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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過周永康、陳良宇等多個“老虎”的他,職務有變長期在政法系統查辦“老虎”“批評時隻講問題就行了”

撰文 | 蔡迩一

6月23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任免名單,政知君注意到,邊學文被免去天津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需要說明的是,邊學文曾查辦過陳良宇、張國光、朱志剛等大要案。

2015年“大老虎”周永康獲刑,當時的畫面顯示,邊學文是周永康案的第一公訴人。

<h1 class="pgc-h-arrow-right">長期在政法系統</h1>

邊學文,男,漢族,1972年12月出生,今年48歲,天津市人,199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96年8月參加工作,法律碩士。

查辦過周永康、陳良宇等多個“老虎”的他,職務有變長期在政法系統查辦“老虎”“批評時隻講問題就行了”

公開資料顯示,邊學文長期在政法系統工作。

1996年8月,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的法學科班生邊學文返鄉,被配置設定到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處工作。

2002年,在第一屆全國統一司法考試中,邊學文就取得了合格證;同年,他報考了南開大學法律碩士班,并于3年後取得碩士學位。

2008年1月,邊學文被破格從副科級助理檢察員提拔為公訴處副處長,他也是當時全天津檢察機關裡最年輕的副處級幹部。

2014年7月,邊學文任天津市檢察院二分院副檢察長,2015年1月任天津市檢察院一分院副檢察長。

2015年8月,邊學文履新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後到了紀委系統。

<h1 class="pgc-h-arrow-right">查辦“老虎”</h1>

這幾年來,有不少“老虎”都是在天津受審。

2014年,《檢察日報》曾報道過邊學文。文中提到,邊學文是天津市檢察系統的一個“傳奇”。

他曾連續三年蟬聯天津市十佳公訴人第一名,是全國優秀公訴人。

此外,他還曾先後參與承辦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湖北省原省長張國光受賄案,全國人大财經委副主任委員朱志剛受賄案等一系列在全國産生重大影響的大案要案。

上述報道中還提到,在參加陳良宇、張國光、朱志剛等三起正部級上司幹部職務犯罪案件的公訴和偵查工作中,邊學文是專案組的主力。

“他加班加點、晝夜奮戰,認真分析、研究、論證,精心制作法律文書及工作預案,主動承擔了陳良宇、張國光兩個專案的全部文字工作,先後編輯工作專報32期,撰寫案件彙報、工作總結等各種材料60多篇30多萬字。”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在庭審現場,審判長丁學君宣讀判決書。第一公訴人就是時任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的邊學文。

查辦過周永康、陳良宇等多個“老虎”的他,職務有變長期在政法系統查辦“老虎”“批評時隻講問題就行了”
查辦過周永康、陳良宇等多個“老虎”的他,職務有變長期在政法系統查辦“老虎”“批評時隻講問題就行了”

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

被告人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共四川省委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委員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财物;濫用職權,緻使公共财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别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别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h1 class="pgc-h-arrow-right">“批評時隻講問題就行了”</h1>

2017年5月,邊學文任天津市紀委副書記,2018年1月,他履新天津市監察委副主任。

2018年,天津市委經過巡視發現,一些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開得有點變味離譜。有的機關民主生活會一團和氣“和稀泥”,某機關黨委民主生活會居然出現了笑場的情形。

對此,天津市委要求“重開”!

當年11月,天津市冶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天鐵冶金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班子重開了專題民主生活會。當時,天津市紀委監督組組長邊學文也在現場。

當會議進行到互相批評環節時,天鐵集團黨委上司班子每位成員都收到了市紀委監督組從業人員遞來的一張紙條:“批評時隻講問題就行了,開門見山。”

在這一輪環節結束後,監督組組長邊學文也作了口頭提醒:“大家在講問題的時候要語言簡練,發言的同志已經查擺過的問題,别人在批評時就不要再重複了。”

資料 | 天津日報 北方網 新華社 人民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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