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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淑蘋:考古所見《周禮‧六器》的形成

作者:瓷器鑒定真知堂上古史

真知堂轉載自徐州博物館編,《漢代玉文化國際學術研讨會論文集(2018中國·徐州)》,科學出版社,2019年10月

提要

中國玉文化萌芽自九千年前,但中國玉禮制約萌芽自六千年前,終結于1911年帝制結束時。由于生态的不同導緻史前玉文化自然形成華西、華東的對峙,發展到公元前11至前3世紀的周代,就形成周文化與楚文化的差異。

周族源起自黃河上中遊,先周時即發展了“圭璧制度”,璋是與圭有關的玉禮器。春秋戰國之際荊州地區楚式綠玉礦的被發現利用,建構了新的楚式禮玉。從楚簡可知,多種佩玉可禮神,琥、璜更是其中重要的葬玉。

考古資料顯示,黃河上中遊自史前即發展了“璧琮組配”的祭儀。齊家文化結束後,商周禮制中不見琮的地位,但甚多齊家文化玉琮散存于商周墓葬中,多系貴族的古董收藏。約春秋晚期起至戰國時期,黃河中遊出現一小波新制作體小工粗玉石琮的習尚。或僅是沈寂千餘年的古禮略做短暫複興。《周禮》以:圭、璧、璋、琮、琥、璜為祭祀天地四方的“六器”,應是戰國時期儒者,融合三個系統的玉禮制所建構的新體系。早年聯志村、蘆家口出土大批祭祀用玉,經研究應是西漢武帝時祭祀遺存。若然,二處所出合於《周禮》“六器”說的成組玉器,很可能是河間獻王呈獻《周禮》於朝廷後,在西漢的實踐。

關鍵詞:玉禮制周禮六器圭璧制度璧琮組配楚式禮玉

  • 新石器時代玉禮制的形成

根據最新考古資料,公元前7000年左右,在黑龍江饒河縣烏蘇裡江畔的小南山文化,已發展了較原始的玉作工藝, [1]公元前6000年前後,黑龍江省密山縣(今密山市)興凱湖畔的新開流文化以及遼西地區的興隆窪文化的玉雕工藝逐漸成熟。 [2]是以中國有長達九千年的玉器發展史。

由于先民是在磨石頭制作工具、武器時才體認出玉堅韌耐用且色美質潤的實體特性,是以中國玉器發展史的最初三千年,遠古先民制作的玉器隻有簡單的工具與裝飾品,并沒有發展出禮制上的意義。。

歲月悠悠,随着社會的複雜化,大約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美玉制作的裝飾品或工具,逐漸成為所有者身份地位的象征。開始具備玉禮制中“瑞器”的意義了。例如,江蘇蘇州張家港東山村馬家浜文化晚期墓葬,出土了用閃玉制作, [3]由五件玉璜構成的“列璜佩”。 [4]學者研究分析後認為,在馬家浜文化晚期,玉器已有了昭示墓主身份地位的功能。 [5]而 陝西南鄭龍崗寺仰韶文化早期墓群中,也出現以擴大墓圹尺寸,随葬玉工具及體大精良石工具來象征墓主身份的現象。 [6]筆者認為這就是中國“玉禮制”的萌芽。

又過了五百年,至公元前3500年左右,華夏大地上的玉作更為多元化,且普遍地出現用美玉溝通人神的現象而祭典中協助溝通人神的玉器,就是玉禮制中的“祭器”。由于華東先民和華西先民在地區生态差異等因素的影響下分别發展出不同的自然崇拜信仰,“祭器”的風格與功能差異顯著。

華東先民發展出了“動物精靈崇拜”(以下簡稱“物精崇拜”)的神秘信仰,在紅山文化、淩家灘文化、崧澤文化、良渚文化等考古學文化的遺址中,出現許多用美玉制成的、雕琢龍、虎、鳥、人、昆蟲等母題的人體裝飾品,或是先民認為巫觋們穿戴這類結合美玉精氣與動物靈性的玉飾,就能增強其與神祇交流的法力。

華西先民則發展出了“天體崇拜”與“同類感通”的原始思維,從廟底溝文化,先齊家諸文化(客省莊文化、菜園文化、常山下層文化、半山文化)[7]到齊家文化,逐漸發展出以造型象征天地的玉禮器——圓璧與方琮。他們不但大量制作這種毫無實用功能的玉器,且以同等數量的璧與琮掩埋于墓葬或祭祀坑中(詳細論述見本文第三節)。

換言之,中國玉器史共九千年,但中國玉禮制史隻有六千年。從公元前4000年開始,特殊

的玉工具、玉飾品成為身份的标志——玉瑞器;從公元前3500年開始,特殊紋飾(動物)、造

型(圓方)的玉器,用作通靈的媒介——玉祭器。瑞器和祭器就是玉禮制的核心。

到了公元前2000年左右,或正是古史上第一個王朝——夏,崛起于中原之際[8]。從考古

資料可知,當時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分布着多個制作使用玉禮器的政體,今日學術名詞多稱之

為考古學文化。華西地區有齊家文化、石峁文化、陶寺文化等,華東地區有山東龍山文化、後

石家河文化等。當時位于黃河中遊的二裡頭遺址,可能就是夏王朝的大都邑之一[9]。

前述各考古學文化都發展出了自身特有的玉禮器[10],而位居中央的二裡頭,出土的玉器

兼具了華東與華西不同的風格[11]。此時玉禮器的普及性與多元化現象,正合《左傳·哀公七

年》“禹會諸侯于塗山,執玉帛者萬國”的記載。

“玉帛”是“玉”和“帛”兩種物品的連稱。從《國語·楚語(下)》記載的觀射父與楚

昭王關于祭祀用“精物”的對話可知,古人認為“玉”和“帛”是兩種含有“精”的物質[12]。

“精”即是“精氣”“能量”[13]。

總之,自公元前7000年開始,既硬又冷的“玉”被先民用作制器的材料;自公元前4000年開始,玉器逐漸作為等分身份、溝通人神的禮器;到了公元前2000年,“玉帛”成為華夏大地

上先民普遍用以祭祀與會盟的“信物”,這真是一段漫長的“玉帛文化”形成之路[14]。

“三代”一詞最早見于春秋時期的《論語·衛靈公》,一直到戰國時期,該詞都是指夏、

商、西周[15],即公元前2070至前771年,約1300年。秦朝之後,“三代”的含義才開始包括東周[16],下限至公元前221年,總年數增加550年。

《論語·為政》:“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說

明孔子了解夏、商、周三代雖先後傳承,但其禮制根源本是不同,後代在前代禮制基礎上有所

增減。事實上,夏、商、周,是三個不同族系的先民,分别崛起自華西、華東、華西。商族起

源自河北南部的下七垣文化,周族發迹于陝西渭水流域[17]。唯有夏族的起源地說法較多,但

近年考古資料顯示,夏文化與陝北石峁文化關系較為密切[18]。

以玉器為視點剖析三代,也明确顯示出西、東二系玉禮制的輪替消長與漸進融合。筆者曾

撰文詳論[19],限于篇幅,此處僅能簡述之。

二裡頭文化的玉戈、牙璋、帶格線多孔刀,呈現出與華西石峁文化的密切關系,但柄形

器卻是來自華東的後石家河文化,而玉器側邊常雕刻的華東式扉牙,則可溯源自河姆渡文化的

“介字冠頂”。

商代早中期玉器品類少,以玉戈、柄形器為主,應分别用作瑞器與祭器。商中期晚段,出

現了少量動物主題玉雕[20]。商晚期動物主題玉雕大盛[21],人、鳥母題玉雕常在下端設定供插嵌于長杆的榫頭,證明這是典禮中招降神靈的“玉梢”[22];龍、虎等母題玉雕多帶穿孔,可縫綴于巫觋作法時穿着的“寶玉衣”上[23]。若仔細比較,商晚期動物玉雕的主題及造型與紅山文化晚期玉雕非常相似,但動物身上雕滿細密旋繞紋飾的裝飾手法又雷同于良渚文化。這充分說明古老的華東“物精崇拜”信仰随着東夷大族商人的壯大而複興。除了動物主題玉雕大盛外,

