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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私自屠宰、毛肚未經檢疫……成都公布打擊農村假冒僞劣典型案例

紅星新聞記者10月28日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020年12月成都市開展農村假冒僞劣專項執法行動以來,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等五部門切實加強對農村假冒僞劣食品相關問題的治理,嚴厲打擊生産經營假冒僞劣食品違法違規行為,共立案查處相關案件5187件,查扣違法食品107噸,罰款3957萬餘元,其中案值50萬元以上案件7件,移送公安機關54件。

生豬私自屠宰、毛肚未經檢疫……成都公布打擊農村假冒僞劣典型案例

日前,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成都市警察局、成都市農業農村局(供銷合作社)公布了農村假冒僞劣專項執法行動十大典型案例。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不乏“豬肉”的身影,作為豬肉加工過程中的重要一環,生豬屠宰直接影響到肉品的有序流通和食用安全。

2021年1月17日,都江堰市農業農村局接群衆舉報,反映都江堰市聚源鎮迎祥村有人私自屠宰生豬。1月18日淩晨2時許,都江堰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随即進行現場調查。經查,位于都江堰市聚源鎮原迎祥村1組一場所内正在從事生豬屠宰活動(1頭淨重130公斤生豬且已屠宰,用于銷售),且該場所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當事人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6月9日,都江堰市農業農村局依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當事人王某華作出沒收生豬産品130千克、屠宰刀具3把、刮毛刀3把、鐵鈎17個并處罰款2.00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4月20日,成都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位于郫都區唐某鎮原建豐村8組34号一處農房内正在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當事人葉某貴正在租用的農房内從事生豬屠宰活動,非法屠宰現場有21頭生豬和死豬(淨重3100公斤,貨值7萬元左右),且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當事人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因已達到非法經營罪立案标準,此案于2021年6月17日移送至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公安機關已于7月1日立案。

此外,本次典型案例通報還涉及查處未經檢驗檢疫進口的生鮮産品。

生豬私自屠宰、毛肚未經檢疫……成都公布打擊農村假冒僞劣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17日,成都市金牛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公安機關線索通報,稱在金牛區金芙蓉大道開展檢查時發現林某(貨主)駕駛車輛上裝載約1噸重可能涉疫的鮮毛肚。經查,該批毛肚共1070公斤(已全部扣押,未流入市場)來自伊朗,貨主在雙流航空港自行取貨時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未取得檢驗檢疫《進口通關證》、核酸檢測報告、消殺證明等檔案。因當事人林某經營未經檢疫的毛肚、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等規定,2021年3月22日,金牛區市場監管局對林某銷售未經檢疫的毛肚案作出警告、沒收涉案毛肚,并處罰款208.59萬元的行政處罰。

紅星新聞記者 葉燕 王培哲 圖據成都市市場監管局

編輯 陳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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