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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馥:收書江南,印谶而散(上)韋力撰

作者:芷蘭齋

​陳康祺在《郎潛紀聞》中對李馥的藏書事迹有如下記載:“李中丞馥,撫吾浙時,收書極富,一時善本齊入曹倉,每冊皆有圖記,曰‘曾在李鹿山處’,後緣事訟系,群書散逸,人以為印文之谶,然亦達已。”

明清時期,江南藏書最盛,李馥任浙江巡府,如此高官,在當地收書當然最為便利,故對其藏書情況,陳康祺在文中以“極富”二字來形容,并且說當地出現在市面上的善本基本上均歸李馥。而陳康祺還特意點出李馥有一方藏書章的章銘為“曾在李鹿山處”,而鹿山為李馥之号,亦此可見,李馥對藏書頗為達觀,有着曾經我眼即我有的灑脫。可惜,他後來因為涉及官司,使其所藏大多散失了出來,而散出的原因,陳康祺則說乃是因李馥的這方藏書章:既然是“曾在”那就是過去時,其潛台詞即現在已歸他人所有,這就是今人所言的不幸言中。

其實有不少的人都刻過類似的章文,比如大藏書家周叔弢就有一方“曾在周叔弢處”,雖然寒在堂的舊藏大多歸了公館,但若以私家藏書論,到如今,哪個大藏書家的舊藏之物不是基本上都在公共圖書館呢。是以,印文之谶這種說法,并非李馥獨有。更何況,李馥的藏書章并非僅此一方,王長英、黃兆鄲編著的《福建藏書家傳略》中轉引了記者林秋明的考證,該文中提及現存于福建師大圖書館李馥的《居業堂詩稿》清稿本中,就钤有多方李馥的藏書印:“钤有李馥的藏書印章不僅有‘曾在李鹿山處’,還有‘鹿山李馥’、‘信天居士’、‘居業堂’、‘過眼雲煙’、‘不貪珍寶’、‘生事不自謀’、‘舍書百不欲’、‘書魔惑’、‘見客惟求轉借書’、‘福州李二使’、‘官貪心其安’、‘筆山閣藏書記’、‘玉融翰墨’等印章。”

李馥:收書江南,印谶而散(上)韋力撰

《硃批谕旨》 清雍正十年至乾隆三年内府刻朱墨套印本,簽條有李馥之名

然而陳康祺的所言頗為後世所引用,大多人忽略李馥其他的藏印,專點出“曾在李鹿山處”一印,而我亦有一方“曾在韋力家”,然我卻并不擔心印谶之說。我最為欣賞藏書家孫文川的那方長達170字的藏書印,而該印我以往誤作他人所撰,故今于此将該印全文引用如下:

寶翰垂千秋,人無百年壽。

展玩聊自娛,豈計收藏久。

我聞唐杜暹,撰銘書卷首。

鬻借為不孝,惟屬後人守。

又聞趙吳興,作詩題卷後。

但禁他室買,戒以棄勿取。

二公誠愛書,而我意則否。

子孫為鳳麟,嗜古意必厚。

我愛彼更珍,搜采成叢薮。

何待我留贻,彼自能尋剖。

子孫若豚犬,壓架已孤負。

摧燒或化薪,棄置更覆瓿。

尤物遭輕亵,贻者執其咎。

不如付賞音,什襲重瑤玖。

品題增光輝,益令傳不朽。

由來天下寶,不妨天下有。

但祝得所歸,勿落俗士手。

正如孫文川所言,許多曆史典籍流傳到自己手中,已經曆了長達千年之久,而很少有人能夠活過百年,如果這些曆史典籍真的能像藏書家期望的那樣子子孫孫永寶之,那為什麼很多書上钤蓋的藏書印層層疊疊,而後又能到了自己手中呢。這正說明了聚散乃是常态,而有聚也必有散,隻要典籍能夠一直流傳下去,何必在意最終到了誰的手中。這也正如孫文川所言天下寶天下共有之,自己心愛的藏書落入不肖子孫之手,還不如流散出去,為愛書人所得,隻要不落入俗世之手,就已然是大幸。李馥有同樣的藏書情懷,這正是其值得贊賞之處,用不着以印谶二字來解釋之。

李馥:收書江南,印谶而散(上)韋力撰

《硃批谕旨》 清雍正十年至乾隆三年内府刻朱墨套印本,内頁

徐恕在《清稗類鈔》中對李馥藏書亦有記載,其小節題目為“李鹿山藏書多善本”,可見其藏書水準之高,被後世廣泛關注。而徐始這一節的全文為:“泉州李中丞馥撫浙時,收書極富。一時善本,齊入曹倉。每冊皆有圖記,曰曾在李鹿山處。”

這段話基本是抄《郎潛紀聞》中的所載,然而他恰恰去掉了原本出處中的印谶之言,亦此可見徐恕的達觀,以此說明,他并不相信陳康祺所言的印谶。

關于李馥的生平,乾隆版的《福州府志》中載:“李馥,字汝嘉。福清人。康熙甲子舉人。任工部員外,轉刑部郎中。以治九門提督陶和器獄有聲,出守重慶郡。經流寇亂後,田賦無考。馥履畝清丈,侵占弊息。遷河東運使,調蘇松常鎮道,晉江蘇按察。制府擒治奸民,株連百餘人。馥察其冤濫者,盡白釋之。轉安徽布政,巡撫浙江。時亢旱,請截漕二十萬,民不知饑。又,漕米例用白糧。馥疏請兼用紅白,民便之。以失糾屬員去任。馥家素封,義所得為,必勇為之。在官以廉慎稱,家遂中落,歸田二十年。借屋以栖,怡然自然。與士大夫文酒還往,年八十餘,重宴鹿鳴。又數年卒。”