商晚期也流行器表刻有同心圓紋的玉璧,可能是蓋天宇宙觀中“七衡圖”的萌芽期表現[24]。

周族源起于今陝甘一帶,從地緣關系可知,先周文化肯定與齊家文化關系密切。齊家文化(公元前2300至前1600年)[25]盛行以“天體崇拜”“同類感通”為基調的“璧琮組配”玉禮制,但從《尚書·金滕》記載的武王病危時[26],周公手秉玉圭,面對祭壇上豎植的圓璧,向依附于玉璧上三代祖先之靈祈禱的儀軌[27]可知,周族的玉禮制主要為“璧圭組配”,祭禱的儀式就是“植璧秉圭”。由此可知,公元前第二千紀中葉,黃河上中遊原本盛行的齊家文化的“璧琮組配”玉禮制,逐漸被周族的璧圭組配”玉禮制取代。

銅器銘文及先秦文獻均記載西周施行“命圭制度”。如《詩經·大雅·崧高》周宣王派王舅申伯保衛南方疆土的記載:“錫爾介圭,以作爾寶,往近王舅,南土是保。”受封的諸侯回朝時需捧着命圭朝見天子,如《詩經·大雅·韓奕》:“韓侯入觐,以其介圭,入觐于王。”

那麼文獻和金文中的“圭”究竟是什麼樣的玉器呢?筆者曾于1977年論證“圭”可分為“平首圭”與“尖首圭”。史前先民所用的玉質斧钺鏟類工具,就是祭典中代表個人身份的禮器——圭,可稱為“平首圭”[28](圖一)。這樣的玉器曾長期被誤以為是中藥店的“藥鏟”,直到清末吳大澂将之考證并正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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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首圭由玉戈發展而來。可能屬夏王朝的二裡頭遺址出土的玉戈,已非“戈”的萌芽期作品,在目前所見資料中,神木石峁征集的墨玉戈可能更具原始性[30]。商王朝時,玉質斧钺類工具(平首圭)與玉戈(尖首圭)大緻并存,它們在墓葬中的随葬數量與擺放位置也大體相似。周王朝時玉戈(尖首圭)取代平首圭,成為主要的禮制用玉圭[31],且樣式逐漸固定,發展成一端帶三角尖的長方片。

從商晚期至東周戰國時期,“戈”因質材差異而有了不同的發展(圖二):銅戈是實用兵器,是以

發展出“闌”和“胡”以增加其綁縛在長杆上的穩定度;玉戈用作身份象征,是以中脊與刃線、戈身與戈柄的分野逐漸消失,發展成上端帶三角尖的長方版,也就是禮制上的“玉圭”[32]。是以在周代禮制上,玉戈就是玉圭。

西周貴族墓中常随葬一些來自西周初年分封諸侯國時的,年代較早的古玉[33]。西周晚期晉、虢、

芮等姬姓諸侯國特别講究喪葬排場,墓主身上常鋪排古董級的圭與璧,如天馬曲沃M8墓主胸前出土的成組圭璧(圖三)[34]。

《詩經·大雅·卷阿》以“如圭如璋”形容相貌堂堂的男子。《詩經·大雅·棫樸》以“濟濟辟王,左右奉璋,奉璋峨峨,髦士攸宜”贊美君王儀态端莊。從西周金文可知,“璋”是與“圭”相關,但等次稍低的玉瑞器。如逨盤、逨鼎銘文中記載“反入堇圭”[35],而在頌壺與頌鼎的銘文中,相同的儀軌卻是“反入堇璋”[36]。學者考證,西周的璋可能是扁平長條形的玉版[37],春秋早期芮國墓葬中可能就出土了名為“璋”的玉禮器(圖四)[38]。

除了圭、璧、璋之外,組玉佩、柄形器也是西周至春秋早期重要的禮器。

多璜組玉佩是周文化圈進階貴族男女必備的身份象征物。最初,其單片多來自齊家文化多璜聯璧的散片,以各種色彩、質地的珠管類串系而成,先周時期已見散片。整個西周時期多璜組玉佩均是貴族身份的表征[39]。

柄形器由後石家河文化神祖面紋嵌飾器逐漸簡化演變而成[40],夏商周三代一直沿用,到春秋早期,其随着古典宗教思維的衰退而逐漸消失[41]。

三、戰國時期“複古”元素中的“琥”與“璜”

東周時期,由于犬戎入侵,周王室東遷且逐漸式微,原本長期被壓抑的一些遠古文化因子,以不同的面貌作了不同程度的複興。

良渚文化是史前華東地區的強勢文化,盛行隐含“虎”“龍”意義的玉雕和璜形玉器。這一物精崇拜的文化傳統在商晚期一度複興,西周時則被壓抑,到了東周時期,又依憑長江中遊的楚文化強勢崛起。随後,楚國通過兼并吳、越及周邊數十個小國,一度成為戰國時版圖最大的諸侯國,在其發展的“楚式禮玉”系統中,“琥”與“璜”是重要的葬玉。

從考古出土資料甲骨文、金文[42]及《尚書》《詩經》《左傳》等較為傳遞周代史實的文獻可知,史前華西“天體崇拜”裡的“方琮”元素,不受商族、周族的重視[43]。商周遺址中雖常見齊家文化玉琮,但多屬貴族所藏之古董。直到公元前5世紀以後,也就是春秋晚期至戰國時期,在周文化圈的三晉地區,新出現一小波制作體小工粗玉石琮的習尚。

換言之,戰國時代南方的“琥”“璜”,北方的“琮”,都是新出現的“複古”元素,儒者将之與周文化的“璧”“圭”“璋”相結合,完成了“六器”的架構。下面筆者将針對這一問題展開具體論述。

戰國玉禮制最大的變革就是“楚式禮玉”的高度發展。過去,由于研究者甚少關注玉料差異,學界完全忽略了“楚式綠玉”的出現與“楚式禮玉”的發展。

“楚式綠玉”是一種從鎂質大理岩變質的,質感細膩的草綠色系閃玉[44]。目前尚不知其礦源所在何處[45],但考古資料顯示,約于春秋晚期至戰國早期[46],也就是公元前5世紀,突然被荊州地區的楚國貴族大量用于制作祭玉和葬玉。前者有谷紋璧[47],後者有谷紋璧、谷紋璜及具蜿蜒身軀的動物形玉雕,望山2号墓就出土了大量用“楚式綠玉”制作的葬玉(圖五)[48]。

若從器形觀之,大家都會稱圖五-3上的玉器為“龍形佩”,但根據該墓出土的帶遣冊性質的竹簡上“一雙璜”“一雙虎”的字樣,報告者認為“虎”就是“琥”,指圖五-3這類玉器[49]。戰國晚期,楚式葬玉習尚傳播至黃河下遊[50],河北平山中山國墓葬就出土了相同造型但表面光素的動物形佩,器表直接墨書“虎”或“琥”(圖六)[51]。由此可知楚式葬玉中的“玉琥”具有似龍般的蜿蜒身軀。為易于溝通,筆者建議稱楚式綠玉制作的圖五-3這類玉器為“琥龍”[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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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山楚墓發掘報告中明确指出這類玉璜、玉琥龍常被壓在人骨下,由于玉器上都有小穿孔,故報告者認為其“在入葬時應是穿系于死者衣着上的組玉”[53]。換言之,根據這些玉器的位置可确知,它們不是被串聯成一組可懸飾在人的胸腹之前的所謂“組玉佩”,而是分散擺放的,或是為了下葬時不會移位,才鑽有小孔,先縫綴在死服的衣服上。這種在衣裳上縫綴玉雕動物的傳統,可溯源自新石器時代良渚文化(約公元前3300—前2300年)[54]。如前節所述,商晚期(約公元前1250—前1046年)墓葬出土的大量玉雕動物,也可能是縫綴于巫師作法時所穿的“寶玉衣”上。玉璜的曆史更悠久,在馬家浜、崧澤、北陰陽營等新石器時代文化中,玉璜已是擁有者身份的表征[55]。

