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作者:拾器格物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這個主怕是不會做生意的吧

地攤真的能盤活經濟麼?你相信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今天,我們一起聊聊這種古代最經典的商業形式——地攤。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潘家園老祖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糕點鋪子

地攤經濟造就最富庶的朝代--宋朝

唐代時城内商業活動限于白天,夜間實行宵禁。宋代坊市制度被打破,商業出現一片繁華之象。965年,宋太祖下诏令開封府三鼓以後的晝市不禁,商業買賣也不再限制時間。開封作為北宋都城,人口多達130餘萬,“萬街千巷,盡皆繁盛浩鬧”,流動攤販也迎來了一個黃金時期。

宋朝時開封城不計其數的小商販主要是農民棄農經商或破産者轉化而來的沿街叫賣流動攤販,農閑時經商的小販更多。在開封、臨安等城市,有日夜經營肉、魚、家禽、時鮮果品、日常百貨之類的攤販,也有為數衆多的早晚專營食品小吃的餐飲“個體戶”。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遊戲

街道不僅空地上有攤販、街頭藝人表演、說書活動,連東京大相國寺内也是萬姓交易,“近佛殿,孟家道院王道人蜜煎”,“兩廊皆諸寺師姑賣繡作、領抹、花朵……之類”,飛禽貓犬,珍奇玩好,無所不有。罷退下來的官員也擺地攤賣帶不走的東西。甚至大内也可以擺攤:“諸司人自賣飲食珍奇之物,市井之間未有也。”因大内的特殊性,原本普通的商品也身價倍增,“凡飲食時新花果、魚蝦鼈蟹、鹑兔脯臘,金玉珍玩衣着,無非天下之奇……”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賣家禽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殺豬宰羊與面館

《清明上河圖》裡更是展現了一片市井繁華,頗多占道經營、擺攤設點的小商小販。有賣刀剪、雜貨的,有賣茶水的,有看相算命測字的,有雜耍賣藝的。走街串巷的各種挑貨郎熙熙攘攘。就連虹橋上也有攤販,左邊有五六個攤位,有的撐着遮陽傘,有的搭涼棚。有放在擱闆上或盤子上的,應是食品;有放在地上的,則是工具和用物。右邊兩個攤位,也在太陽傘和涼棚下售賣東西。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賣團扇

《東京夢華錄》記載,巷陌路口,橋門市井,皆賣各種時令水果、吃食飲品,“皆用青布傘,當街列床、凳堆垛”,就是以青布傘遮陽,以床凳作櫃台,搭建起拆卸友善的臨時攤點。大街上也允許流動攤販的存在:“又東十字大街,曰從行裹角茶坊,每五更點燈,博易買賣衣物、圖畫、花環、領抹之類,至曉即散,謂之鬼市子”。這種五更點燈、天明即散的“鬼市”正是地攤有規律的表現。在街道店鋪的周邊,也有商品種類繁多、秩序井然的攤販。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賣自畫像

宋代流行賞花,一些聰明的農家善于捕捉商機,“昔人種田不種花,有花隻數西湖家。如今西湖屬官去,賣花乃亦遍戶戶”,種花帶來的經濟效益可觀,“土人賣花所得,不減力耕”。

走街串巷、打闆叫賣的小商人和小手工業者,隻有一點簡單工具,沒有經營資本,從事服務性行業,候人召募,或沿門求雇,或原料加工,或修修補補,或背包搖鼓賣貨。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日用百貨

還有如東京有就着酒肆店鋪之門自己賣羊肉、頭肚、白腸、鴨兔魚蝦、褪毛雞鴨等食品,有去小街巷後賣兒童玩具和糖果的,也有不開店,走街串巷适應不同季節賣四時花卉的。

賣生魚的魚行也流動經營,“賣生魚則用淺抱桶,以柳葉間串清水中浸,或循街出賣,毎日早惟新鄭門、西水門、萬勝門,如此生魚有數千檐入門。冬月即黃河諸遠處客魚來,謂之‘車魚’,毎斤不上一百文。”價廉物美的流動魚販極大的便利了人民生活。《水浒傳》裡,楊志賣刀,武大郎賣炊餅,都情同流動攤販,也不交稅。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賣陶器,陶寶?

“地攤經濟”為何在宋朝如此繁榮?