這段話主要是記載李馥的政事,由此可見,李是位能吏。嘉慶版的《大清一統志》所載亦是他的政績:“李馥,字汝嘉,福清人,康熙甲子舉人,由刑部郎中出守重慶,郡經流寇亂後,田賦無考,馥履畝清文,侵占弊息,累遷江蘇按察使,制府擒治奸民,株連百餘人,馥察其冤濫者,盡自釋之,擢浙江巡撫,時亢旱,請截漕二十萬,民不知饑。又,漕米例用白糧,馥疏請兼用紅白,民便之。在官以廉慎稱,歸田二十年,借屋以棲,與士大夫文酒往還,年八十餘卒。”

關于李馥為何惹官司一事,大多資料語焉不詳,李客山在《送李鹿山先生歸福州序》中有如下說法:“鹿山李先生,既解浙撫之任,則寓居吳門。時奉世宗皇帝命偕侍郎黃公協修松江海塘。先生貸藩庫錢應役,以産入官,不足于償,遂留滞不克歸。今天子即位,邀恩寬免,得起官,而先生且治裝返故裡。蓋先生年七十餘矣。先生籍閩之福清,為巨族,饒于資。通籍後曆宦,所至攜家困以給食。既解組複多賠累,迨海塘工竣,資磬竭焉。嗚呼!先生可謂窮于宦矣。”

以此可見,李馥原本是福清望族,正是因為他貸款為松江修建河塘而破産,在任職之地,為當地作貢獻而所貸之款竟然由其個人來償還,以至于讓家族衰落下來。可見李馥是何等以公職為己任,但好人得到這樣的結果總是令人感慨,好在李馥為人達觀,即使是因公破産,他依然能怡然自樂,李客山在《序》中寫道:“先生智識超曠,于祿位升沉不少介意,雖蹈轗轲履艱危,無戚戚之色。在吳門日,嘗終日不舉火,而嘯歌自若,手一編不釋。果一日過先生所,有顧君受基在座,先生顧之曰:‘今日未知何處索米。’”

那時的李馥已經窮困到連吃飯都是問題,然而他依然能夠看書寫詩,可見他對書是何等之癡迷。而對于他的藏書心态,王長英,黃兆鄲編著的《福建藏書家傳略》中寫道:“李馥在浙江任巡撫期間,留心搜訪流失于民間的善本書籍,一時善本齊入他家。至李馥罷官歸裡時,他兩袖清風,箱子中唯書籍而已。他對圖書極其瘋迷,在其詩中多有表現。如‘草滿窗中總不除,囊空抵死欲營書。斯文結習難消化,多恐前身是蠹魚。’‘白首窮彌堅,青燈老終矢。’‘閱世冷看三尺劍,齋心靜對一床書。’李馥曾遊曆山河,即使是在旅遊的途中,他也注意收羅、購買古籍善本。”

然而正史中很少提及他藏書之事,可見藏書在李馥時代并不被官家視為要事,好在《重纂福建通志》中談到了他的藏書之事:“與福州知府顧焯倡平遠詩社,文酒往還,怡然自樂。好藏書,多善本。重宴鹿鳴,年八十四卒。”而郭柏蒼所輯《竹間十日話》中亦提及李馥藏書之富:“李馥,字汝嘉,福清人,郁之弟也。郁五子科甲。康熙甲子舉人,曆官浙江巡撫,為人和厚謙謹,所至有賢聲,家居藏書甚富,乾隆甲子重宴鹿鳴,年八十四,有《李鹿山集》。”

李馥因家财耗盡,隻能長期滞留于蘇州地區,他晚年得到了皇帝的寬宥,再次被起用為官,而此時的李馥年已七十餘歲,他隻能辭職返鄉。雖然藏書大多已售出,但畢竟還有不少的留存,他将舊藏帶回了家鄉。返鄉之後,李馥重整舊居,又建起了藏書之所,其中之一名曰筆山閣。而關于他傳回家鄉建藏書樓之事,高熔、張美珍在《李馥及其藏書》一文中寫道:

但《中國藏書家辭典》卻稱他“留在吳中14年,遊于九仙烏石、南江西峽之間,收羅古籍善本。”一字之差,謬之千裡,因九仙烏石,即福州三山中的二山,且“遊九仙烏石南江西峽之間”句,原文見沈文《送李鹿山大中丞歸裡序》,全句為“一旦仍返故鄉,遨遊九仙烏石南江西峽之間,樂何可涯量!”

其實對于這件事,葉昌熾在《藏書紀事詩》中引用了沈文悫在《送李鹿山大中丞歸裡序》中的所言:“福州李公,弱冠為名孝廉。既仕官西曹,以守法稱。出任憲副于蜀,移轅江左,旋任臬事,晉方伯,開府于浙。解組去官,留滞吾吳十有四年。丁巳夏歸福州。公去家三十年,一旦仍返故鄉,遨遊九仙烏石南江西峽之間,其樂何可涯量!”

由此序可知,《中國藏書家辭典》中所說的那句話乃是本自此序,隻是作者未曾留意這是李馥回到福州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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