由于楚式綠玉制作的璜與琥龍,多尺寸較大,成對制作,器表常留有切割痕,沒有盤摩久戴現象,且在墓中常對稱鋪排于墓主左右腿的附近,筆者懷疑這類專為亡者制作的殓玉,在當時或被視為供墓主騎乘升天的法器。

在戰國楚墓中,圓璧比琥、璜更為常見且數量較多,墓中最大的玉璧常被放置于墓主頭端。此一禮俗發展至西漢,除了頭端的棺闆常懸挂玉璧外,更多見用玉匣将亡者全身包裹密實,僅于玉匣的頭端縫綴玉璧,應是希望亡者靈魂通過璧之中孔進入天界,足證在楚文化裡璧是引魂升天的法器[56]。

戰國晚期,楚式綠玉制作的大型“琥”與“璜”逐漸消失,卻發展出“雙身合首琥龍紋璧”,即将三四個“琥龍”左右攤開,圍繞于谷紋璧的外圍(圖七)。經統計,凡出土“雙身合首琥龍紋璧”的墓葬,甚少再見到“琥龍”[57],筆者認為這是玉璧周緣的琥龍取代獨立個體琥龍之故。總之,戰國晚期的楚系墓葬及齊、魯等接受此葬俗的墓葬中,常用大量谷紋璧配以一些“雙身合首琥龍紋璧”鋪墊于墓主身體上下,甚為壯觀[58]。

除了用作喪葬禮儀外,從包山楚簡、葛陵楚簡可知,楚文化中也常以“佩玉”祭祀神祇,較常被提及的器類有璧、環、璜、琥等[59]。

四、戰國時期“複古”元素中的“琮”

近日有學者從已知的商代甲骨文、周代金文中辨識出“琮”字,形似“中央方圓形,上下左右對稱伸出三角形”, 也可再增加“玉”為意符。此一論證,雖尚無人反駁,但論證理由尚屬薄弱[60]。先秦文獻中,可能屬春秋晚期的《儀禮》,與戰國時代的《周禮》《墨子》《呂氏春秋》等書籍,也記載了“琮”字。但從考古發掘與整個曆史資料分析,新石器時代出現并相當盛行的帶中孔方形玉石器,應該就是先秦文獻中所稱的“琮”。

由于海拔高度等自然環境的差異,自新石器時代起,華東、華西發展出不同的文化信仰。可能自公元前3500年左右的廟底溝文化時期,華西地區先民發展出了天圓地方的宇宙觀,在“同類感通”思維下,制作帶中孔的圓形、方形玉石器,也就是“璧”與“琮”(圖八),來祭祀天地[61]。

筆者曾走訪隴山周圍,确知甘肅的靜甯、會甯,甯夏的隆德、海原、固原等地區,曾密集出土半山、菜園等先齊家時期至齊家文化的各式玉器[62]。圖九即是早年被瑞典學者安特生征集的2件[63],其中玉璧上留着與器表垂直的“V”形切槽,顯示切割工具頗厚,切割技術較古拙。

2013年,北京大學秦嶺教授在陝西岐山雙庵遺址發掘到一個客省莊文化的灰坑,出土一件射口極淺的石琮,壓着一塊殘約五分之二的石璧,資料極為可貴[64]。客省莊文化被視為發展成齊家文化的先驅文化,即前文所稱的“先齊家諸文化”之一,雙庵資料不但證明黃河上中遊在史前确實有以等量璧、琮埋于祭祀坑(常被稱為“灰坑”)的習俗,還證明了不完整的殘塊也可以代表完整器用作祭祀禮器。

黃河上遊約于公元前2300年正式進入齊家文化階段。屬該文化早期的甘肅天水師趙村第七期第8号墓出土一璧一琮[65],二者似為同一塊玉料制作(圖一○)[66]。玉璧大而圓正,兩條與器表略做平行的切割痕均經仔細磨平,其一已不明顯,另一還留有與璧面呈水準的窄凹槽,說明此時的工藝較成熟,切割工具較銳薄;玉琮的短射口比雙庵石琮的射口略高,或因遷就玉料,器身略有歪斜,但保持四壁平直方正。據師趙村發掘參與者葉茂林研究員确認,此期時代約公元前2300年[67]。

鄧淑蘋:考古所見《周禮‧六器》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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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家文化中晚期地域範圍逐漸擴張,籠罩整個黃河上遊及上中遊的大部分[68]。迄今已知共8處疑似祭祀坑的遺址隻埋藏等數量的璧與琮。埋藏1璧、1琮的有甯夏隆德沙塘和平村、甯夏海原海城山門村、陝西寶雞賈村塬陵厚村東北土梁、陝西寶雞扶風城關案闆坪村、陝西西安長安上泉村[69];埋藏2璧2琮的有陝西鳳翔範家寨柿園村;埋藏3璧、3琮的有陝西武功楊淩李台鄉胡家底[70];埋藏4璧、4琮的有甘肅靜甯後柳河村[71]。這些均為征集文物後追述的記錄[72]。

據筆者統計,黃河上遊至上中遊史前華西系玉器所采用的玉料,大緻可分為5種外觀很易分辨的閃玉(nephrite)[73]。其中數量大且常用以制作璧與琮的有兩類:一類如師趙村出土的玉璧琮,是細膩不透明的暗草綠色至藍綠色,常被灰白色的寬帶包圍(圖一○),征集自晉南運城盆地[74]的齊家文化玉琮[75]也屬于這種閃玉料(圖一一);另一類玉料基本為清亮瑩潤的青白色,有時内部還散布似蟲蟻般的包裹物,或帶有大片灰黑色或深褐近乎黑的塊斑,是玉器在原生礦時被石墨或三氧化二鐵沁染所緻。第二類玉料過去多被直接認定為來自新疆和阗,但近年在甘肅發現不止一處成礦條件相似的閃玉礦[76],是以先齊家至齊家文化時期的青白色帶灰黑、褐紅色斑的玉料,也有可能是來自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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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00年前後,或因氣候變遷等因素,華夏大地出現多起人群移動現象。晉南運城盆地清涼寺一帶,或因池鹽資源的被發現和了解而受到各方人群的争取,留下了豐富的考古資料。約公元前2050年[77],新的人群侵入,在該處留下第三期遺存[78]。

清涼寺遺存呈現出混合了陶寺、王灣三期、客省莊等文化的複雜内涵[79]。但第三期墓葬出土的用閃玉制作的玉器,大多是典型齊家文化風格。如M52出土的玉琮(圖一二),從玉料、形制、制作工藝分析,都屬典型齊家風格,唯有每面器表加刻兩道垂直陰線的做法,應是受華東玉器風格影響,可歸入齊家玉器的晉陝地區風格。類似情況的玉器在陝西境内還征集到多件[80],故圖一二玉琮這類玉器有可能是從陝西帶入晉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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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筆者曾懷疑,清涼寺第三期居民就是為占據運城盆地池鹽而向東侵入的齊家文化先民。近日詳讀報告及相關論文後,筆者改變觀點,認為清涼寺出土的齊家風格玉器(包括坡頭出土者),可能是清涼寺第三期居民用池鹽向陝西境内齊家文化居民交換而來的成品[81]。是以清涼寺居民會将璧、琮、多璜聯璧當作腕飾使用,這并非齊家文化習俗[82]。