繁雜的流動攤販也給城市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題,比如《武林舊事》記載,南宋臨安街頭即有擺所謂“美人局、櫃坊賭局、水功德局”的遊手,乃至賣假貨的“白日賊”、劫人财物的“覓貼兒”。

還有更常見的侵街現象即違章搭建、擺攤。如南宋都城臨安,“城郭廣闊,戶口繁夥,民居屋宇高森,接棟連檐,寸尺無空,巷陌壅塞,街道狹小,不堪其行”。

但是,這些問題都沒有影響政府的既定恤商政策。開封的城市管理就展現了恤商原則。後周顯德二年,将部分街道“直而廣之,廣者三十步”,次年又規定“其京城内街道闊五十步者,許兩邊人戶各于五步内取便種樹、掘井、修蓋涼棚;其三十步已下至二十五步者,各與三步,其次有差”。可見,開封府的街道,左右各給路寬十分之一由道旁居民合法占用,可以種樹,可以挖井,也能開門面、擺地攤。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周六福,周大生,周生生...小編斷定此老闆姓周

但是占道經營導緻街巷狹窄,交通不便。一個負責清理占道經營的官員叫謝德權,說服朝廷痛下決心,徹底治理,并且立下新規,在道路兩旁一定的距離豎立木制的标記為“表木”,作為“紅線”。但是,這規定跟不上商業發展的形勢,到仁宗天聖二年(1024)六月,“京師民舍侵占街衢者,令開封府榜示,限一歲,依元立表木毀拆”。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五月戊午“開封府請撤民舍侵街陌者,上以勞擾,不許”。開封府遞交的占道經營整治報告,被皇帝駁回了,理由是擾民。

宋朝皇帝出行都因為各種占道經營,而導緻儀仗擺不開,威嚴的皇帝儀仗成了商民圍觀的戲場。有關官員想借機整治,沒想到“時詳定閱習既畢,或言新制嚴密,慮違犯者衆,因不果行”。考慮到這樣做會導緻違法者衆,竟然就不允行。

到了宋徽宗時,征收“侵街房廊錢”,幹脆承認其合法性。1056年,包拯擔任開封府尹。這年,惠民河水位暴漲,淹了南半城,包拯經實地調研發現,由于沿河兩岸商鋪違章搭建“偏鋪”侵占了河道,加上達官貴人築堰修建水上園林,以緻水洩不暢引發洪災。但是政府也沒有處理任何商販。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麥器皿還是套筐?

宋朝并非沒有城管,開封的城管叫街道司,設定始于太平興國二年(977年)。他們身穿青衫子作為其特殊服飾,人數隻有500人,負責修治街道,疏導積水,打掃衛生,管理交通,查處侵街店鋪,管理市場,集城建、市容環境衛生、交通疏導、市場管理于一體,權力很大,人手不夠時面向社會招募勞力,或者請求駐兵支援。但是很少出現暴力執法現象,城管與商販相安無事,保持着“紅塵晝夜飛,車馬古今迹”的街道繁華。

宋代恤商政策的最大受惠者不僅有都城開封、行在臨安的商戶,還有大批流動攤販。宋代的商稅有兩種,對經過收稅點的過往商販收取“過稅”,稅率2%;對店鋪與城鎮攤販收取“住稅”,稅率3%;少數特定商品,收取10%的實物稅,不再另行征收過稅和住稅。

開封不僅無雜稅之擾,而且政府多次釋出減免開封各種商稅的诏令,直接惠及流動攤販,規定除商旅貨币外,“販夫販婦,細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稅”。熙甯七年(1075),“減國門之稅數十種,錢不滿三十者姆之”。大觀二年(1108),朝廷又“诏在京諸門,凡民衣屢、谷獲、雞魚、蔬果、柴炭、瓷瓦器之類,并姆其稅”。宋太祖還嚴令不得苛留行旅,加強對亂收稅官員的處置,防止稅務官濫用權力,王安石時還頒發《免行條貫》,不許對商人硬性攤派。亂收稅者将被處以杖擊,對利用職務之便購買商人貨物的,以偷盜論處,杖擊一百。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橋頭擺攤是個好市口

隐藏在宋朝商業繁榮背後的大批流動攤販,撐起了宋朝商業繁華的半壁江山,積澱起深厚的民俗文化傳統,以至于整個宋代的文化都充滿了對社會底層人民的人文關懷。曆史表明,恤商就是恤民,其中不僅包含了就業民生問題,而且促進了商業繁榮、社會穩定和國家發展,古代的成功經驗依然值得現代借鑒。

宋朝比唐朝富庶的原因竟是擺地攤?

圖 | 仇英 《清明上河圖》

文 | 劉緒義

| 來源:月印池文化 |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