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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雜碎的熱愛,無問西東

對雜碎的熱愛,無問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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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雜碎的熱愛,無問西東

◎魏水華

西方人不吃“雜碎”?這種“誤解”,多半來自于人們對那些一步跨入工業社會的國家的認識,比如美國。

對于以美國為代表的大型食品工業來說,“雜碎”是一種個性很強、很難按統一規格标準被工業化加工的食物,制作起來費時費力,遠不如肉類加工來得廉價、省心。

但真正熱愛“雜碎”的國家都與中國一樣,擁有悠久的曆史文化和飲食審美。法國人烹饪鵝肝的步驟之多,一點都不輸山東人做九轉大腸的繁瑣;意大利人選擇小牛胸腺的挑剔,可以媲美廣東人燒制豬肺杏仁湯的精心;德國人熱衷于炮制牛羊腸,則可以叫闆四川人炝炒腰花的熱情。

可見,西餐世界裡的“雜碎”元素遠比大多數人想象的更豐富。不少國家都有獨一份的“雜碎”文化史,總結起來一句話:“雜碎”值得!一百個人吃肉,三五個人吃雜,物以稀為貴,處理“雜碎”天生就需要比搗鼓肉付出更多的辛勞,是以“雜碎”也更有理由成為值得珍視的食物。

高能“雜碎”

古希臘羅馬人心頭之好

吃“雜碎”,也許是肉食動物與生俱來的本能,因為作為優質蛋白、純淨脂肪及維生素A、D等營養物質的混合物,“雜碎”的食用價值不可忽視。靈長類在捕食鳥類、老鼠、兔子等小型動物時,往往開膛破肚,先吃内髒,這既可以防止獵物殺死後腐爛得太快,也反映了内髒比肉滋味更好的自然選擇。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人類食用“雜碎”的曆史,可以追溯到刀耕火種的洪荒時代。古希臘神話中,普羅米修斯把獻給衆神的牛配置設定給人類。他把脂肪和“雜碎”分給百姓,把骨頭裹在牛油裡分給宙斯和衆神,宙斯是以大發雷霆,不打算給人類火種,是以才有了後來普羅米修斯偷盜火種的故事。

這顯然說明了,早在古希臘時期,人們就認為“雜碎”才是最好吃的東西。無獨有偶,希臘一本名叫《犧牲》的記錄祭祀儀式的書籍裡,也記錄了當時人們吃肉主要水煮、吃“雜碎”主要燒烤的情況。

事實上,在香料尚不豐富的時代,這是很聰明、很進階的烹饪方式:肉中的氣味較少,口味相對比較單調,水煮後食用,可以很好地讓人獲得飽腹感;而“雜碎”的口味複合多元,也常常會有讓人不悅的氣味,明火烤制後油花冒出,可以有效解膩,高溫産生了焦化反應,讓“雜碎”變得松脆好嚼,充滿焦香,還能有效掩蓋腥膻。

到了古羅馬時期,歐洲人對“雜碎”的選擇就更精細了。一種名叫“睡鼠”的小型齧齒動物,最早被當成烹饪“雜碎”的容器:羅馬人把各種牛、羊、豬肉及肝髒、腸切碎後,填入睡鼠被掏空的肚子裡,再縫合。最後經過燒烤,就成了貴族階層專享的美馔。

根據記載,填充在睡鼠裡的“雜碎”有獨特的麝香香氣,究竟滋味如何,今天已經不得而知。但後來把“雜碎”和香料塞進小腸腸衣裡的裡昂大香腸、把羊“雜碎”和洋蔥塞進羊肚裡的蘇格蘭哈吉斯,或許都源自這種古老的食物。

除此之外,變着花樣吃魚雜和禽雜,也是古羅馬飲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魚肉是宴席上的大菜,而剩下的魚頭和魚雜,則會被放進鍋裡煮成稀爛的魚醬,用來抹面包吃。古羅馬皇帝甚至要求以新鮮的魚醬作為食鹽的替代品,加入所有菜裡。魚雜量少,一般一條魚的邊角料隻夠做成一勺魚醬,皇帝“過分”的要求,因而直接促成了古羅馬時代漁業養殖技術的成熟。

而禽類“雜碎”的吃法更加特殊,廚師一般不會開膛破肚,而是切下雞、鴨、鵝的頭,從脖子部位灌進用薄荷葉、橄榄油、丁香和胡椒粉熬煮成的濃醬。接着整隻烤熟,再切開肚子,供食客慢慢享受肚子裡焖烤之後的“雜碎”。

