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一世的美國五角大樓,沒想到自己會有被告上法庭的那一天。
10月19日,中國無人機廠商大疆表示,該公司已經針對美國國防部,就其公司被列入所謂“中國軍事企業”(CMC)制裁清單,在華盛頓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大疆公司表示,認定該公司為“中國軍事企業”是完全錯誤的,這一認定給這家公司造成了重大财務損失。大疆是全球最大的民用和商用無人機制造商,其産品被廣泛應用于美國和全球的警察、消防、應急響應、商業和娛樂領域,“既不由中國軍方所有,也不受中國軍方控制”。
這一“中國軍事企業”制裁清單,是美國國會于2021年通過立法要求國防部編制的。從2022年至今,已經有73家中企被列入“黑名單”。這意味着對美國實體和公司發出警告,即與清單中企業做生意會構成“國家安全風險”。随着中美關系持續緊張,美國已經将此清單當作打壓中企的手段。
在被列入“黑名單”之後,大疆公司一直在嘗試與五角大樓進行溝通。然而,在過去16個月以來,五角大樓卻一直裝聾作啞,沒有做出任何回複。對此,無可奈何的大疆公司表示,“除了向聯邦法院尋求救濟之外别無選擇”。
這次起訴,是大疆公司在面對美國無理打壓之後的又一次有力的反擊,通過采用法律手段來捍衛自身的權益。
目前,大疆控制着全球無人機市場約70%的份額,在美國消費級無人機市場中占據了約75%。科研院所和機構的資料顯示,中國無人機在美國執法機構的市場佔有率為90%,在緊急救援領域更是高達92%。截至2020年,美國所有50個州的政府部門均在使用無人機,其中90%由大疆制造。
2017年起,美國開始對大疆無人機進行一系列的刁難。
2017年,美國國防部以所謂“資料安全隐患”為由,禁止美軍使用大疆無人機産品。但由于買不到同等成本效益産品,2018年不得不取消了這一禁令。
2018年,美國陸軍部要求所有下屬部隊禁用大疆的一切無人機産品,但下屬部隊并未嚴格執行。
2019年5月:美國國土安全部對大疆無人機資料安全表示關注,禁止聯邦機構購買大疆無人機。
2019年,美國商務部将大疆無人機列入需要大幅度增加懲罰性關稅的商品行列,大疆無人機選擇漲價來抵消損失,銷量依然不減。
2020年,美國商務部又以“違反美國國家安全”為由,宣布将包括大疆在内的多家中國企業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這使得大疆無法獲得美國和美國企業所提供的技術及産品。
2022年3月,美國設計軟體Figma突然停止為大疆服務,造成大疆公司一時間無法取回自己的設計圖紙。
然而,由于這些打壓措施分别出自國防部、國土安全部、商務部等不同部門,不具有全局性的法律效力,是以,它們實際上并沒有完全阻止大疆無人機在美國的銷售和使用。大疆在北美的市場占比一度達到過85%。
行政制裁手段不能奏效,美國又想出了新招。那就是通過專利陷阱,來對大疆進行打壓。
之前有理哥介紹過,早在2021年,美國生産直升機的軍工企業德事隆起訴大疆,聲稱大疆生産的無人機侵害了該公司的兩項專利。這一案件在2023年4月21日被美國德克薩斯州韋科市聯邦陪審團裁定,大疆公司需賠償2.789億美元。
這次訴訟涉及兩項專利,一項是德事隆公司2004年申請,并在2011年被準許的“遠端跟蹤控制技術”;另一項是德事隆公司2011年提出申請,并在2015年被準許的“飛機自動懸停控制技術”。
但實際上,在德事隆公司申請“飛機自動懸停控制技術”專利之前的2009年,大疆就已經獨立開發并使用了這項技術。同時,德事隆公司自身并未生産過與這兩項技術相關的民用無人機産品,完全是屬于惡意搶注,也就是通過惡意申請擷取他人技術相關的專利,并以此為基礎進行訴訟或索賠的行為,目的是為了阻礙、排除競争對手,擷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或市場優勢。
在專利庭審中,德事隆一直強調大疆是一家中國公司,還被美國列入出口管制黑名單,妄圖使用這些與案件無關的資訊,煽動和利用反華情緒,争取到對自己有利的判決結果。
在此過程中,大疆并沒有坐以待斃,而是積極反擊,在美國提起了針對德事隆公司的訴訟,主張其四項專利無效。
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撤回訴訟,大疆挽回了巨額的經濟損失,維護了中國企業的尊嚴。
美國對大疆無人機開刀,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美國本土的無人機産業。
然而,美國實際上根本沒有無人機的供應鍊,無人機所需的相機,雲台,機身,電池都是中國供應。在小型民用無人機的領域,美國其實拿不出來能擺脫中國技術的替代産品。
比如,得克薩斯州有966架在州警察局登記的無人機,其中879架就是由大疆生産。簡單算一下百分比就知道,大疆無人機占德州警局的90%以上。
除了壟斷了美國警察的需求,據統計,在美國越來越普及的農用無人機市場,大疆也占據壟斷地位。
2023年,無人機在美國41個州噴灑了370萬英畝(約合149萬公頃)的土地,覆寫了50種作物。這其中,大疆無人機獨占美國農用無人機八成市場,剩餘市場佔有率的大部分也被其他中國産無人機取代,美國産無人機僅占可憐的個位數。
而且,美國森林消防、海警部隊、消防局、緝毒局等每年都大量采購大疆無人機。
是以,美國無人機技術水準無法與大疆相提并論。之前進入無人機領域的美國企業,基本上都已經被市場淘汰。
為了抵制中國産無人機,美國國會衆議院在今年6月通過《反制中國無人機法案》,但由于遭到了衆多反對,最終這一法案沒有在參議院被通過。
大疆公司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權益的做法可行嗎?這在理論上來說,是有可能實作的。因為在今年10月,總部位于上海的雷射雷達制造商禾賽科技就用起訴的手段,最終迫使國防部将其從“CMC制裁清單”中移除。
然而,美國打壓中國高科技産品的腳步,不會因為輸掉了訴訟就停下來。目前,美國國防部已經表示,将以“國家安全”為由将禾賽公司重新列入名單。這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是以,對于美國的打壓手段,我們應當有一個清醒的認識。無論采用什麼手段反制,最重要的還是打鐵還需自身硬,我們需要不斷發展壯大自己,在激烈的競争中做到獨立自主、遙遙領先,才能在競争中獲得最終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