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教訓!一醫院因患者做CT沒穿防護服被立案處罰!網友:從未穿過!放射保護規定,為何不能執行?| 醫眼看法

作者:醫脈通風濕彙
教訓!一醫院因患者做CT沒穿防護服被立案處罰!網友:從未穿過!放射保護規定,為何不能執行?| 醫眼看法

導讀

未防護接受放射檢查,患者能否索賠?

來源:醫脈通作者:奔走的急診老劉本文為作者授權醫脈通釋出,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教訓!一醫院因患者做CT沒穿防護服被立案處罰!網友:從未穿過!放射保護規定,為何不能執行?| 醫眼看法

射線有風險,事先告知了嗎?

放射檢查需要做哪些防護,您做到了嗎?

未按規定實施操作,你挨罰了嗎?

事件回顧

4月28日,浙江省舟山市衛健委官網釋出了一篇題為《拍片時未給受檢者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小心被罰!》的文章。(目前該文章已被删除)

沒想到一石激起千層浪。4月30日,#放射科未給受檢者穿防護服醫療機構被罰#的話題沖上熱搜榜第一位,引發廣泛關注和讨論。此次熱議的不是醫患糾紛,而是行政處罰。

教訓!一醫院因患者做CT沒穿防護服被立案處罰!網友:從未穿過!放射保護規定,為何不能執行?| 醫眼看法

圖源:微網誌截圖

據媒體報道稱,近日,浙江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某醫療機構放射科有2名受檢者在進行X射線影像檢查時,均未佩戴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執法人員随即對開展放射影像檢查的放射診療人員進行了詢問,涉事醫務人員當場承認:由于病人較多,防護服穿脫不便,為圖操作友善,未提醒受檢者應穿戴防護服後再進行相應的放射檢查。最終,縣衛生健康局對該醫療機構進行了立案處理,并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消息一出,各地網友在評論區紛紛留言,均表示自己從沒聽說放射影像檢查還需要穿戴防護服。不少網友也擔心,在沒有防護的情況下,已經接受的放射影像檢查是否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教訓!一醫院因患者做CT沒穿防護服被立案處罰!網友:從未穿過!放射保護規定,為何不能執行?| 醫眼看法

圖源:微網誌網友評論

放射保護規定,為何不能執行?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明确規定:放射診療從業人員對患者和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應當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有明确的醫療目的,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群組織進行屏蔽防護,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如果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可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所有的放射科各檢查室門口都張貼着“當心電離輻射”,“如懷孕應提前告知醫生”等警示智語。有些攝片檢查室内部,也張貼了圖文宣傳,告知“檢查的過程中請使用防護用品”,提示如何穿戴防護用品等,而且各個檢查室都備有一定數量的防護裝置。

盡管醫院的防護裝置都配備到位,但在實際工作中,還是有些醫技人員會忽視幫助受檢者進行防護。如前述,評論區很多網友都評論沒有見過放射防護衣,在接受放射線檢查時也從來沒有防護過。

放射科的醫技人員在上崗前,放射防護内容是必須掌握的内容。有些醫療機構比較重視,科室管理到位,對于每個患者都做了适當防護。有些醫療機構管理較松散,可能對孕婦、兒童會比較注意防護,而對普通患者,特别是老年人,就不怎麼給予防護。少數醫療機構根本就不防護,防護用品是應對檢查時才用的,平常就是擺設。

根據紅星新聞的報道,因未為患者及陪檢者佩戴必要防護用品而被衛生行政部門查處的案件并不少見。

雲南騰沖市衛健局官網2023年7月21日釋出通報指出,騰沖市查處1起醫院開展放射診療,未為患者及陪檢者佩戴必要防護用品的案件,涉事醫療機構被罰4000元。

安徽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在2020年7月10日,對馬鞍山市中心醫院南山分院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認定:該醫院放射診療從業人員黃某未佩戴個人劑量計、DR機房内未見受檢者防護用品的違法行為。最終對該醫院作出警告、并罰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處罰。

安徽無為市衛健委釋出《2021年1-2月行政處罰資訊》中通報的11家醫療機構,其中5家醫院都因“放射科未按照規定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受到處罰;另有一家醫院則因“未按規定進行放射診療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被處罰。

醫技人員在明知需要對患者敏感部位防護的前提下,而沒有進行如此的操作,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怕麻煩。有些醫療機構放射科待檢患者很多,穿脫防護服實在是“麻煩”、“浪費時間”。有些醫技人員認為,不防護也不會造成嚴重影響,而忽視防護操作。

作為醫技人員,按照管理規定、診療規範實施醫療技術是底線。之是以有相關規定的存在,就是為了對醫患雙方都進行保護。另外,除了自覺實施防護,科室管理也至關重要。對于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要經常教育訓練,嚴格要求、規範執業。

未防護接受放射檢查,患者能否索賠?

在衛生行政部門檢查、處罰後在官網給予公布,此舉旨在警示所有醫療機構和臨床醫技人員重視診療工作,規範診療行為。但是,在被媒體發現後,事情貌似有些被發酵。很多曾經接受放射檢查的網友會提出質疑,認為醫院在未給予防護的前提下實施放射檢查,可能對自身造成損害。

這種情況下,醫療機構會面臨索賠嗎?

新聞報道中,衛健局并沒有公布醫療機構的名稱,對于此醫療機構的查處可能不會引發就診于該醫療機構的患者進行投訴和索賠。

但是,由于此違規行為的曝光,引發網友廣泛的關注,可能會有心存質疑的患者進行投訴或到醫療機構進行維權。

至于賠償的問題,《醫眼看法》專欄中對于侵權損害賠償的三個要件都反複提到了。首先患者要有損害後果,醫方有過錯,并且醫方過錯與患者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系。最終根據因果關系大小,也就是過錯對于損害後果的參與度大小,最終确定賠償比例。當然,損害後果、過錯和因果關系通常需要專業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專業的分析與判定。

對于未按照規定對接受放射檢查的受檢者進行防護的情況,患者通常沒有明顯損害後果,或者說在短時間内難以看到影響或損害,即使在未來出現一些異常情況,比如甲狀腺功能異常、不孕不育,也很難證明與單次放射檢查相關。并且,已經接受過放射檢查的患者很難舉證檢查當時有沒有進行防護,是以也難以認定醫方過錯。

是以,對于患者索賠來說,可能走法律途徑認定醫院過錯和患者損害後果都比較難,唯一可能索賠的途徑隻剩下向醫院投訴和向衛健局投訴,在調解下擷取一定的賠償。當然,這種情況下醫院通常是不會賠償的,規範操作流程,預防可能發生的糾紛可能是必要的。

欄目顧問律師:

北京市高頓律師事務所梁雨律師,向海曼律師。高頓律師專注于民商事法律訴訟、公司企業法律顧問和醫療訴訟,長期從事醫事法學研究及實務,有豐富的醫療法律從業經驗。

本文事件來自于:網絡。

責編|阿泰 亦一

封面圖來源|視覺中國

醫脈通是專業的線上醫生平台,“感覺世界醫學脈搏,助力中國臨床決策”是平台的使命。醫脈通旗下擁有「臨床指南」「用藥參考」「醫學文獻王」「醫知源」「e研通」「e脈播」等系列産品,全面滿足醫學工作者臨床決策、擷取新知及提升科研效率等方面的需求。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