濃醬的作用是祛除内髒的腥味,焖烤的作用則是包裹“雜碎”的原汁原味不外洩。可想而知,滋味應該不錯。更重要的是,古羅馬皇帝在一一享受這些禽雜的時候,發現鵝的肝髒特别肥美好吃。尤其是秋季遷徙之前的野鵝,因為吃了大量的食物,把能量都儲存在肝髒裡,以适應長途飛行的需要。此時的鵝肝,豐腴異常,焖烤後黃油外溢,入口酥化,美味程度大大超過其他禽雜。

鵝肝作為西餐最進階食材的曆史,由此開啟。

肥美鵝肝

引無數歐洲名流“站台”

即便是最不願意吃“雜碎”的美國人,面對鵝肝都沒有抵抗力,原因很簡單,它的味道适應性太強了:細膩、綿密,充滿脂香,有濃厚的肉味,卻很少有腥膻味。切片煎焗好吃,做成甜品鵝肝凍或是抹面包的鵝肝醬,也都非常适宜。

用于取肝的法國西南灰鵝,是專為取肝而人工育肥的品種,其個頭在全球所有家養鵝中首屈一指。哪怕全世界腦袋最大的潮汕獅頭鵝,放在灰鵝面前都要遜色三分。

這種體型差異,與飲食習慣有關。因為從古羅馬時期開始,歐洲人就對鵝肝情有獨鐘,一代代催大鵝肝,鵝肉、鵝腸都可以丢棄。為了讓尊貴的羅馬皇帝吃到最肥腴的鵝肝,飼養員甚至以無花果作為飼料,讓這種高含糖量的果實為鵝肝積累更多能量,還能為肝髒增加無花果的香氣。直到今天,無花果依然是烹制鵝肝時的經典配菜。

古羅馬跌落神壇後,來自北方的“野蠻人”統治者再也沒有了育肥鵝肝和享用美食的心思,但好吃的記憶是不會磨滅的。吊詭的是,培育肥鵝肝的技術,居然由最不願意人為改造自然生物的猶太人傳承下來。

大約在16世紀,肥鵝肝技術随着西移的猶太人傳到了法國西南部。文藝複興末期,當人們以古希臘、古羅馬人為偶像,把建築、雕塑、繪畫、音樂、詩歌等推向高潮的時候,肥鵝肝的出現,讓人們猛然發現,被宗教禁锢千年的美食文化,也值得複興。

最巧的是,也是在這一時期,來自新大陸的各種農作物傳入了歐洲。一種名叫“玉米”的植物,産量比小麥高得多,它的澱粉含量高、膽堿含量低,能有效降低動物脂肪的轉運,促使鵝肝急速成長,是以出品的鵝肝脂肪飽滿,色澤漂亮。很快,玉米就被人們當成最合适的飼料,而土質适宜玉米種植的阿爾薩斯地區,後來成了法國最著名的鵝肝産地。

到了18世紀,阿爾薩斯已經發展出了多元且複雜的鵝肝做法,廣泛流傳于民間。時任行政長官馬歇爾·德·宮塔德侯爵為了向法皇路易十六表達忠誠,讓家廚用牛肉包裹鵝肝,再裹上餡餅皮來烤。皇帝嘗過之後歎為觀止,鵝肝料理因而走出法國東部,成為全法乃至全歐洲為之傾倒的美味。

這一時期,無數歐洲名流為鵝肝“站台”,比如意大利著名作曲家、歌劇《塞爾維亞理發師》的作者羅西尼曾經說:“我一生隻哭過三次,第一次是‘理發師’首演失敗時;第二次是聽了帕格尼尼的演奏;第三次則是野餐時,不小心把一隻烤鵝掉進河裡。”

而羅西尼發明的羅西尼牛排,則是至今最具代表性的意餐傳世菜品:在鮮嫩的菲力牛下方墊一塊肥美的鵝肝,不能用肝泥,不然撐不住,最後澆上紅酒、波特酒和黑松露熬煮成的醬汁,五分熟的牛排還保留了牛肉多汁鮮嫩的口感,肥厚的菲力搭上大塊鵝肝,每一口都能品嘗到豐滿的層次,就如同羅西尼的音樂喜劇那樣饒有趣味、令人驚豔。

