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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引糾紛,兒媳加名後離婚,房子究竟歸誰?

作者:安逸生活

聲稱“借名買房”登記在兒子名下,婚後同意兒媳加名,離婚時房子究竟屬于誰?這個問題涉及到了産權、家庭關系和法律效力的綜合考量。

首先,我們要明确一點,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法應當進行登記。這意味着,房屋的産權歸屬,通常是以登記為準的。在這個案例中,房屋最初登記在兒子朱某的名下,這構成了房屋産權的初步認定。

“借名買房”引糾紛,兒媳加名後離婚,房子究竟歸誰?

然而,呂某聲稱自己是“借名買房”,即實際出資購買房屋,但将産權登記在兒子名下。這種情況下,呂某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與朱某之間存在借名買房的合意和事實。如果呂某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那麼産權歸屬将維持現狀,即房屋屬于朱某所有。

接下來,我們考慮婚後同意兒媳加名的情況。這實際上是朱某對房屋産權的部分贈與行為。一旦完成贈與并進行了産權變更登記,兒媳計某就成為了房屋的共有人。這意味着,即使呂某能證明借名買房的事實,她也隻能要求朱某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而不能直接要求計某将基于共同共有的房屋産權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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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離婚時,房屋的歸屬将取決于産權登記的情況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如果房屋仍然登記在朱某和計某名下,那麼它們将是房屋的合法共有人。如果雙方對房屋歸屬有争議,需要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總之,房屋産權的歸屬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涉及到多個方面的因素。在處理這類問題時,我們需要綜合考慮産權登記、家庭關系、法律效力等多個方面,才能得出合理的結論。同時,也提醒大家在購房時要明确産權歸屬,避免産生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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