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4年到1763年,英法兩大帝國在世界範圍内展開了一場争奪霸權的戰争,
戰争分兩個階段、兩個地域展開。從1754年開始,英法首先在北美圍繞争奪俄亥俄流域發生了戰争。1754年,弗吉尼亞殖民地當局派出的時年22歲的喬治·華盛頓率領的民軍在俄亥俄河被法軍打敗,第二年,英國正規軍在同一地區又吃敗績。這使英國開始準備全面戰争。第二階段戰争在1756年爆發,戰場除過北美以外,還波及印度等地,一直打到1763年,史稱“七年戰争”。
戰争初期,英國在各個戰場失利。1757年,政府被迫改組,威廉·皮特在事實上執掌政權。皮特代表主張積極向海外擴張的商業利益,反對貴族優勢,也反對把英國的利益與大陸歐洲國家的利益糾纏在一起,他力主擴大殖民地,主張建立海外帝國。
皮特上台後,把英軍的作戰重點放在美洲,他把英國正規軍團和國庫的資源都投向北美,不顧一切把所有的賭注都押在将來。英國海軍圍困法軍艦隊,切斷了法國與加拿大的聯系。而讓東印度公司在印度自行作戰,政府隻為其提供海軍保護,切斷法國的軍援。
英軍在美洲進展順利,相繼攻克了法軍多個要塞以及魁北克、蒙特利爾等,加拿大事實上落入英國之手。與此同時,東印度公司的武裝部隊也逐漸取得優勢,1761年以勝利告終。1759年,英國海軍先後擊敗法國地中海艦隊和大西洋艦隊,到1760年,法國海上力量已基本被殲。1762年英國又向西班牙宣戰,英軍攻克哈瓦那和馬尼拉,西班牙也被打敗。1763年交戰雙方簽訂《巴黎和約》,七年戰争以英國大勝結束。
根據和約,英國取得加拿大及密西西比河以東地區,用哈瓦那交換了西班牙的佛羅裡達,西班牙則從法國那裡得到路易斯安那作為補償。至此,法國在北美的勢力幾乎全被清除,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帝國基本奠定。在印度、在西印度群島、在非洲、在歐洲,英國都新得到或收回了一些領土,一個世界範圍的英帝國已初具雛形,英國成了最強大的海上霸主。
凡是誠實的美利堅人都承認,戰争的勝利主要是靠英國的軍隊和英國的财政。殖民地當然樂意讓英國正規軍擔負正面戰場的主力,更樂意讓英國王室承擔長期戰争的負擔。雖然殖民地議會分擔了部分戰争費用,但除了馬薩諸塞和弗吉尼亞以外,其他地方的支出與英國為這場世界範圍的沖突支付的8200萬英鎊相比實在太微不足道。勝利使美利堅人民對英王和母國充滿了感激之情。
然而,新的問題随着勝利接踵而至。在英國方面,首當其沖的是财政問題。為赢得戰争,英國花了不少錢,很多都是借的。從1754年到1763年,英國的國債翻了一番,現在這些債都必須償還。很明顯,這一經濟重負應該讓戰争的受益者大英帝國的所有成員來承擔,而非本土群眾獨立承擔。此外,管理從北美到印度這樣一個龐大帝國的日常開支也遠非英國納稅人所願意負擔的。在捍衛帝國的大戰開始前,北美殖民地的行政開支一年隻有7萬英鎊,1763年增加到這一數目的5倍之多。
在北美殖民地方面,戰争的勝利加劇了美利堅人穿越阿尼拉契亞山脈向西部擴張的欲望,而這勢必與居住在那裡的印第安人發生更多的沖突乃至戰争,給英國的管理帶來不盡的麻煩與耗費更多的錢财。是以,英國政府在戰争甫一結束,就釋出公告,禁止美利堅人西進。英國的貿易委員會認為,這一公告劃分的界限對“保持美利堅的從屬地位也是必需的”。這一決定自然引起美利堅人的憤怒,其效果形同廢紙。
美利堅人與英國政府的龃龉也傳染到了英國本土群眾。很多英國人嫉恨美利堅人,因為殖民地富得太快太強大。早在1751年,富蘭克林就預言說,一個世紀以後“英國人口的大多數将生活在大西洋的這一邊”。如果英國人戰前沒有對未來的前景說什麼的話,但從這時候起,他們開始認真考慮了。
1764年4月,英國議會通過《蔗糖法案》,決定對大量進入美利堅的蔗糖、
咖啡、白酒及其他商品予以征稅。不久後,海關的關稅年收入就達到戰前的15倍。
在此之前,英國議會從來沒有嘗試對北美殖民地收稅。按照傳統習慣,殖民地關稅由英國議會立法,其内部稅收由殖民地立法。曾作為賓夕法尼亞等四個殖民地駐英國辦事處代表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寫道:“不經殖民地人民同意而強迫殖民地給錢,就像在一個敵國收捐,而不是為了英國人的利益而對他們收稅。”18世紀六十年代擔任英國首相的羅伯特·沃波爾注意到了殖民地的意見,他在回應議會應該向殖民地收稅的建議時說:“我将把這留給我的某些後任,他們也許比我更有勇氣。”
羅伯特·沃波爾
《航海條例》對某些商品禁止進出口的條款,是為了調節貿易,并沒有嚴重侵犯美利堅商人的利潤。事實上,《航海條例》隻被看作英帝國外交政策的一個工具,被認為是理所當然地歸倫敦管理的領域。但《蔗糖法案》直接目的是為了取得收入。該法案第一次使用了稅收法案的标題,序言中也采用了稅收法案的形式。這立刻引起了美利堅人的警覺,馬薩諸塞議員詹姆斯·奧蒂斯在其著名的小冊子《英屬殖民地所堅持和被證明的權利》中寫下了這樣的話:“沒有人可以專橫地剝奪他人的财産,除非本人或其它代表同意,任何人都不得被課稅。”
奧蒂斯的說法其來有自。英國資産階級革命時期的思想家約翰·洛克(1632~1704)在他的《政府論》中明确表示:财産與生命和自由一樣,也是一項天賦的權利。不經同意,人民的财産永遠都不可剝奪。這并不是因為物質的價值高于其他東西的價值,而是因為任何這樣的專橫權力如果存在,人民的自由就不可能有保障。
波士頓議會向英國議會寫了一封陳情書,其中問道:“如果(倫敦)可以對我們的貿易課稅,是不是也可以對我們的土地,土地上的産品,以及我們所擁有和利用的每件東西收稅呢?”