本質上來說,所有的傳世美食,都有它的曆史際遇。除了鵝肝之外,鴨肝也是進階西餐廳裡常見的料理材料,二者合稱為肥肝(Foie gras)。和廣東人認為燒鴨是燒鵝的替代品不同,在法國人眼裡,鴨肝和鵝肝的地位是等同的。鵝肝更為肥腴細膩,鴨肝的肝味則更濃郁,在沒有配菜的時候,更容易獨立料理——換言之,鴨肝可以适配所有的鵝肝烹饪方式,但鵝肝卻不一定能适配鴨肝。甚至,很多吃慣了鴨肝的人,回過頭來接受不了鵝肝的淡薄。

市售的肥肝一般有三種形式,新鮮肝、熟凍肝和肝泥,後兩者是隻要有錢就随時都能吃到的食材,料理方式也比較随性。相對廉價的肝泥比較多元複雜,主婦們常常拿它作為抹面包的醬料、填肚子的小點心或制作甜品的基底,在其中加入馬德拉酒、蘋果酒、白蘭地和波特酒等祛除腥味,并以無花果、漿果類、柑橘類作為搭配,以清新的酸甜味道平衡肥肝的油膩。

而新鮮肝則帶有很強的季節性,一般說來,冬春交際的肝最為肥美,大部分歐洲家庭會在聖誕和元旦期間購買肥肝,慶祝節日。食材雖進階,料理方式卻非常簡單,厚切之後,幹煎到兩面焦黃即可。講究的,再用蘋果酒澆汁,成品表面焦黃濃香,内部溫熱柔滑、入口即化,這也是最能體驗肥肝滋味的吃法。

除此之外,南歐的傳統家庭還會烹饪一種布包鵝肝——用粗厚的廚房布或者廚房紙,把鵝肝裹成圓柱狀,紮緊之後浸沒在溫水、高湯或者油脂中低溫浸煮。冷卻後切成厚片,油脂凝固,口感類似于冰淇淋,是一道十分經典的冷菜,上得廳堂,入得廚房。

奇葩胸腺

大仲馬《美食詞典》對它津津樂道

文藝複興時期,鵝肝走上歐洲人餐桌的同時,另一道堪稱“奇葩”的“雜碎”——小牛胸腺,也開始成為歐洲人的頂級美食。

胸腺是大部分哺乳動物都有的免疫器官,但隻在性成熟前才會成長,成年後會逐漸萎縮,質地也會慢慢變差。古羅馬時代,以農耕為主的社會,飲食結構和同時代的中國并沒有太大差别,牛作為耕作工具,一般不被直接食用。哪怕吃,也聚焦在沒有耕作能力的老、病、殘牛身上,小牛犢是萬萬不可能送上餐桌的,自然也沒有胸腺一說。

但從14世紀開始席卷歐洲的黑死病,殺死了當時三分之二的人口,導緻大量耕地被抛荒,人類曆史上最大規模的退耕返牧由此發生。

人死了,地還在,不需要那麼多糧食,耕牛慢慢從工具變成了食物。其中,肉質更柔嫩的小牛犢更受青睐。大約在16世紀末,小牛胸腺已經被記載在皇室菜單裡,與鵝肝、松露、龍蝦、生蚝、羊肚菌、雞冠、羊腦等頂級食材比肩。

小牛胸腺的口感可以了解為骨髓和脂肪的混合,與其他“雜碎”和肉類相比,它微微的甜味讓人欲罷不能,胸腺在英文裡被稱為“甜面包”,就是描述這種獨特的鮮甜。

作為脂肪含量較高的“雜碎”,胸腺的儲存和運輸非常困難,和松露一樣,這也為它提高了附加值。和鵝肝相反,小牛胸腺最适宜食用的時間是春末夏初,小牛初生不久,尚未斷奶,還不吃青草,此時腺體最為純潔,沒有異味。不過,小牛胸腺非常昂貴嬌嫩,通常要當天屠取當天吃,不然很容易發腥。

所有的小牛胸腺在烹饪之前,都要經過複雜的處理:先将其置于流水下,反複沖洗數次;再将其在冷水裡長時間(3-12小時左右)浸泡去雜質;待其變白後,去除包裹胸腺的外層薄膜;放入鍋裡,加冷水煮2-3分鐘左右;撈出後再放進冰水裡冷卻;再去除多餘的筋膜和油脂。這些工序,都不能由工廠制作,必須在廚房裡親力親為,否則,就失去了食材本身的新鮮模樣。

