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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饞大獅”葡萄幹驚現頭發 律師:賠償千元合理

作者:二三裡資訊

原标題:消費者:包裝袋裡暗藏異物;超市:會幫忙聯系廠家

“饞大獅”葡萄幹驚現頭發絲

10月25日,市民劉先生向晚報反映,他在永輝超市東風路萬達廣場店購物,回家發現購買的“饞大獅”牌葡萄幹包裝袋裡,竟然有一根頭發。

為了核實情況,記者分别對劉先生、超市、生産廠家進行了采訪。

“饞大獅”葡萄幹驚現頭發 律師:賠償千元合理

消費者:包裝袋裡發現頭發絲

劉先生介紹,10月24日,他在永輝超市以9.9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包“饞大獅”牌葡萄幹。

當晚,一家人一邊看電視,一邊吃零食,吃了幾小袋葡萄幹後,當他想再打開一袋時,突然看到袋裡有異物,是一根頭發。

“看到裡面的頭發絲,我開始擔心,胃也開始不舒服。”劉先生說。

劉先生說,購買葡萄幹時,他是看中包裝上的“永輝優選”字樣,沒想到竟吃出了頭發,希望商家可以給個說法。

“我希望按照法律規定賠償,食品安全不是小事,我家有老人、有孩子,吃完的小袋有沒有頭發,老人和孩子根本沒細看,打開直接就食用了,一想到這件事,我就鬧心。”劉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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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會幫忙聯系廠家

采訪中,劉先生還将帶有頭發絲的葡萄幹拿給記者看,他想提醒其他家長,在孩子吃的問題上,一定要把好關。

為了核實情況,當日下午,記者來到該超市,将劉先生反映的問題向超市的從業人員進行了回報。

一名從業人員表示,他不能接受采訪,但可以将劉先生遇到問題,轉告給店長,幫忙聯系廠家。

10月26日上午,劉先生告訴記者,廠家的從業人員與他聯系了,他的訴求是賠償1000元錢,“錢不是最重要的,我的目的是為商家提個醒,加工的過程中,按要求操作。”劉先生說。

10月26日下午,記者通過電話與生産商取得了聯系,一名從業人員介紹,對于發現頭發絲問題,正在核實。

“頭發絲是怎麼進入包裝袋的?”記者問。

“可能是包裝時掉進去的。”從業人員說。

律師:要求賠償千元合理

那麼,劉先生要求賠償1000元錢是否合理?黑龍江鴻大律師事務所秦岚律師作出了解答。

食品裡摻雜頭發,屬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或生産商,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産者要求賠償損失。

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産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诿;屬于生産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産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産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大慶晚報記者 王敬怡

來源:大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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