對英國人來講,美利堅人關于沒有代表權的抗議并不成立,他們認為,殖民地在英國議會“實際上是有人代表的”,每一個議員都是整個大英帝國利益的代表。但這種“事實”代表權的論述在美利堅卻講不通。因為,從開始定居的時候,殖民地議會就是由按照地域原則選出的代表組成的。“事實”代表與(以地域為基礎)的“真正”代表之間的沖突,反映了殖民地與英國政治實際間長期的背離。
公允地說,任何一個社會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其居民都有義務向政府交稅以支付其費用。北美殖民地建立之初,公共需求相對較少,殖民者有着較大的自由空間,是以,沒有多少稅賦負擔;但一百多年後,殖民地擴大了、成熟了,出現了較多的公共問題,需要全社會成員交稅來共同解決,然而大多數美利堅人似乎還沒有準備好面對這個遲早要來臨的問題。
同時,人的自利本能,也使美利堅人以一種偏狹的實用态度處理與帝國的關系,他們規避《航海條例》是其本能,但在英法戰争中,美利堅民兵在超出所屬殖民地範圍之外的消極表現,即便是其後代也表示遺憾。
雖然美利堅人從原則上都反對沒有代表卻要納稅,但他們卻沒有就共同反抗達成一緻。殖民地很多議會都起草了抗議書,但是力量分散,各自為政,商人團體抵制稅收所涉及商品的倡議,也應者寥寥。因為《蔗糖法案》畢竟是一種間接稅,其稅負可以轉嫁,很難說美利堅人的财産權受到了實質性的侵害。可是一年之後,當英國議會又提出對北美殖民地征收印花稅時,卻為美利堅人統一意見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會。
1765年,英國議會通過《印花稅法》,對北美殖民地的所有印刷品、執照、證書和法律文書征收印花稅。議會認為,這一稅種稅率較輕,應該容易征收。在英國本土,印花稅每年收取10萬英鎊,英國政府希望在北美每年可以收取6萬英鎊,其用途按《印花稅法》,“用在防衛、保護和保障殖民地的安全上。”
不錯,印花稅稅率并不算高。但對當時商業還談不上發達的北美殖民地來說,仍然是一項較重的負擔。當時城裡的勞動者一天的工資才3先令,但在報紙上登一份廣告的印花稅就要2先令,立一份遺囑要5先令,一份賣酒的執照要20先令。印花稅不僅傷害律師、商人、報紙編輯和小酒館老闆的生意,而且也傷及到處理文書職員的利益,他們也被要求交稅。這些人恰恰是對公衆極有影響力的人物。
更主要的是,印花稅是一種直接稅,它課稅的目标是個人而不是進入海關的商品。對沒有代表權的美利堅人課稅很容易被視作是對他們自由權的侵犯。而且,該法案又規定,對于不遵守法律的人,将交由英國政府控制的海事法庭審判,而該法庭不允許有陪審團,被告須自證清白,否則就有罪;這又是對美利堅人自由權的侵犯。
印花稅法案幾乎激起所有美利堅人的反對。弗吉尼亞議會率先要求英國取消印花稅。馬薩諸塞提議建立了一個跨殖民地的“印花稅會議”組織,通過了一系列抗議案,強調印花稅“令人難以負擔,難以忍受。”“毫無疑問,人民的最基本的自由就是:未經他們的同意,任何人都無權向他們征稅。”
在民間,一些非正規的組織,如“自由之子”社,開始鼓動人們行動起來。在美利堅曆史上,這是第一次出現未經法律允許的有組織的抗議活動。在波士頓,有人洗劫了印花稅局局長的家。在紐約,激進分子貼出告示:“第一個分發或者使用印花稅票的人,要小心他的房子、人身和财物。我們說到做到。”裝有印花稅票的船,在殖民地根本不能靠岸;被指派分發稅票的人,也因擔心生命安全而紛紛辭職。美利堅人還起來抵制英國貨物。這一招沉重打擊了英國的重要商人,他們也向議會施壓,要求取消印花稅。