二十多年前,考古學界完全無知于黃河上中遊史前非常發達的“天體崇拜”“同類感通”等思想及“璧琮組配”的祭儀,也沒有真正完全認識各種閃玉的色澤特征、各地區的玉作工藝特點,常僅以排比線繪圖的方式,推測黃河上中遊史前玉琮文化是來自長江下遊良渚文化的傳播。

事實上史前華東“物精崇拜”盛行,良渚文化早期巫觋手腕及上臂常套戴着雕有神祖面紋、器壁呈弧形的玉方镯及玉臂钏。20世紀80年代,瑤山、反山發掘者被19世紀末的金石學者誤導[83],将這類裝飾性的玉手镯定名為禮器中的“琮”(圖一三),還提出所謂“镯式琮”“琮式镯”等說法,完全偏離了中國禮制上“琮”的基本定義是“祭祀地祇等的方形玉禮器”。

約公元前2600年前後,良渚文化早晚期之交[84],文化面貌産生巨變,原本玉器上流行的所謂“龍首紋”消失,出現大量大型玉璧,玉方镯也蛻變成紋簡節多、鳥瞰面方正的高筒形器(圖一四)。造成此一文化突變的因素尚未被認真探索,筆者懷疑或是黃河上中遊“天體崇拜”信仰與“璧琮組配”禮制通過“上層交流網”的傳播方式影響良渚文化所緻。由于良渚文化晚期的玉琮是從該文化早期的玉镯發展而成,故筆者認為良渚文化晚期發展出真正的方琮是“次生型玉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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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公元前1600年,随着齊家文化的衰亡,黃河上中遊依托于“天體崇拜”信仰的“璧琮組配”禮制也漸式微,周族崛起,建立了“璧圭組配”禮制。

如前文所述,有學者考證了甲骨文、金文的“琮”字,但在《尚書》《詩經》《左傳》等較傳遞周代史實的先秦文獻中,均找不到關于“琮”的記錄,據此可推測“琮”并未進入商人、周人的禮制核心[85]。商周墓葬中常見的原型或改制加紋的齊家系玉琮[86],多為當時的古物。雖然持續有學者關注周代墓葬中玉琮的擺放部位并試圖探索其功能[87],但事實上,它們在當時可能純屬古董,并無禮制意義[88]。

值得注意的是,自春秋晚期至戰國時期,在黃河上中遊,尤其是三晉地區[89]周文化的貴族墓葬中,棺内或棺椁間常分散出現新制作的小琮[90]。它們多為邊長3—5厘米的帶中孔方形厚玉片,做工多草率,有的邊緣磨平,有的每邊刻出二凹槽,有的在中孔周圍的器表刻一圓形凹圈代表玉琮的射口,也有的在器表琢以東周流行的雲紋等。如山西太原金勝村春秋晚期趙卿墓[91]

和長治分水嶺戰國貴族墓出土的小玉琮[92](圖一五),林巳奈夫認為這些小玉琮合于《周禮》所記載的“大琮”[93](圖一六)。這類簡率粗工

的小琮存世很少,在筆者所服務的台北故宮博物院,以及筆者查訪過的海外流散品中幾乎無存。

鄧淑蘋:考古所見《周禮‧六器》的形成

五、《周禮》“六器”形成及其在西漢的實踐

總之,周王朝玉禮制裡的“璧、圭、璋”,戰國時期楚文化裡的“琥、璜”和三晉地區複古風潮下的“琮”三股文化傳統的結合,成就了《周官·春官·宗伯》裡“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的“六器”架構。

據學者們的研究可知,《周官》的内容并非全為周代施行的禮制,而是将成書之前數千年華夏大地上的多元文化内涵融合後,針對理想社會的政治制度、百官職守、禮制運作等提出的規範化的總構思。是以,我們檢視《春官·宗伯》裡對這六件玉器的功能配置設定,似乎隻有以璧琮組配的說法合于公元前3500—前1600年黃河上中遊從廟底溝文化、客省莊文化到齊家文化的考古現象,其他四個功能的配置設定,尤其是在每件器名前再增加青、赤、白、玄等顔色的描述,可能隻是作者的想象罷了。

據《漢書·景十三王傳》記載,《周官》是西漢景帝之子河間獻王劉德從民間重金購得後獻給朝廷的。從河間獻王在位時間(公元前155—前129年)推算,該書很可能是在漢武帝時被送進宮廷[94]。 唐代賈公彥《周禮正義序》等資料多記載該書送進宮廷後隻是深藏于秘府,至西漢末劉向、劉歆父子整理秘府藏書時才被予以重視。王莽時被立為學官,改名《周禮》,東漢時大儒鄭玄為之作注,才逐漸成為研究禮制最受重視的一部書。但從今日考古發掘資料可推估,《周官》一書很可能在被獻入宮廷時就受到重視,且依據“六器”的記錄制作了祭祀用玉。筆者的推論除了參考幾批出土祭祀用玉的對比研究外,還通過确認玉料來輔助對實物的斷代。

1979年和1980年分别在西安聯志村、蘆家口出土85件和100多件玉器,約在20世紀初才被擇樣發表,時代訂為戰國至秦代[95]。但是梁雲教授根據甘肅禮縣鸾亭山出土祭祀用玉器中的玉人造型,認為聯志村、蘆家口這兩批祭祀用玉也應該是西漢的。他還根據文獻推測,聯志村是西漢長安城東南郊泰一壇,蘆家口是未央宮内祭天地點[96]。

筆者認同梁雲教授對這兩批玉器年代的重新判讀。除了器類、造型相似外,最重要的證據是玉質特征。從這兩批玉器的圖檔可知,它們主要采用“楚式綠玉”制作而成,這是戰國時受到楚國統治階層重視甚至壟斷的玉料,而戰國時黃河上中遊是秦國範圍,基本上不可能獲得大量楚式綠玉。但到了西漢,皇室來自楚地,作為劉姓諸侯王葬玉的絕對首選,祭祀神祇祖先當然也要選用這種可能被視為有特殊“精氣”[97]、可溝通神靈的楚式綠玉了。

聯志村、蘆家口資料出土早且量大,所幸未嚴重流散,雖僅擇樣出版,但基本器類已發表,可知《周官》所載“六器”的圭、璧、璋、琮、琥、璜在此時一應俱備[98]。其中,玉璧器小孔小的造型(圖一七,1、2),與西漢景帝陽陵建築遺址、昭帝平陵陵園出土的玉石璧一緻[99]。

玉琮有的是用當時玉料制作的帶中孔方片(圖一七,3),還有的是用早于西漢一、二千年的齊家文化玉琮一剖為二制作的(圖一七,4)。從這一現象或可推測,直到西漢,生活于黃河上中遊的先民或許仍知道這種“老古董”是祖先祭祀地祇的禮器。玉圭與東周常見的尖首圭相同,長方版上端作三角尖形(圖一七,5、6),但玉璋明顯與西周貴族墓中的玉璋(圖四)不同,上端是斜三角形的偏鋒刃(圖一七,7、8)。類似的一圭一璋組合也出土于山西朔方西漢墓[100],以及可能是戰國時期越國的貴族墓[101]。

由此可知,東漢成書的《說文解字》上“剡上為圭,半圭為璋”的記錄依據的是戰國至西漢時期的制度。玉琥是作側面蹲伏的獸形(圖一七,9、10),也與戰國玉琥(圖五,圖六)不同。前文已說明楚簡及玉器上的墨書文字确認了戰國玉琥的形制與用途,也說明了在戰國晚期,流行将琥的圖象圍繞于玉璧外,形成“雙身合首琥龍紋璧”(圖七)。或因戰國晚期至西漢早期都不制作楚式單體“琥”,是以到西漢中期時,已無所依憑,僅能憑想象制作頗寫實的玉琥了。玉璜有的光素無紋(圖一七,11上),有的兩端各刻畫一動物頭(圖一七,11下、12),既有遵循傳統者,又有創新者。

