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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偉:教師不能“育家長”

作者:光明網
陳大偉:教師不能“育家長”

不久前,我在一篇文章中表達了一個觀點:教師首先要"培養自己",教師首先要愛自己,培養自己,加強自己的修養,這就是"紳士的事,這是一種生活"。

其次,"教育學生",教師應幫助學生更有效地獲得生存技能、生活智慧,體驗生命的尊嚴、價值和意義。

在有了"教育自己"和"教育學生"的好主意之後,教師教育人的新使命是"教育同僚"。"俞同僚"就是與同僚建立成長友好的環境,在互相學習中實作共同教育。

"老師應該教育同僚"的想法得到了一些朋友的認可,而有些人則建議"老師也有責任教育父母"。教師和家長是孩子成長中最重要的因素,我同意家庭學校共同努力促進學生發展的想法,但我對教師應該承擔"養育"負擔的想法持保留意見。

教師不能"家長",如果老師把家長看作自己的教育對象,老師總是把教育者自己看成,很難與家長建立互相尊重、平等對話的互動。

此外,教師可能沒有能力和水準來教育父母。2000年,我在北京參加了一個重點教師教育訓練班,當主講人談到家校關系時,有的談到了從兒女校長那裡"教訓"的故事,他們同意并接受了校長的一些批評,但同時又認為很多批評是不合理的。

随着高等教育的擴大,現在家長的學曆越來越高,很多家長的教育水準和洞察力都超過了老師,我們不能再擺出高姿态了。

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受過高等教育的父母可能對教育沒有任何研究。基于孩子的地位和興趣,父母在看問題和處理問題時,不可避免地會把注意力集中在孩子身上,缺乏大局觀和長遠眼光。

這一切,都可能導緻家長對孩子教育方法的看法不合理,導緻校長對課堂事務處理方式的不明确。此時,教師應樹立職業自信,通過自己的專業能力、專業态度和專業方式,在家長心目中樹立自己的形象和地位,提高家校同校共育的效果。

陳大偉:教師不能“育家長”

在《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意見》中,教育部沒有将教師與家長的關系定位為"教育",而是定位為"指導":"加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組織家長教育訓練講座和咨詢服務,開展先進的教育理念和科學教育指導""中國小幼稚園應将家長委員會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 制定組建家長委員會,把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應當指出,"指"可以指家庭教育的更有價值的目标和有價值的方法,"手段"可以指有效或不受歡迎的家庭教育組織可以讨論和評論的要點。

"指"之後需要"指導"。在我看來,"指導"的焦點是"指導"。我曾經讀過江蘇省無錫市著名國小教師崔磊寫的一篇教育叙事:她曾多次告訴同學們,"學會做事就是從學掃地""天下的事情,必須做到細緻""一幢不掃一幢,一幢不掃天下"的大道理, 但教室地闆仍然不幹淨,桌椅用具仍未擺放到位。

後來,經過仔細觀察,她發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大多數孩子不知道如何掃地,如何整理器皿。于是她在課堂上攜手教學生掃地,指導學生如何分工,如何安排清掃秩序,如何整理桌椅,而不是向學生灌輸掃地的重要性,直接走操作路線。

這告訴我們,教育的問題不僅是意識的問題,也是态度的問題,也是方法和技巧的問題。同樣,家庭教育也需要方法。

例如,家長要督促孩子完成作業,不僅僅是要求,而是給家長有效的監督的方法。相對而言,"指"容易"引導"上難,教師需要積累"引導"經驗,練習"引導"能力,提高"引導"水準。

老師和家長互相學習,一起成長。師生關系的理想境界之一是長期教學,師家長之間的理想關系也是共同成長。

成長和進步是人生的重中之重,在與家長溝通的過程中,以開放的心态為前提,以平等的對話為途徑,以彼此的成長和進步為目标,在成長和進步中提高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品質,實作學生更優質的發展, 我認為這更值得探索和實踐老師和家長之間的關系。

作者:成都大學教授、四川西部教育學院院長陳大偉,出版《幸福教育與理想課堂八講》等24本書。

摘自:中國教師日報

來源:教師博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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