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于民族沖突,這三個沖突中隻能是最次要的沖突,甚至可以說是其他沖突的征兆。現代民族主義的誕生很晚,直到17世紀,資本主義國家,一個由政治,經濟和民族國家組成的集合體,才出現。然而,作為一種意識形态,它被推到了19世紀,随着拿破侖對歐洲舊封建勢力的掃蕩,民族主義的思想被發明出來。在西方,國家已經成為一種基于種族和語言的意識形态,以認同國家權力統治的合法性。這種意識形态掩蓋了這樣一個事實,即統治階級本質上是在為擴張、壓迫和剝削而互相争鬥。在那之前,沒有任何語言或意識形态具有民族的概念。即便如此,它也是對一個社群的指控,例如某些部落聯盟,血族,如凱爾特人,切羅基人等,以及例如地理術語,例如阿拉伯人,美國人,印第安人,甚至僅僅是土着人民,在這些"民族"中沒有互相認同感,有些在語言,文化上, 有時甚至在彼此之間。這些"民族"實際上并不具備根據現代意義上的民族特性确定規則的内在基礎。即使在西方,直到19世紀,這種意識形态也不被承認。在中世紀的歐洲,人們不是為國家而戰,不是為國家而戰,而是為他們的領主的義務而戰。1640年,查理一世代表英格蘭和蘇格蘭參加主教戰争時,國内一片嘩然,士兵們沒有奮力作戰,議會沒有籌集資金,老百姓直接去蘇格蘭軍隊要求去他們的上司黨;在英國資産階級革命過程中,英格蘭人民背叛"國家"利益的情況并不少見,最後甚至連國王的王冠都獻給了荷蘭統治者威廉三世。直到19世紀初,基于種族和語言的民族國家才成為将群衆團結在國王和領主之外的新意識形态。直到拿破侖時代,基于種族和語言的"民族主義"才成為統治階級的暴政,在主的社會消退并抵抗其他統治力量強加給它的暴政之後,這種暴政重新出現,最典型的是波蘭人,匈牙利人和其他民族争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鬥争。正如米塞斯所說:最初的民族主義者反對的不是外星人,而是暴君。
在中國,情況有些不同。中華文明是政治上早熟的文明,其廣闊而統一的領土使他的思想極為發達。中國的朝代從來不會用種族或語言把你和我區分開來。在中國古代,處理民族沖突的理論是"華夷的歧視"。"華一辨識"理論植根于春秋、周立、安迪等儒家文學,以文明禮儀為标準,為群遣,符合華華禮儀和共同文明,為夏天,為中國人,為被夷為平地,為野蠻人, 對于外面的人。比如鄭國本為夏天,比如它的行為不禮儀,也被認為是野蠻的,而秦楚等外國,隻要承認中國的禮儀和文明并積極接近改變,就會逐漸被納入華夏的範圍。秦朝前期以後,"華彜辨識"的内涵不斷變化,并逐漸轉變為一種文化和心理認同,以決定民族觀的民族認同,如唐代的成彜在《内義》中指出:"四義人已經轉譯為,殷人的仁慈和忠誠, 雖然出國門,可以在中國馳騁,我不是說易毅。中國人民有一個強王,忘了叛變叛徒的忠實信仰,雖然走出中國,反義,我不是指中國人。王福志更明确地提出:彜夏是相對的,彜族和夏族因為文化分化、非血緣分化,本質上是民族差異化、文化差異化。由此可見,古代中國是文化意義上的一種民族主義,而不是單純的血緣民族主義。
清朝剛入海關時,表演殘酷野蠻,甚至比太極皇帝統治時期更加倒退,揚州10日,嘉定三殺,剃光頭發易服侍,大興文禁止,為生産力、文明、文化極為暴力破壞,所幹的令人發指。這顯然不是一個文明社群應該做的。從傳統觀義夏來看,當時的文化和文明中的滿族統治者不是中國人民。它們不僅造成了許多屠殺,對人民的心靈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更重要的是,它們對文化和文明的破壞和攻擊,在意識形态領域,獨立人格的塑造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大蕭條。導緻全社會在思想文化、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大挫折。顯然,滿族剛剛進入海關時,有着非常落後和野蠻的外表,是以對滿族南方的抵抗,不僅是為了保衛大明,也是為了保衛生産力的發展水準,保衛文明的成就,保衛文化血統,而民族沖突隻是這種落後的征兆,要求先進征服。
此時,南半城牆還在山中,江南各地軍民都在血戰,代表着曾經統一的明朝血脈——唐王、魯旺、桂王,仍然在浙東、福建、雲貴地區各自的稱号,也繼續堅持與清朝的鬥争, 該國人民仍然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此時此刻,錢千祕儀投降顯然不是正确的政治選擇。錢千一在服務中在短短六個月的時間裡完全清楚,也看到了這一點。或者善解人意,對于昔日的美好時光無限向往,在客觀上暗中接近文明保護和文化的曆史需要。是以,他理所當然地參與了與清福明的鬥争,這是值得肯定的。雖然,作為一個識字者,他真正扮演的角色并不大。對他來說,用筆戰鬥的果實比用劍更有效,更持久。在他的筆下,我們更加意識到那個氩氣時代,文明和文化的力量,以及不與野蠻妥協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