聯志村、蘆家口出土的這兩批玉器相當珍貴,不但是正式出土的、有記載的祭祀用玉器,且可能是存世僅有的兩套完整“六器”。據此可推測,《周官》被送入宮廷後應受到重視。漢家天子崇尚祭祀,近年在甘肅、陝西境内陸續又有新的發現。陝西雍城血池發掘了西漢時的“北峙”遺址。在5個祭祀坑中各出土一組玉器,每組各4件,包括象征天的弧形“玉璜”,象征地的帶孔方片“玉琮”和一男一女造型的玉人俑[102](圖一八)。2018年在寶雞吳城發現“吳陽下畤”遺址,共出土6組玉器,每組3件,除了一男一女玉人俑外,還有一件方琮,琮大多是帶中孔的玉方片,較厚,有淺射口[103]。

《周官》一書在新莽時期改名為《周禮》,并設為學官。東漢時鄭玄為之作注,此後逐漸成為曆代禮學的範本。而“璧”“琮”作為禮神用“玉帛”的主要器類的制度也施行至清朝[104]。據《明史·志第二十三·禮一·吉禮一》“玉帛牲牢”條目“玉三等:上帝,蒼璧;皇地祇,黃琮”的記載可知,明代時玉璧、玉琮是祭祀天神地祇的禮器。圖一九是明神宗定陵(公元1620年)出土的成組玉禮器[105],筆者認為其中的帶孔圓玉片和帶孔方玉片應分别為圓璧、方琮(圖一九,2、3)。雖然上距西漢武帝(公元前141—前87年)已有約1700年之久,但定陵出土的方琮與聯志村、血池、吳城等漢代遺址出土的禮拜地祇的玉禮器“琮”卻驚人地相似,證明中國文化有極強的延續性。

六、釋疑:對學界長期誤信資料的思辨

行文至此,基本已完成文章命題所需寫的内容。但基于對學界存在的誤信盲區的長期觀察,筆者

認為應該澄清夏鼐、林巳奈夫兩位前輩學者所遺留的錯誤。

圖二○是夏鼐先生在1983年兩篇論文裡都引用過的圖,不過其在文中隻有粗黑線框住的部分,省去了周圍的字[106],标題為“漢碑上的‘六玉圖’,認為“這些圖是漢人依據《三禮》經書和漢儒的注釋而加以想象繪成的”。附注中說明其引自洪适《隸續》卷五3—6頁,版本為1872年洪氏晦木齋叢書本[107]。事實上宋代的《隸續》早已逸失,他引的是後世刻本[108]。

依筆者的研究,圖二○可能是宋人,甚至明人的杜撰之物。

熟悉漢代石刻藝術的人一眼即可看出該圖根本不可能是漢代石刻的拓本:其上中下所刻鳳鳥、牛首、麒麟的造型完全不合漢代的藝術風格。此外,右上角的“瑁”類似北宋聶崇義《新定三禮圖》中的“冒”[109],隻是下方的凹槽作倒“V”形,其大小與張合角度,正合于其下方的“圭”的三角尖端。這完全是為了配合宋、明時期杜撰出的“冒是用以覆寫在圭之上方的辨僞工具”說法所創造的構圖。

在金石學傳統的古玉器研究範疇裡,“冒”或“瑁”是一個與“圭”有關的“謎樣的玉器”。“瑁”

本無“玉”旁,寫作“冒”。《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首度提到有個名為“冒”的玉器,是天子的瑞玉:“天子執冒四寸,以朝諸侯。”東漢初年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冒”作了定義:“諸侯執圭朝天子,天子執玉以冒之,似犁冠。”東漢大儒鄭玄給《周禮》作注時說:“名玉曰冒,言德能覆寫天下也。”到了宋代,陳祥道《禮經》更增添了新的說法:“冒之以知諸侯之信僞,猶今之合符也。”換言之,“冒”成了天子核對來朝見的臣子是否是“冒牌貨”,所執的圭是否是“赝品”的“辨僞工具”了。

到了明末,在張自烈撰的《正字通》中已出現增加玉字偏旁的“瑁”:“諸侯即位,天子賜以命圭,圭上邪銳,瑁方四寸,其下亦邪刻之,闊狹長短如圭頭,諸侯執圭來朝,天子以瑁之刻處,冒彼圭頭,以齊瑞信,猶今之合符然。”此說在當時應是被廣為接受的,是以連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頒行的官修《康熙字典》都引用此說。換言之,玉器中的“冒”在宋、明時期被喜好托古出新的儒者增添了臆想的功能後,又演變出新的字。

結合上述資料,筆者懷疑根本沒有那塊所謂的“漢代柳敏碑”,或者,宋代時曾出現僞造托古的“漢代柳敏碑”。宋版的《隸續》佚失後,又出現了可能為明代創造的圖像。

既然圖二○上的“漢代柳敏碑”不是漢代石碑,那麼,我們對上面“琮”的圖像也必須重新思考。

1969年,林巳奈夫教授撰文讨論《隸續》所收柳敏碑、益州太守碑、六玉碑、單排六玉碑等四個所謂漢碑上的琮的圖像(圖二一)。他認為這些圖像合乎《說文解字》對琮“似車釭”的形狀描述。“車釭”就是“車毂(車輪中心插軸的部分)内外口用以穿軸的鐵圈”。林巳奈夫努力從洛陽漢河南縣城東區出土器中找到漢代鐵質的多角形“車釭”(圖二二)[110],結合《隸續》收錄的“琮”的圖像,他推斷出土于洛陽西郊4号墓一件八角形石片(圖二三)[111]就是戰國中期的琮[112]。謝明良教授據此進一步推測唐代惠昭太子陵(公元812年)出土的八角形石片(圖二四)[113]應該就是唐代的“琮”[114]。

由于《隸續》收錄的漢碑圖像很可能都是宋代或明代學者杜撰的,而圖二二、圖二三都是考古出土的實物,老實說,兩者的形狀實在不像,且前文已考證戰國時中原周文化貴族墓中新制作的琮是比例上較厚的帶中孔玉方片,如趙卿墓、分水嶺M126出土的小玉琮(圖一五),而西漢時新制作的琮是比例上較薄的帶中孔玉方片,如出土于聯志村、血池遺址的玉琮(圖一七,3;圖一八),是以,我們真的不必繼續追随林巳奈夫的誤解加幻想,牽強附會地相信洛陽西郊戰國中期墓出土的石片是琮。至于唐惠昭太子陵出土的石片(圖二四)是不是唐代的“琮”?可能一時不易解答,有待繼續研究。

注釋

[1] 李有骞:《黑龍江省饒河小南山遺址考古取得重要收獲》,《中國文物報》2015年12月25日第2版。

[2] 孫長慶、殷德明、幹志耿:《黑龍江新石器時代玉器概論》,《東亞玉器》第一冊,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98年,第120—127頁;趙賓福、孫明明、杜戰偉:《饒河小南山墓葬出土玉器的年代和性質》,《邊疆考古研究》第14輯,北京:科學出版社,2013年;楊虎、劉國祥等:《興隆窪文化玉器初論》,《東亞玉器》第一冊,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98年,第128—139頁;楊虎、劉國祥、鄧聰:《玉器起源探索》,香港:香港中文大學,2007年;遼甯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查海——新石器時代聚落遺址發掘報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年。

[3] 閃玉(nephrite)亦可稱為“透閃石玉”,是透閃石、陽起石組成的固溶體,早年稱為“軟玉”。過去考古資料隻證明崧澤文化中出現閃玉制品,東山村資料将使用閃玉的年代提前到馬家浜文化晚期。

[4] 張家港博物館、南京博物院:《江蘇張家港東山村遺址M101發掘報告》,《東南文化》2013年第3期。

[5] 楊晶:《東山村遺址出土玉器形态研究》,《東山村: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年,第640—660頁。