英國議會圍繞印花稅的征與廢展開了辯論。這時,推行印花稅的格倫維爾内閣已倒台,親美洲的輝格黨人在内閣中占了上風。新任首相雖然贊成取消印花稅,但卻擔心會留下一個危險的先例。他們決定在撤銷的同時,再通過一項《權利申明法案》,以申明議會對北美殖民地享有全面的主權(課稅權當然包括其中);他們解釋說,撤銷印花稅法,并非主權的放棄,而是出于主權行使的得宜與否(也即柏克的“擁有主權”與“行使主權”可分離的思想)。
1766年,議會就此展開了激辯。威廉·皮特堅持說,在任何意義上,美洲在下院都沒有代表權,因之議會對北美的立法權中,是絕不能包括課稅權的。格倫維爾則反對說,代表不一定出自實際的民選,就美洲的利益來說,議會的每一個成員,其實都是它的“實質的代表”。并指責下院的幫派實際在煽動美洲的騷亂。皮特則回應說,北美人的抗稅是自由精神的展現,又說在這一事件上壓服北美,将毀滅英國的憲政。他建議說,英國對北美的立法權是無限的,這一點應予以申明,而印花稅則應立即廢除。
與此同時,殖民大臣也從國家安全的角度提出,與北美人的争鬥,有可能逼迫其投靠英國的敵人——法國或西班牙。在種種壓力下,印花稅終于被取消。同時還将一些對北美出口的商品課加的稅收,也予以降低或取消。聽到這一消息,美利堅人一片歡騰,對英國商品的抵制随即解除。他們互相祝賀:美利堅人勇敢地捍衛了原則。
美利堅人堅持了原則,同樣英國人也沒有放棄原則。英國人認為既然收直接稅不明智,那麼就收沒有受到強烈抵制的類似《蔗糖法案》的間接稅。1767年6月,财政大臣查爾斯·唐森德建議對進口到北美的玻璃、鉛、畫、紙和茶葉等商品征稅。唐森德将美利堅人看作是不知感恩的孩子,說他甯願看到北美變成“原始社會”,也不願意平等地對待他們。議會通過了他的提案。
《唐森德條例》重新燃起了美利堅人已熄滅的怒火,他們迅速發起了新一輪抵制英國貨物運動,此外,還大力發展殖民地的制造業,以減少進口。費城的一位律師,發表了“一份賓夕法尼亞農民給英屬殖民地全體居民的信”。信中說:“讓我們像一個本分的孩子一樣行事吧,雖然這個孩子受到了敬愛的父母不應有的鞭打。”他明白表示,英國議會無權對殖民地收稅。另一個費城人約翰·雷勒這樣表述:“如果美利堅被沒有美利堅人代表的議會征稅,美利堅人就不再是英國人,而是奴隸。”
1768年,馬薩諸塞議會向其他殖民地議會發了一封“通告”,表達了他們的“謙卑的意見”:《唐森德條例》“違反了他們天然的憲法權利。”英國對此的反應則是,指令馬薩諸塞總督解散議會,并将兩個團的英軍調往波士頓。沖突不斷激化,1770年3月,發生了波士頓市民與英軍造成5人死傷的流血沖突。
馬薩諸塞州議會大廈
此時,大西洋彼岸的英國内閣改組,諾斯出任首相。新内閣面臨的棘手問題是《唐森德條例》帶來的惡果。這一法案執行兩年來,每年收入不足300英鎊。而英國用于維持北美駐軍的開銷,則高達每年17萬英鎊。
對英國商品的抵制,也使其工商業蒙受了慘重的損失。正如柏克所說:“專制政權是無能的籌款者。怎樣積蓄,怎樣榨取,它都一竅不通。”種種壓力之下,諾斯内閣決定修改《唐森德條例》,取消其中的5種商品的關稅,但每磅3便士的茶稅仍然保留,以作為英國主權的象征。一位英國官員自鳴得意地說:“一顆象征權利的胡椒子比百萬顆無此意義的胡椒子的價值要高。”
這種做法其實是愚蠢的。這樣的象征,以前或許可以保留,但經過《蔗糖法案》以來的對抗後,美利堅人已對英國産生了深刻的猜忌,自尊且敏感。頑固地保留茶稅,會使雙方對抗的重心由利益轉向原則。而任何事情一牽扯到原則,當事雙方就很難妥協了。以故柏克在下院的演講《論課稅于美洲》中說:“部分的撤銷未帶來部分的善果,隻帶來遍地的罪惡。”
之後,抵制英貨的運動停止了。但對茶葉的抵制仍然在繼續。表面上美利堅人安定下來了,但雙方沖突的核心問題并沒有消除,星星之火,随時都可能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