非要類比的話,西方人對小牛胸腺的鐘情與中國人對花膠、鮑魚的态度頗多類似。在大仲馬1872年出版的《美食詞典》裡記載了多道關于小牛胸腺的菜單:炸小牛胸腺、烤歐芹香蔥小牛胸腺、煎小牛胸腺配蘑菇汁。直到今天,關于小牛胸腺的烹饪方式依然萬變不離其宗,圍繞着炸、烤、煎三者進行:煎的版本需要用紅蔥頭、紅酒和黑胡椒澆汁;烤一般會在上桌前撒上磨碎的黑松露;炸則需要羊肚菌和奶油來配——隻有高溫逼出小牛胸腺的油脂,才能品嘗到它的脆、甜和潤。

需要指出的是,小牛胸腺雖然氣味清淡、質地輕盈柔嫩,但它卻是不折不扣的嘌呤大殺器——通常是普通肉類的10倍、普通“雜碎”的5倍。即便對比痛風病人談之色變的火鍋湯底,同樣分量小牛胸腺裡的嘌呤含量也更高。

但說到底,好吃的東西多數是不健康的,自然賜予人類美食的同時,也在教化人類懂得适可而止。

美味香腸

西方“雜碎”料理集大成者

另一種不得不提的好吃但不健康的“雜碎”是腸。

對于腸,不同文明之間常常有極大的差異。古羅馬、古中國這樣以農耕為底色的文明,常常斥之為粗鄙的窮人食物。但有着遊牧傳統的北歐民族、中北亞民族,卻認為腸是上天恩賜的寶物。

在荷馬史詩《奧德賽》中,荷馬把心事重重的奧德修斯比喻成“一條翻烤的大腸子”,其鄙夷意味溢于言表。

究其原因,農耕文明豢養的家畜、家禽,大多以雜食為主,比如豬、鴨、狗,能在消耗大量廚餘垃圾、農田副産品的同時,做到不與民争地。但雜食動物腸子的氣味,也不可避免地更重,在沒有良好烹饪技術和調味料的時代,腸子是很難處理的食材,更多時候是窮人胡亂煮熟後閉着眼睛吞下去的充饑之物。

但對于遊牧民族來說,草場是天然的生活來源,他們豢養的肉用家畜牛、馬、羊都是食草動物,腸子氣味相對更小、滋味更好。而且在缺乏農作物的地方,腸子還是極好的柔性材料,可以廣泛應用于食品的分裝發酵、建築和服飾的紮緊工具、武器和樂器的弦乃至避孕套。

是以,當“野蠻人”日耳曼人摧毀了古羅馬的文明,幾乎讓鵝肝失傳的時候,香腸這種富于濃郁馬背色彩的飲食,卻在歐洲大範圍流行起來。

事實上,香腸是一種适應性很強的食物。腸衣的密閉性和透氣性,能有效阻隔外界雜質,殺死厭氧菌,達到延長食物保存期限的效果。同時,腸壁上的蛋白質和脂肪會與食材發生特殊的酯化反應,催香食物。

現代香腸與古人食用的香腸在本質上沒有多大差別,無非都是以牛、羊、豬、魚肉,以及動物内髒或是凝固的血塊為主要原料,剁碎後加入各種香料、蔬菜或者奶酪等,再擠入天然腸衣或者人工合成的腸衣中。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香腸是西方“雜碎”料理集大成的作品——肝、肚、腸、心、肺、血、肉,就沒有不能填進腸子裡的“雜碎”。

作為将日耳曼文化保留得最完整的國家,德國的香腸文化也在整個西方世界最為突出——最晚在13世紀,每個日耳曼邦國都有自己獨特的香腸,包括用豬肉和墨角蘭制作的紐倫堡香腸,胡椒、洋蔥、大蒜、芫荽混合乳化肉制作的圖林根香腸,小牛肉加香芹碎制作的巴伐利亞白腸等。

最有意思的是,法、意等“美食大國”視為下腳料的血、腸等材料,灌進腸衣後,能搖身變成德國最進階的香腸,比如萊茵地區用豬血、豬油、豬皮灌進腸衣裡制作的萊茵血腸,當地人拿來做熱炒、油煎和冷盤,配着蘋果醬、酸菜、洋芋吃,再來一罐黑啤,就是最典型的德餐。

每一個德國孩子從小就可能三餐都與香腸為伴。在德國,隻要顧客帶着小孩去傳統肉鋪買肉,孩子都會免費得到一段小香腸。肉鋪老闆一看顧客帶孩子,第一句話就問孩子“要來段香腸嗎”,而不是問帶孩子的父母“要買什麼”。

這種從小培養的味覺記憶,是德國人把日耳曼傳統傳承下去的動因,也是人類代代相承的美食記憶的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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