[6] 陝西省考古研究所:《龍崗寺: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鄧淑蘋:《論黃河上中遊史前玉器文化》,《慶祝郭大順先生八秩華誕論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年。

[7] 所謂先齊家諸文化是指在甘肅、甯夏、陝西境内後來發展出齊家文化的地區,在公元前2800—前2300年間分布的一些與日後齊家文化有先後關系的幾個考古學文化。

[8] 根據夏商周斷代工程,夏王朝時代約為公元前2070—前1600年。

[9] 筆者較熟悉20世紀初流散歐美的古玉,經比較研究可知,流散的二裡頭風格玉器比二裡頭出土的玉器質美工精且尺寸更大,是以筆者懷疑曾有比二裡頭更重要的夏時期都邑已遭破壞。

[10] 如齊家文化以圓璧、方琮、聯璧為主。石峁文化則以墨玉制牙璋、大刀為主。後石家河文化多雕有神祖面的嵌飾器、佩飾器及鷹紋笄等。山東龍山文化除了牙璧外,窄長梯形斧钺類工具上出現神祖面紋也是值得注意的現象。

[11] 如二裡頭出土玉戈、牙璋、帶網格線紋多孔長刀是與石峁文化有關的華西風格,出土柄形器與後石家河文化有關,出土玉器上常加琢由“介字冠頂”發展成的“華東式扉牙”,則與山東龍山文化、後石家河文化有關。

[12] 《國語·楚語(下)》:“王曰:所謂一純、二精、七事者,何也?對曰:聖王正端冕,以其不違心,帥其群臣精物以臨監享祀,無有苛慝于神者,謂之一純。玉帛為二精。”

[13] 很可能是因為這兩種物質都具有似春陽般的光澤,而太陽的運轉掌控了日夜輪替、四季運轉、生物成長,是以古人在太陽崇拜的思維下,特别重視會發出光澤的物質。

[14] 鄧淑蘋:《“玉帛文化”形成之路的省思》,《南方文物》2018年第1期。

[15] 徐俊:《中國古代王朝和政權名号探源》,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

[16] 徐俊:《中國古代王朝和政權名号探源》,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

[17]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考古學·夏商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考古學·兩周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

[18] 鄧淑蘋:《萬邦玉帛——夏王朝的文化底蘊》,《夏商都邑與文化(二):紀念二裡頭遺址發現55周年學術研讨會論文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年。

[19] 鄧淑蘋:《玉禮器與玉禮制初探》,《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鄧淑蘋:《玉禮所見之三代與三族》,《故宮文物月刊》總388期,2015年7月。

[20] 小屯殷墟一期小墓M232出土玉石鳥笄、玉虎等。石璋如:《小屯第一本·遺址的發現與發掘·丙篇·殷墟墓葬之三·南組墓葬附北組補遺》,台北:“中研院”曆史語言研究所,1973年。

[21] 殷墟二期的婦好墓出土很多動物形玉雕,并非因為女性愛裝飾品,而是因為婦好掌祭祀權,擁有縫綴玉雕動物的寶玉衣。

[22] “玉梢”一詞見于《漢書》與《宋史》。《漢書·禮樂志》:“飾玉梢以舞歌,體招搖若永望。” 顔師古注:“梢,竿也,舞者所持。玉梢,以玉飾之也。”《宋史·樂志九》:“玉梢飾歌,佾綴維旅。”

[23] “寶玉衣”語出《史記·殷本紀》:“甲子日,纣兵敗。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寶玉衣,赴火而死。”商纣王即是大巫,臨死穿上寶玉衣,應是希望能借助玉雕動物法力升天。

[24] 鄧淑蘋:《圓與方——古人思維中的天地與陰陽》,《故宮文物月刊》總386期,2015年5月;鄧淑蘋:《從黃道、太一到四靈》,《故宮文物月刊》總390期,2015年9月。

[25] 依據文明探源工程最新結案報告中的年表。見常懷穎:《早期中國視野中的夏王朝》,《三聯生活周刊》2018年第23期。

[26] 夏商周斷代工程結案報告以公元前1046年為商周之交,故武王病危應在公元前1043年左右。

[27] 《尚書·金滕》:“公乃自以為功,為三壇同。為壇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

[28] 鄧淑蘋:《圭璧考》,《故宮季刊》1977年第3期;圖一引自山東省博物館、良渚博物院編:《玉潤東方:大汶口—龍山、良渚玉器文化展》,北京:文物出版社,2014年。

[29] 清末吳大澂《古玉圖考》,光緒十五年(1889年)上海同文書局出版。18世紀的乾隆皇帝及20世紀的考古學家夏鼐,都認為“圭”的一端一定要有三角尖。詳見筆者拙文:《玉禮器與玉禮制初探》,《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

[30] 戴應新曾于1976年前後,在陝北神木石峁征集到二件墨玉制作的戈,見戴應新:《神木石峁龍山文化玉器探索(四)——戈、斧、钺》,《故宮文物月刊》總128期,1993年11月。2011年承蒙陝西省文物局劉雲輝局長協助,筆者曾于該館庫房目驗石峁征集的玉戈,認為其比二裡頭出土玉戈更為古拙。二裡頭出土玉戈數件,有的也有改制現象。

[31] 有關商晚期至西周早期未經破壞的墓葬中斧钺類平首圭與戈類尖首圭的消長關系,見拙作:《解析西周玉器文化的多源性》,《赫赫宗周——西周文化特展》,台北:台北故宮博物院,2012年。

[32] 圖二引自鄧淑蘋:《圭璧考》,《故宮季刊》1977年第3期。

[33] 孫慶偉:《俘玉與分器——周代墓葬中前代玉器的來源與流傳》,《故宮文物月刊》總354期,2012年9月。

[34] 圖三引自北京大學考古學系、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天馬—曲村遺址北趙晉侯墓地第二次發掘》,《文物》1994年第1期。

[35] 陝西省考古研究所、寶雞市考古工作隊、眉縣文化館聯合考古隊:《陝西眉縣楊家村西周青銅器窖藏》,《考古與文物》2003年第3期。

[36] 孫慶偉:《尚盂銘文與周代的聘禮》,《考古學研究》(十),北京: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506—514頁。

[37] 孫慶偉:《周代用玉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38] 陝西省考古研究院、渭南市文物保護考古研究所、韓城市景區管理委員會:《梁帶村芮國墓地:二○○七年度發掘報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圖四引自此書。

[39] 黃翠梅:《彤雲皦日珠玉光輝——西周至春秋時期的玉璜組佩》,《天地之靈》,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

[40] 經過考古發掘的驗證,林巳奈夫最早提出的觀點基本正确。見氏著:《圭について(上)》,《泉屋博古館紀要》(第十二卷),京都:泉屋博古館,1996年。

[41] 鄧淑蘋:《柄形器:一個跨三代的神秘玉類》,《夏商玉器及玉文化學術研讨會論文集》,廣州:嶺南美術出版社,2018年。

[43] 筆者于1999年論文中即已提出此論點,見拙作:《試論新石器時代至漢代古玉的發展與演變》,《群玉别藏續集》,台北:台北故宮博物院,1999年,第10—67頁。其他學者也有相似結論,見孫慶偉:《周代用玉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44] 谷娴子、李銀德、丘志力,等:《徐州獅子山楚王陵出土金縷玉衣和鑲玉漆棺的玉料組分特征及産地來源研究》,《文物保護與考古科學》2010年第4期。

[45] 由于獅子山楚王陵所用綠色玉料是鎂質大理岩變質而成,故谷娴子進一步推測該玉料可能來自昆侖山。筆者認為有待繼續研究。從考古資料可知,戰國早期突然在湖北荊州一帶集中出現大量這種草綠色系、質感細膩的閃玉,該地區距離新疆昆侖山甚遠,二地區之間亦未見這種綠玉器出土。是以,筆者懷疑這種綠玉的礦源很可能就在荊州附近。

