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在結婚前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了全款,但是在結婚後才拿到房産證。這套房屋屬于大林的個人财産還是夫妻共同财産?
(訴幫律師張瑩)——原則上屬于大林的個人婚前财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财産以及婚前财産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婚後房屋權屬登記行為僅是對婚前購房行為的公示和确認,大林在婚前支付全款購買,但在婚後才取得産權的房屋,屬于其一方的個人财産,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财産。但夫妻對婚前财産另有約定的除外,隻要約定合法有效,對雙方具有法律限制力。
《民法典》——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來源:原創·吉林新聞綜合廣播
編輯:郭岚、子欣
稽核:懷楠
監制:趙敏 鐘曉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給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