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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1條征求意見,應該如何看待?

作者:我是王木木
婚姻法21條征求意見,應該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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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木木

婚姻法二十一條,應該如何看待?

制定法律絕不是為了展現公平正義,而是為了符合統治階級治理的工具。

婚姻法21條征求意見,應該如何看待?

最近這個婚姻法征求意見,在網上甚是火熱,我說一下自己的看點。

首先,搞清楚兩點,就明白一切了。

1、這不是啥保護,這是對性資源赤裸裸的掠奪啊!

2、對小鎮或者農村男性多大年齡獲得性配偶,與性配偶年齡,做一次調查,做一次統計,你會驚駭啊!

兄弟們,我們不應該對财産感到不安全,是這踏馬的妥妥搶女人,是性資源的掠奪。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在很多年前,有這麼一種思想浪潮,新時代女性到國外求精生子,或者嫁白人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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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知道一點,這種思想對女性的沖擊力是巨大的。沖擊力其實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什麼?是在什麼基礎上,才能成功。

當這種思想成為宣傳正确性時,那對普通女性的拜金,就是最直接的展現,因為到國外求精與嫁白人老外,絕對不是踏踏實實做事才能夠實作的,是以,必須要離産,要謀利。那如此一來,普通群體裡的女性,一旦受到這種思想正确性的宣傳,那她們就不可能在原本的環境裡安分,必然會流向不勞而獲或者獲利空間更大的地方。

對于某些地方來說,這種宣傳,雖然有女性流失到國外去,但與虹吸過來的女性,這份比例,肯定是不一樣的。

是以,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可以完全推論出來,如果你是普通男人、農村的,或者小城鎮的,這份婚姻法财産部分,對你來說沒有什麼關系的,但因為有财産部分,會讓你求偶更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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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誰關系最大?是中産。

我們都知道,超級大都市把農村與小鄉鎮的勞動力吸了,資産吸了,那性資源,同樣也是要吸的。

普通男性在古代有兵役,有徭役,自古以來都一樣,你是不會有老婆孩子熱炕頭,這種安穩日子的。

我看到有部落客說,男性也可以分的,沒有性别限制啥啥啥的,你要搞清楚底層邏輯,為什麼女性會那樣歡呼?那是因為真正付出勞動力的不是她們,沒有抓勞動力就沒有收益,這是鐵的道理。這就好比,一群大象與一群豬,簽訂協定,共同搬運木材,大象會很憤怒,同樣的道理,主要的勞動力,還是在男性手上的,至于男性如何,已經無關緊要了。

何況,在這物欲橫流的社會中,男性在成婚前,就面臨巨大财務考驗,而普普通通的男性能夠結婚,已經是家庭見底了,更或者無婚可結,是以,對普通人來說,沒有多大财産危險,那對誰危機最大?是城市中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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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那個時候,整個社會百業待建,而如今,基礎建設已經很完善了,社會需要資金流動,創造GDP最好的方法是什麼?其實已經很明白了,就是婚姻,一個中産去追一個女人,去結一次婚,再離一次婚,這一趟的金錢與物品流動,是非常客觀的。

婚姻法任何的調整,隻要有偏袒的保護,且能在某個地方能夠落地的執行,那這個地方,就是王者。

你看啊!以前有吹噓歐洲什麼冰島!什麼丹麥!對婦女兒童是如何的優待與維護,女性都想嫁過去,對吧!即便是現在,網上也是一大片,而那些嫁過去的女性,後來并沒有感到有想象中的那麼好,又開始罵街了。同樣的道理,一旦某個地方有利可圖,必然會有人涉險,而婚姻給女性産生了太大的幻想,還有法律保護。是以,必然是虹吸大量女性過來,這是披一件文明的外衣,赤裸裸的對性資源的掠奪啊!

當然了,這種不勞而獲的,放大貪嗔癡的,在貪欲與人性中博弈、掙紮,必然是會出問題的。是以,那些向往冰島、丹麥的,嫁過去的女性一樣,最後都是怨氣滔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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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福建的婦女可以查詢配偶财産,農村、小鄉鎮,不是不可查,其實是沒有多少财産可查的,那什麼地方有财産可以查呢?這就不言而喻了。

虹吸你的勞動力去創造不屬于你的資源,然後在這個資源上制定優待法律條文,打着優待女性的名義,對資源匮乏區域裡的女性進行虹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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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殺傷力極大,這幾年未成年盜竊搞爆破嚴重,頭套不戴,口罩不戴,明目張膽,街邊玻璃門,一腳踹開,甚至都有在網上邀約結伴的。因為有法律的條文在,警察也沒有辦,教育幾句就放了,而被盜的商戶,隻得認栽。

同樣的道理,這種在年齡上、性别上,一旦成為優勢,有利可圖,那就能産生引導、誘導的作用。

打個比喻,比如雞鴨可以婚配,現在定一條法律,家人落水淹死,或者在水裡受到傷害,可以獲得賠償,你說公雞與公鴨,誰獲得性資源更容易?這就不言而喻。

需要頂着太陽勞動的婦女給與适當的補償,需要在泥土地勞動的婦女給與适當補償。為何不制定這類法律出來?給真正需要保護的婦女,給真正需要補償的人?

