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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探源:柏拉圖《法律篇》

前360~前347年左右

柏拉圖(Plato,公元前427~前347年)出生于雅典附近的埃癸那島的一個貴族家庭中。他的家系可以上推到雅典古老的帝系,其母是改革家梭倫之後,其舅是當時希臘三十僭主之一的克裡底亞。柏拉圖早年受良好教育,青年時對哲學産生興趣,遂從學百家,博采衆長:他曾就學于赫拉克利特之門徒克拉底魯,又研習過畢達哥拉斯學派哲學和愛利亞學派的學說。柏拉圖從20歲起追随蘇格拉底學習哲學,不期8年後蘇氏被判死刑,柏拉圖為了逃避迫害而來到麥加。後來他又出遊列島列國,到過埃及、南意大利、西西裡等地。其間他詳細地考察了各地的政治、法律、教育、宗教等制度,進一步研究和掌握了當時的數學、天文學、力學、音樂等理論和各種哲學學派的學說。正是在這樣廣博的知識基礎之上,柏拉圖逐漸形成了他自己的哲學體系以及對改革希臘的社會、政治、法律、教育、宗教等制度的見解。公元前387年,柏拉圖回到雅典,辦起了阿卡德米學園,講學授業,著書立說。柏拉圖的學園不僅成為雅典的最高學府,而且蔚為全希臘的學術中心,亞裡士多德也曾就學于此學園。柏拉圖的晚年,不僅在雅典,而且在整個希臘世界,都享有相當高的聲譽。傳說,他在80歲的高齡時,平安地死于一次婚禮的宴席上。

法學探源:柏拉圖《法律篇》

柏拉圖是西方古代著作豐富而作品完整齊全留傳下來的唯一著作家,他為後人留下了30多篇對話集。其中《理想國》和《法律篇》包含着豐富的法哲學思想。《法律篇》是柏拉圖晚年創作的一部重要作品,也是其最長的一部對話體著作,共12卷,195章。參與對話的是三位老人:雅典陌生人、克裡特人克萊尼斯和斯巴達人邁吉盧斯。一般認為,雅典人就是柏拉圖自己。據後世學者考證,該書大約成于公元前360~前347年之間。公元3世紀的希臘哲學史專家拉埃狄奧斯認為,柏拉圖去世時,《法律篇》是刻寫在蠟闆上的草稿,其學生菲力浦将書稿譽寫整理後出版。書中包含了柏拉圖對法學、倫理學、教育學等最成熟的看法。這篇著作的風格迥異于柏拉圖的其它作品,其早期作品人物栩栩如生,到處了充滿了隐喻、明喻、神話、諷刺甚至插科打诨,這部書卻将“戲劇成分縮減到最低程度”,并“嚴格地注重實際”,“更直接涉及寫成它的時代的政治生活”。這種轉變展現了柏拉圖晚年思想的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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