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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釋出會:13日在機場共拘捕5名男子 若定罪最高可判囚終生

14日下午4點,香港警務處再次舉行記者會。警方于記者會上播出内地男子被示威者包圍情況,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訓示威者非法禁锢、折磨、暴力虐待事主,事主被打暈後仍有人不斷踢,另外示威者不隻阻擋救護員去路離場,又阻礙在場急救人員為事主救治,麥展豪表示,任何人生命平等,當生命有危險時值得有被救治機會。

港警釋出會:13日在機場共拘捕5名男子 若定罪最高可判囚終生

麥展豪又指其後示威者再非法禁锢另一名内地男子,搶去其背包并指他為内地執法人員,指極端激進示威者濫用私刑,用索帶索事主手腳,侮辱男子嘗試除去其褲子折磨及毆打他。有示威者用雨傘遮閉路電視,又指有人不準記者拍照,麥展豪嚴厲譴責,指會追究到底。

麥展豪提到,警方13日晚撤離機場時,有警員被大批示威者圍毆,有人用硬物打向警車。他形容,示威者“完全瘋狂”,警員當時被圍毆,隻能拔槍戒備,認為這名警員絕對正确,合法合理,表現英勇、果斷及克制。

警察公共關系科總警司謝振中指出,警方13日在機場T1以涉嫌非法集結共拘捕5名成年男子,年齡介乎17至28歲,其中兩人涉嫌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5人現正扣查,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

謝振中又表示,根據第494章 《航空保安條例》,任何人利用任何器件、物質或武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故意在服務國際民航的機場内作出任何暴力行為,導緻傷亡,或危害或機場的安全運作或該機場内的人的安全,一經定罪可判囚終生。除了出手推人,即使高舉雙手阻人離開,刻意限制他人自由出入,或涉非法禁锢,最高可囚七年,如涉遊蕩罪在囚兩年,普通襲擊可囚一年。而機管局已取得臨禁制令,如任何人士違反禁制令屬藐視法庭,警方也會配合機管局要求到機場執法。

被問警方13日于機場有否派員喬裝,麥展豪回應指13日機場行動沒有警員喬裝。他表示,警方早前喬裝行動是為拘捕極端示威者的情報主導行動,而非警方處理遊行示威的手法,希望大家能厘清兩者。警方對和平有序、合法示威會全力配合,而打擊極端暴力示威者破壞香港的情況,希望大家能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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