那是因為一旦制定出來,底層的男性就不需要做牛馬了,性資源也無法流動了。女性呼籲的素質、教育、創富能力,叫的再高,都沒有任何實質用處,即便有用,也無法惠及到需要的人身上,一切都還是在部分男性手上,而勞動力在底層的牛馬身上。沒有公平可言,一切隻不過是,一個群體對另一個群體性資源的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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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想到,城市吸引那多女性,男人又不能多娶,那怎麼辦?是以,大齡剩女、離婚女,遍地都是。

用統治者的眼光來看,底層人民,農村或者小鎮的,若讓你安穩了,勞動力哪裡來?但是呢!為避免大規模反抗,與這些女性最後還是需要人托底的。畢竟讓國家去養,是絕對不太可能的。

這裡,就需要講到視訊開頭的第2 點了,小鎮與農村男性多大年齡才獲得性伴侶的?這個性伴侶又是多大年齡?以當下的情況來推算,小鎮與農村男性平均大概在28歲獲得性伴侶,而性伴侶平均年齡在27歲,這應該差不多。

這是很恐怕的,要知道,十年前,正常結婚都是23左右的,而如今這個年齡結婚,是不正常的。可以這麼說,你其實不是結婚,是上面扔一根骨頭給你的,是賞賜給你的,或者說是讓你去處理垃圾的。

我用資源來給你解釋。

這個動畫,相信大家應該都看過的,他們霸占了很多食物,時不時的就會扔一些出去,以平息下面的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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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道理,性資源,也是如此。不管是女多男少,還是男多女少,權貴們都是不缺女人的,是以他們多占多吃是必然,然後是中産,最後是牛馬人。是以,對牛馬人來說,年齡大了,就是最好的驗證。

思聰哥明年35歲結婚,你也是明年35歲結婚,看似是一樣的,實則是不一樣的;因為,你想獲得性伴侶,是需要通過婚姻的,而人家獲得性伴侶是不需要通過婚姻的,這是有本質的差別。是以,你35歲結婚才能獲得性伴侶,而人家20就能輕易獲得性伴侶了。

是以,從這裡來了解,對性資源的虹吸,你知道有多嚴重了嗎?

那種大齡的、離婚的,是扔給底層的骨頭,或者是利用這些不安分、不甘心的骨頭,不讓牛馬人躺平,再一次的對你剝削,讓你可憐的資金流入到社會。

給你一個18歲的,你自己都覺得不靠譜,都會自卑的覺得配不上人家,但仍給你一個32歲帶一個女兒的,你立馬就來精神了。我前面有一個視訊,一個農村版本的鄧文迪,就是如此,衆多底層男性,做牛馬存一點錢,最後都是因為自己劣根性,與這類的女人,給社會增加了流動性。

你看看網上那些被騙的,都是哪裡的男性?小鎮的,農村的,又都是哪些女人去騙的,大齡的,離婚的。

婚姻法21條征求意見,應該如何看待?

這兩天,網上這個女人,38歲,說隻能嫁農村了,我靠,這多恐怕,若以這個基礎來推算,這個性資源到38歲才能輪到農村的男性,而農村男性想要獲得一個性伴侶,最起碼在40歲左右,這草踏馬的,這簡直比日本鬼子掃蕩村子還要兇狠啊!日本鬼子也是來個痛快,而這個,照顧40歲孕婦,孩子20歲,男人已經60多少歲了,這是妥妥的鈍刀子割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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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二十一條,應該如何看待?

家窮,娶大齡剩女,與去接盤離婚的,毫無意義,若再生下一個女兒,那就是複制她媽的命,命運再一次的輪回。

其實,未來,大城市裡女性,是可以被模拟,或者被推算出來的。每年都會湧進大量的年輕的有活力的女性,而之前的女性又會被積壓,一層一層的積壓,一年一年的庫存,這些女性都會打着弱者的名義,說怕受到傷害,不相信愛情,不相信男性等等的話。

是以,那些大城市裡的女性叫着這些話,你會感到特别的虛僞,就很好了解了。用資源來解釋,就是小鄉鎮與農村男性缺乏性伴侶,那是因為被掠奪了;而這些女性沒有男人,是貪婪,

是這個環境裡的資源嚴重過剩,有着超出市場價值的嚴重泡沫,是她們看不清自身導緻的。

貪婪與不勞而獲的競争,會讓未來一部分女性,越發的乖巧與懂事。

婚姻法21條征求意見,應該如何看待?

而這份法律條文,其實并不是對女性的保護,而是為了虹吸年輕女性過來。有40歲的女性對此歡呼嗎?沒有,為什麼?這裡就不徹底解釋了,以免過審不了,我已經說了太多。

放心,未來有錢男性換女人會更加的頻繁,獲得性伴侶也會更加容易。相對應的,對底層男性勞動力的壓榨,與剩餘價值的竊取,也會更加的嚴重。

網上很多大部落客們都在說,西方對咱們文化打擊,對女性洗腦等等,其實換一個角度來看,那些大都市對農村與小鎮的打擊,與對女性虹吸,又何嘗跟西方不一樣呢!可能比西方更嚴重,速度更快,手法更毒辣。

兄弟們,你們一定要強啊!你的強不是為了吸引女人,你的強是為了避開女人,若你不夠強,你還要去這個38女人的評論區,巴巴的舔這根扔下來的骨頭。

你為了不去舔,你隻有變強,變強了,你才能不去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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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搞混淆了,認為自己變強了,就能吸引女人,不是的,你不變強,隻能在殘花敗柳垃圾堆裡掙紮,而你變強了,也不是流連忘返在姹紫嫣紅的花園裡,一定要搞清楚這裡面的邏輯啊!

或許有人會說到,這法律條文對中産不友好,是的,對中産的确不友好。

但是,你要知道,自古以來,政治對商人、對資産階級,好像都不太喜歡。不喜歡中産階級,沒有關系,但上面喜歡中産階級的資産在社會流動,這才是最重要的。

要讓年輕女性與中産金錢一樣,有流通性,這才是未來。

而農村與小鄉鎮的男性,自古以來都是牛馬,從某些方面來說,是可以被犧牲的,因為,一直以來都是被犧牲的。

謝謝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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