[46] 荊州熊家冢出土玉器,一部分紋飾呈現春秋戰國時期的過渡風格。筆者曾略作分析,見拙作:《楚式禮玉——遠古“物精崇拜”與“天體崇拜”的融合創新》,《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14輯,長沙:嶽麓書社,2018年。

[47] 熊家冢JSK1祭祀坑所埋直徑21.3厘米的谷紋璧。資料見荊州博物館:《荊州楚玉——湖北荊州出土戰國時期楚國玉器》,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年。

[48] 圖五引自中國玉器全集編輯委員會:《中國玉器全集3:春秋·戰國》,石家莊:河北美術出版社,1993年。

[49]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望山沙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163頁。有關竹簡中“璜”“虎”“琥”資料的解讀,見報告所附朱德熙等:《望山1、2号墓竹簡釋文與考釋》,第278、300頁。

[50] 因為在新石器時代,黃河下遊本屬華東文化圈,西周初年二次東征後,借封建制度将黃河下遊納入周文化體系,但戰國時以華東文化為底蘊的楚國崛起後,黃河下遊很快吸納了楚式葬儀與道家思維。

[51]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張守中:《中山王器文字編》,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

[52] 春秋晚期至戰國時期周文化圈也有具蜿蜒身軀的動物形佩,一般稱為“龍形佩”,但不是用楚式綠玉制作。見鄧淑蘋:《楚式禮玉——遠古“物精崇拜”與“天體崇拜”的融合創新》,《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14輯,長沙:嶽麓書社,2018年。

[53]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望山沙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122頁。

[54] 牟永抗觀察到良渚文化玉雕鳥、魚、龜等都鑽有隧孔,推測是縫在巫觋作法時所穿的“寶玉衣”上,協助巫師通靈的法器。見氏著:《“斷發文身”小議》,原載于《吳越地區青銅器研究論文集》,香港:兩木出版社,1997年。後收入《牟永抗考古學文集》,北京:科學出版社,2009年。

[55] 楊晶對馬家浜晚期玉璜的意義作了深入分析。見氏著:《東山村遺址出土玉器形态研究》,《東山村: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年。

[56] 此觀點最早由筆者于1994年提出。見拙作:《古玉的認識與賞析——由高雄市立美術館展覽談起》,《故宮文物月刊》總141期,1994年12月。

[57] 蔡慶良:《試論器物學方法在玉器研究中的應用》,《古代文明》第2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

[58] 如曲阜魯故城、臨淄商王村齊國墓等。

[59] 孫慶偉:《從葛陵楚簡看楚地的用玉習俗》,《玉彙金沙——夏商時期玉文化國際學術研讨會論文集》,北京:科學出版社,2018年。轉載于北京大學中國考古學研究中心、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北京大學玉器與玉文化研究中心:《玉器考古通訊》2018年第11期。晏昌貴:《巫鬼與淫祀——楚簡所見方術宗教考》,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

[60] 張劍于2007年,于複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釋出論文:《釋“琮”及相關諸字(一)、(二)》。他從戰國金文入手,考證一個曾被唐蘭等人釋為“甯”的字。該字形狀為“中央方圓形,上下左右對稱伸出三角形”,對此,張劍認為應讀同“寵”、“從”、“宗”和“崇”。在商周甲骨文、金文中,常為地名。這個聲符再加“玉”為意符,當釋為“琮”之古字。張劍認為字形相似于從上端俯視玉琮的形狀。此一考證迄今并無文字學者提出異議。但筆者認為此考證說服力頗弱,因為今日讀“琮”同“寵”“崇”,但難以知道商周時是否如此發音,可知在漢代《說文》中,就釋“琮”為“從玉宗聲”。

[61] 王炜林:《廟底溝文化與璧的起源》,《考古與文物》2015年第6期。兩年前王炜林館長口頭告知筆者,推測年代約公元前3500年。近日筆者請教目前楊官寨遺址發掘主持人楊利平研究員,得知共出一璧、二琮(均為殘塊),三者分别埋于三個無他物的灰坑。目前所測得的14C資料稍晚約二百多年。

[62] 拙作《論黃河上中遊史前玉器文化》有稍詳細的說明,發表于《慶祝郭大順先生八秩華誕論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年。台灣某收藏家曾于20世紀晚期長期在甘肅收集史前玉器,後捐贈至筆者服務的台北故宮博物院。從先齊家風格到成熟的齊家文化玉器均數量龐大。部分發表于拙作:《圓與方——古人思維中的天地與陰陽》,《故宮文物月刊》總386期,2015年5月。

[63] 圖九,1引自袁德星:《中華曆史文物》,台北:河洛圖書出版社,1977年。圖九,2引自J. G. Andersson.Research into thePrehistory of the Chinese, Bulletin of Museum of Far Eastern Art. No.15.Stockholm. 1943.

[64] 秦嶺教授惠示此考古發掘資料,特此申謝。實物資料藏于陝西省考古研究院,簡報現在整理中。

[65]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師趙村與西山坪》,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9年。

[66] 圖一○,1由江美英教授攝于“玉澤隴西”展場,圖一○,2引自北京藝術博物館、甘肅省博物館、青海省博物館:《玉澤隴西:齊家文化玉器》,北京:北京美術攝影出版社,2015年,第27頁。

[67] 師趙村第七期齊家文化标本檢測資料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考古學中碳十四年代資料集(1965—1991)》,北京: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282、283頁。T307(4)的校正年代資料為BC2317—BC2042,T406(3)H1的校正年代資料為BC2335—BC2044。由于遺址地層情況複雜,20世紀90年代對齊家文化年代認識偏晚,考古報告撰寫統稿時曾将前述标本歸入第六期。

[68] 從青海的黃河源頭到内蒙古托克托縣河口鎮為黃河上遊,以下至河南鄭州桃花峪為黃河中遊。據此,本文将甘肅、青海東北、甯夏至陝西統稱為“黃河上中遊”。

[69] 和平村、山門村首度報導見羅豐:《黃河中遊新石器時期的玉器——以館藏甯夏地區玉器為中心》,《故宮學術季刊》2001年第19卷第2期。賈村資料見高次若:《寶雞市博物館藏玉器選介》,《考古與文物》1995年第1期。案闆坪村資料見劉雲輝:《周原玉器》,中華文物學會,1996年。上泉村資料見戴應新:《神木石峁龍山文化玉器探索》,《故宮文物月刊》總125期,1993年10月。

[70] 鳳翔、武功二處資料見劉雲輝:《陝西關中出土的齊家文化玉器》,論文宣讀于2016年“中國·廣河·齊家文化與華夏文明國際研讨會”。

[71] 靜甯資料最初由楊伯達報導,見氏著:《甘肅齊家玉文化初探記鑒定全國一級文物所見甘肅古玉》,《隴右文博》1997年第1期。當時公布的是四琮、三璧。2009年7月筆者造訪靜甯博物館,始知當初是四璧、四琮同埋一坑,坑上壓着大石闆。其中一件璧因已破為數塊而未上繳。

[72] 鄧淑蘋:《論黃河上中遊史前玉器文化》,《慶祝郭大順先生八秩華誕論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年。

[73] 筆者在大陸發表的論文中,迄今以圖檔說明華西玉料色澤較清楚的,見拙作:《萬邦玉帛——夏王朝的文化底蘊》,《夏商都邑與文化(二):紀念二裡頭遺址發現55周年學術研讨會論文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年。

