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披露的資訊顯示,安徽久易農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久易股份”或“久易農業”)及其保薦人國元證券撤回上市申請檔案。是以,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的稽核。
據貝多财經了解,久易農業于2022年6月遞交招股書,準備在創業闆上市。本次沖刺上市,久易農業原計劃募資9.38億元,均将用于5000噸/年新型廣譜殺菌劑丙硫菌唑原藥合成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久易農業于2023年3月上會,并順利通過。此後,該公司還曾就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問詢函、稽核中心意見落實函進行了更新回複,但該公司并未送出招股書(注冊稿),直至此次撤單。
天眼查App資訊顯示,久易農業成立于2001年2月,前身為合肥久易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目前,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約5376.5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沈運河,主要股東包括沈運河、孫玉文等。
據招股書介紹,久易農業的主營業務為農藥原藥及制劑的研發、生産和銷售,主導産品為丙硫菌唑、環磺酮、煙嘧磺隆和苯磺隆的原藥及制劑。其中,丙硫菌唑為全球前十大殺菌劑品種之一,環磺酮為新一代HPPD抑制劑類玉米田苗後除草劑。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久易農業的營收分别為5.29億元、6.66億元、9.28億元和8.95億元,淨利潤分别為2673.06萬元、3873.23萬元、7616.84萬元和1.53億元,扣非後淨利潤分别為2250.53萬元、3842.91萬元、7491.73萬元和1.48億元。
另據招股書披露,久易農業2022年度的收入約為14.73億元,較2021年的9.28億元增長58.61%;淨利潤約為2.16億元,同比增長183.89%;扣非後淨利潤約為2.07億元,同比增長176.07%。
對于2022年度經營業績較上年大幅增長,久易農在招股書中稱,主要是該公司丙硫菌唑産品市場需求旺盛,産品銷售情況良好,收入較上年大幅增長。同時,其2022年推出新産品環磺酮,市場銷售情況良好,進一步提高了該公司的營業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久易農業曾在2020年發生過一起安全事故。據招股書披露,2020年9月25日,該公司苯磺隆工廠中的房間内發生一起溶劑處理過程中反應釜底部閥門洩漏爆燃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以下簡稱“9.25安全生産事件”)。
而後,久易農業按照要求停産整改,直到2020年12月才開始陸續複産。據貝多财經了解,2020年“9.25安全生産事件”發生後,該公司将發生事故的苯磺隆原藥生産工廠中的房間改造為新産品環磺酮原藥生産工廠中的房間。
針對9.25安全生産事件,合肥市應急管理局對久易農業罰款36萬元,對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沈運河罰款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即80716元),對該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餘正蓮罰款2.6萬元罰款。
同時,合肥市應急管理局對久易農業原安全總監兼安環部部長陸壽雲處以警告,并處8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另外,對久易農業原副廠長于擴處以警告,并處人民币8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另據貝多财經了解,久易農業還曾出現多次轉貸行為。對此,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該公司逐項列示發生轉貸的具體金額及筆數,基礎合同情況及實際執行情況,是否存在虛增收入或收入确認不準确的情形,以及整改措施及整改情況等。
據介紹,久易農業2019年至2021年合計發生14筆轉貸。其中,該公司2019年與工商銀行長江東路支行、農科行琥珀支行、徽商銀行五裡墩支行簽訂借款合同,擷取貸款後通過第三方供應商浙江榮凱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榮凱科技”)轉回資金合計1678萬元。
同在2019年,久易農業與杭州銀行肥東支行、中國銀行肥東支行簽訂借款合同,擷取貸款後通過第三方供應商蘇州豐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轉回資金870萬元。同年,久易農業與這兩家公司的采購交易金額分别1105.5萬元、1323.78萬元。
2020年,久易農業與農科行廬陽支行、徽商銀行五裡墩支行簽訂借款合同,擷取貸款後通過榮凱科技轉回資金合計444.00萬元;與杭州銀行肥東支行簽訂借款合同,擷取貸款後通過第三方供應商北京英力精化技術發展有限公司轉回資金39.81萬元。
2021年,久易農業與徽商銀行五裡墩支行簽訂借款合同,擷取貸款後通過山東沃力澤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轉回資金合計152.03萬元;與農科行廬陽支行、杭州銀行肥東支行、徽商銀行五裡墩支行簽訂借款合同,通過石家莊科力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轉回資金700萬元。
久易農業方面稱,根據《首發業務若幹問題解答(2020年6月修訂)》關于轉貸的解釋,上述轉貸資金除2019年度受托支付給供應商浙江榮凱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超過采購交易額的部分1447.50萬元屬于轉貸,其餘部分不屬于轉貸。
事實上,轉貸行為是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亦明确指出,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财産,應當予以返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此前,北京一中院民三庭法官在撰文中指出,套取金融機構轉貸的行為違反大陸相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既增加了融資成本,也擾亂了金融秩序。在套取金融機構貸款的過程中,可能存在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為。
本次上市前,沈運河直接持有久易農業62.85%的股份,并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同時,沈運河的妻子孫玉文持股4.67%,未在該公司擔任職務。但沈運河與孫玉文夫婦合計控制該公司67.52%的股份,認定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沈運河為該公司控股股東。
特别說明的是,孫玉文還是典型的“學院派”,自2001年9月至今就職于安徽農業大學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