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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汽車以舊換新國補方案:最高可補貼1.0萬元但需要先報廢舊車

作者:天和Auto

近日,由商務部、财政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即日起到2024年結束之前,符合要求的乘用車新車消費者可以獲得一次性定額購車補貼,最高補貼标準為1.0萬元。

這個補貼方案看起來還是很有吸引力的,尤其對于普通代步車消費者而言,10萬元左右的車輛能節省一萬元絕對很有意義。

但是補貼是有前提的,首先是以舊換新才有定額補貼,其次此次對舊車的要求并非“置換”而是“換購”。

解讀汽車以舊換新國補方案:最高可補貼1.0萬元但需要先報廢舊車

燃油車以舊換新之要求

對于報廢國三排放标準、以及更低排放标準乘用車,或者2018年4月30日(含當日)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車主,如果其購買2.0升(含)以下排量的燃油動力乘用車的消費者,給予7000元補貼。

意思是想要獲得7000元的補貼首先需要把自己名下的老舊燃油車或新能源汽車報廢掉,随後拿着車輛保費憑證購買新車才能獲得定額補貼。

現在的關鍵點是國三排放标準的燃油車,其車齡到底是多少年?

參考下圖。

解讀汽車以舊換新國補方案:最高可補貼1.0萬元但需要先報廢舊車

國三排放是從2008年7月1日開始執行,直到2011年7月1日結束;今年是2024年,也就是說國三排放标準的汽車最高車齡為16年,最低車齡為13年,客觀評價這些車輛确實是沒有太高價值了。當然這隻是從舊車價值評估的角度得出的結論,除非是曾經的豪華汽車,否則一般代步車在車齡超過15年之後,其剩餘價值都隻有幾千元,如果車況不是很好則會低至三四千元。

是以選擇報廢舊車置換新車是可以考慮的,隻不過報廢補貼往往隻有幾百元,綜合算下來的以舊換新補貼并沒有特别高。

解讀汽車以舊換新國補方案:最高可補貼1.0萬元但需要先報廢舊車

新能源汽車以舊換新之要求

報廢上述标準的燃油車或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信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乘用車,給予1.0萬元的補貼。

前提是一樣的,或者報廢車齡16-18年的老舊燃油車,或者報廢2018年4月30日之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否則也是無法獲得補貼的。

解讀汽車以舊換新國補方案:最高可補貼1.0萬元但需要先報廢舊車

可是有一個點不好了解,2018年到現在隻是六年!六年車齡的新能源乘用車理論上的工況應當是很理想的标準,即便是動力電池也還不到容量過度衰減的程度。除動力電池以外,使用壽命很長的電動機和電控單元工況也應當很好,其他總成、含車架的工況也不用說,是以報廢這些車看起來有些過于浪費資源了。

不過換一個角度則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如果是經過大修的事故車,且原車價本就不高,那麼這些車選擇置換拿補貼倒也劃算。

反之,工況良好的車輛則沒有必要拿去報廢置換。

解讀汽車以舊換新國補方案:最高可補貼1.0萬元但需要先報廢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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