[74] 清涼寺遺址在未正式發掘前曾因鄉民修理窯洞住房而意外出土一批玉器,是以引來外人盜掘,這些都收繳入運城博物館,通稱“坡頭玉器”。圖一一屬之。

[75] 圖一一玉料色澤較典型,灰白色寬帶與藍綠色部分交界處比較明顯。圖檔攝自運城博物館挂圖。

[76] 主要在甘肅肅北馬鬃山、臨洮馬銜山,據說敦煌地區也有。馬鬃山玉礦被考證開采得比較晚,馬銜山目前還未找到原生礦,但山區溪間等确實能找到次生的玉料。

[77] 此年代發表于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運城市文物局、芮城縣旅遊文物局:《山西芮城清涼寺史前墓地》,《考古學報》2011年第4期。近年筆者曾請教薛新明研究員,此年代資料仍屬實可靠。

[78] 注[74]已說明清涼寺遺址在未正式發掘前出土者通稱“坡頭玉器”。正式發掘者通稱“清涼寺玉器”,圖一二屬之。據清涼寺發掘主持人薛新明研究員告知,如圖十一等坡頭玉器中真正的閃玉制品多屬第三期遺物。

[79] 承蒙薛新明研究員告知該遺址的複雜性。正式報告見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運城市文物工作站、芮城縣旅遊文物局:《清涼寺史前墓地》,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年。圖一二彩圖引自此書,線圖由黃翠梅教授提供。

[80] 陝西延安安塞征集到一件,神木石峁征集到二件,韓城市梁帶村春秋早期芮國第27号墓出土三件,應是早期遺物。

[81] 薛新明研究員分析清涼寺第三期仍出有與第二期相同的石璧等,他認為第三期遺存所見玉器是當地居民用池鹽向西邊交換玉料後自行制作的。見氏著:《玉彙清涼寺》,《玉彙金沙——夏商時期玉文化國際學術研讨會論文集》,北京:科學出版社,2018年。筆者認為甘肅地區在公元前2300年齊家文化早期時,玉作工藝發展成熟,已制作成熟造型的璧、琮(師趙村)。公元前2050年清涼寺進入第三期時,山西境内尚未發展出成熟的有自身風格的玉作,清涼寺三期閃玉制作的璧、琮,外觀看起來比師趙村玉璧琮更為成熟,應直接來自齊家文化。

[82] 齊家文化先民制作大量圓璧、方琮、多璜聯璧,是“天體崇拜”的禮器,從不用作人體裝飾。但華東的大汶口、小河沿、崧澤至良渚早期等文化,有将璧與方镯戴于手腕的習俗。

[83] 主要是端方的《陶齋古玉圖》,吳大澂的《古玉圖考》。見鄧淑蘋:《“六器”探索與“琮”的思辨》,《中原文物》2019年第2期。

[84] 良渚文化分期存在不同的說法,早年分為早中晚三期,近年浙江境内學者隻将良渚分為早晚期,将過去分的早中期合并為良渚早期的早晚段。良渚文化年代也有諸多說法,根據楊晶:《中國史前玉器的考古學探索》,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良渚文化晚期開始于公元前2600年。

[85] 鄧淑蘋:《玉禮器與玉禮制初探》,《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

[86] 所謂“齊家系玉琮”除了齊家文化玉琮外,還包括可能屬半山、菜園文化的先齊家系(多為無射口或極短射口,器身常歪斜,孔壁留有較寬且不規整的旋痕)與晉陝齊家區域風格(如圖一二,器表刻有直或橫的線紋)。

[87] 可參考的相關論文依出版先後有:林巳奈夫:《中國古代の玉器、琮にていつ》,《東方學報》第60冊,1988年,後收入氏著:《中國古玉の研究》,東京:吉川弘文館,1991年;劉雲輝:《西周玉琮形制紋飾功能考察——從周原發現的玉琮說起》,《周原玉器》,中華文物學會,1996年;朱乃誠:《殷墟婦好墓出土玉琮研究》,《文物》2017年第9期;湯超:《西周至漢代出土玉琮功能初探》,《南方文物》2017年第3期;黃翠梅:《遺古·仿古·變古:商代晚期至西周初期玉琮的文化傳記學研究》,《玉彙金沙——夏商時期玉文化國際學術研讨會論文集》,北京:科學出版社,2018年;黃翠梅:《西周至戰國早期玉琮的發展》,《玉魂國魄——中國古代玉器與傳統文化學術讨論會文集(八)》,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

[88] 由于琮具中孔,故放于手指部、頭端、胯下的,常被釋為指套、束發器、生殖器套等。

[89] 三晉指韓趙魏三國,地域範圍約今山西、河南,括及陝西、内蒙古、河北。

[90] 先後被林巳奈夫(1988)、湯超(2017)、黃翠梅(2019)等學者的論文指出的遺址有:山西的太原金勝村、長治分水嶺、潞城潞河,河南的輝縣琉璃閣、固圍村、汲縣山彪鎮等。

[91]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太原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太原晉國趙卿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圖一五,1取自此報告。

[92]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館、長治市博物館:《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圖一五,2由左駿副研究員2018年攝于“玉禮中國”展場。

[93] 圖一六取自林巳奈夫:《中國古代の祭玉、瑞玉》,《東方學報》第40冊,1969年。林氏另著《中國古代の玉器、琮について》,《東方學報》第60冊,1988年。二文均增補後收入氏著:《中國古玉の研究》,東京:吉川弘文館,1991年。

[94] 漢武帝在位時間為公元前141至前87年。

[95] 劉雲輝:《東周秦國玉器大觀》,《中國玉文化·玉學論叢(續編)》,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西安市文物保護考古所:《西安文物精華·玉器》,西安:世界圖書出版西安公司,2004年;劉雲輝:《陝西出土東周玉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這三份出版品将這些玉器的時代分别訂為:“戰國時秦國”“秦代”“戰國晚期至秦代”。

[96] 梁雲:《對鸾亭山祭祀遺址的初步認識》,《中國曆史文物》2005年第5期。

[97] 根據《國語·處語》:“玉帛為二精。”當時祭祀需用玉,認為玉富含“精氣”,也就是“能量”。

[98] 圖一七引自劉雲輝:《陝西出土漢代玉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

[99] 劉雲輝:《陝西出土漢代玉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

[100] 筆者于1997年在山西省博物館展廳見到。

[101] 盜掘流散品,經征集入藏台北故宮博物院。

[102] 田亞岐、陳愛東:《陝西鳳翔雍山血池秦漢祭祀遺址》,《2016中國重要考古發現》,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年,第88—91頁。玉璜象征天,方琮象征地,是發掘人田亞岐研究員在北京大學演講時口述。

[103] 遊富祥:《2018年度吳山祭祀遺址發掘收獲》,《“祭祀與古代文明”學術會議論文》,西安,2018年。出土玉琮發表于鄧淑蘋:《“六器”探索與“琮”的思辨》,《中原文物》2019年第2期。

[104] 清朝官修編撰《皇朝禮器圖式》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完成,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武英殿刻本刊行。

[105]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定陵博物館、北京市文物工作隊:《定陵》,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

[106] 夏鼐:《商代玉器的分類、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第5期;夏鼐:《漢代的玉器:漢代玉器中傳統的延續和變化》,《考古學報》1983年第2期。

[107] 夏鼐:《商代玉器的分類、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第5期。

[108]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清楚記載了宋版佚散及四庫本的形成。

[109] 《新定三禮圖》中所繪之“冒”下方凹入不作倒“V”形,而作倒“U”形。

[110] 黃展嶽:《一九五五年春洛陽漢河南縣城東區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56年第4期。

[111] 洛陽文物工作隊:《洛陽西郊4号墓發掘簡報》,《文物資料叢刊》1985年第9期。

[112] 林巳奈夫:《中國古代の祭玉、瑞玉》,《東方學報》第40冊,1969年。後收入氏著:《中國古玉の研究》,東京:吉川弘文館,1991年。

[113] 圖二四引自劉慶柱:《唐代玉器的考古發現與研究》,《東亞玉器》,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98年。

[114] 謝明良:《琮瓶的變遷》,《故宮學術季刊》2005年第22卷第1期,第429—46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