲得了504元的營業收入。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廳關于養殖紅鳍東方鲱魚加工經營和暗印紅方鲱魚養殖(農營魚第53号)有條件放行的規定,禁止養殖河鲱魚和未加工河鲱魚的經營。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江漢區市場監督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2 武漢市武昌區康橋家庭餐廳未獲經營許可保護鲱魚等水生動物案件

2020年8月25日下午,武昌區市場監督局執法人員對武漢市武昌區康橋家酒館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店内有一條鲱魚尾巴。

經調查,該餐廳未取得《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利用許可證》從事鲱魚經營,其買賣鲱魚價值217元,違法所得632元。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3 武漢道谷農業有限公司僞造水産品地理标志經營水産品案例

2020年9月24日,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武漢道谷農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經營的螃蟹樣品蟹标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标志保護産品良子湖大閘蟹"特有地理标志。

經查處,為增加市場佔有率,擴大産品銷量,當事人僞造了多條"良子湖螃蟹"地理标志,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的有關規定,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局已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四 黃軒區公有規模水産公司涉嫌虛假宣傳

2020年10月12日,黃璇區市場監督局在武漢漢口北四季的美國水産市場檢查發現,黃軒區水産商鋪的品牌名稱标有"江集團""江禹"進行宣傳,經核實,該公司出售的鮮魚實際上是人工養殖,其行為誤導消費者, 構成虛假宣傳,黃煬區市場監管局現已依法對其提起訴訟。

案件5 武漢市江夏區彭氏船餐廳涉嫌消費詐騙

2020年10月19日,據cCTV新聞30分欄報道,國務院巡查組對長江禁捕工作開展秘密走訪視訊,江夏區市場監督局對武漢市江夏區彭舟餐廳進行調查,發現該店經營者将在水産品市場購買假扮成長江野生水産品的人工養殖産品向消費者推廣。其行為構成消費者欺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懲戒辦法》相關規定,江夏區市場監督局現已依法對其提起訴訟。

案例6 武漢途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廣告案

2020年10月19日,洪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武漢圖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的店鋪魚塘标有"長江鲶魚"和"野鲱魚"标志,以推廣和吸引消費者。經調查,現場未發現長江鲱魚、野生鲭魚。

此外,還發現其菜單上的一些菜肴具有治療作用,涉嫌虛假宣傳。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紅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已依法對其提起訴訟。

記者胡學軒、記者唐偉

來源:武漢晚報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