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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科普 | 新時期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目标與關鍵行動

作者:成都生态環境

中國一貫高度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護,并與時俱進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2024年1月,生态環境部釋出《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23—2030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明确了大陸新時期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的方向和重點任務。這是大陸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的核心工具,是切實推進落實“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架構”(以下簡稱“昆蒙架構”)的國家行動,也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一、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形勢下的中國行動

生物多樣性持續喪失對人類福祉和生存造成了深遠影響,成為阻礙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大風險。然而,至今生物多樣性喪失趨勢尚未扭轉,全球生物多樣性仍然面臨多重威脅。生物栖息地退化喪失、自然資源過度消費、環境污染、氣候變化、外來物種入侵等嚴重威脅着生物多樣性。大陸作為最早簽署《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國家之一,1994年率先編制《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2010年《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釋出,提出未來20年生物多樣性保護總體目标、戰略任務和優先行動。黨的十八大以來,大陸逐漸推進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全面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理水準,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地位,将生物多樣性保護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設全過程。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明确新時期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新目标、新任務。2022年,中國作為《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主席國,帶領各方達成“昆蒙架構”及一攬子配套政策措施,為未來十年乃至更長一段時間的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擘畫新藍圖,在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程序中發揮了重要引領作用。

目前是生物多樣性保護、推進全球環境治理的關鍵時期。《行動計劃》正式釋出,明确大陸新時期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部署、保護目标、優先領域和優先行動,引領大陸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有助于改善大陸生态環境,對塑造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體系起着關鍵作用。

二、新時期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目标設定

2030年目标是《行動計劃》的核心目标,包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政策、法規、制度、标準和監測體系基本建立,生物多樣性喪失趨勢得到有效緩解,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管理水準顯著提升,至少30%的陸地、内陸水域、沿海和海洋退化生态系統得到有效恢複,以及利用遺傳資源和數字化序列資訊及其相關傳統知識所産生的惠益得到公正和公平分享等。《行動計劃》也明确了中長期目标與願景,即到2035年,形成統一有序、結構連通、動态調整的全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格局,生物遺傳資源擷取與惠益分享、可持續利用機制全面建立,保護生物多樣性成為公民自覺行動;到2050年,全面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實作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好願景。

《行動計劃》基于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引領者的新定位,緊密銜接“昆蒙架構”行動目标,将全球目标納入國家層面進行實施,設定符合國情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目标,激勵推動中國乃至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程序。《行動計劃》目标設定與國際履約需求有效融合。一方面是目标時間節點相呼應。《行動計劃》2030年目标與“昆蒙架構”2030年全球行動目标時間相呼應,中長期目标與願景的時間與“昆蒙架構”2050年全球長期目标時間相呼應,明确了不同時間階段中國對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的貢獻。另一方面是目标及行動領域相銜接。《行動計劃》2030年目标中包含生物多樣性主流化、應對生物多樣性喪失、可持續利用與惠益共享和治理能力現代化4個優先行動目标,與“昆蒙架構”2030年全球行動目标,即減少對生物多樣性的威脅,通過可持續利用和惠益分享滿足人類需求,及執行工作和主流化的工具和解決方案相銜接,其中《行動計劃》2030年目标中的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為豐富地拓展了“昆蒙架構”中執行工作和主流化的工具和解決方案的2030年行動目标。

三、新時期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關鍵行動

1. 加快建立生物多樣性主流化長效機制

從“昆蒙架構”到《行動計劃》,完善生物多樣性相關政策法規體系、建立長效機制都是推動生物多樣性主流化的關鍵行動。生物多樣性主流化是将生物多樣性納入到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政治、經濟、社會、軍事、文化及環境保護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主流的過程,完善生物多樣性政策法規、體制機制和規劃計劃等,通過建立長效機制才能確定各行各業及各類群體始終将生物多樣性放在主要地位。同時,生物多樣性保護長效機制将預防生物多樣性破壞行為,推進源頭管控,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經濟發展同步,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由國家戰略轉化為具體實踐,保障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

鑒于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的系統性、長期性,建立生物多樣性主流化的長效機制尤為迫切,應加快推進以下工作:一是加快生物多樣性保護法治建設,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相關領域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及制度體系,健全生态保護補償制度和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二是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協同治理機制,推進國家與地方、政府多部門間協同關聯機制,強化各級政府的生物多樣性保護主導作用;三是将生物多樣性保護目标及其多重價值觀持續納入各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相關部門的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及有關行動方案等;四是出台國家生物多樣性保護全民行動方案。

2. 加強就地保護監管與協同治理

加強就地保護監管與協同治理修複受損生态系統是應對生物多樣性喪失的迫切需要。生物多樣性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為人類社會提供了衣、食、住、行及文化生活,是綠色發展的基礎和支撐。加強就地保護監管是守護生物多樣性原生境最重要的途徑。同時,應減少生物多樣性面臨的威脅因素,協同治理修複受損生态系統,扭轉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局面,以築牢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發展基礎。

為進一步加強監管和推進協同治理,應重點關注以下方面:一是嚴守生态保護紅線,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等保護監督,優化海洋生态安全格局;二是開展生态恢複重點區域識别與判定,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三是采取近自然工程措施開展栖息地修複和生态廊道建設;四是協同推進減污、降碳、擴綠、增長,統籌制定生物多樣性适應氣候變化政策架構等。

3. 積極推動可持續利用與惠益共享

探索生态産品價值實作、推動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與惠益共享是實作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關鍵路徑。生物多樣性是生态産品價值實作的重要基礎,而生态産品價值實作有助于地方形成自生動力維護生物多樣性,實作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社會經濟穩态發展的雙赢局面。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惠及整個社會,事關國家生态安全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是實作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路徑。

為加快推進生态産品價值實作,《行動計劃》也明确了以下重點任務:一是強化國家層面種質資源利用平台和共享體系建設,加強生物遺傳資源資訊管理,開展生物多樣性相關農牧、醫藥、傳統文藝、民俗技藝等傳統知識調查編目與評估;二是依托自然承載力統籌山區、平原、林區、海島等區域的資源禀賦和區位條件,通過生态涵養、現代農業、全域旅遊、科技創新等不同發展定位推動生态産業化和産業生态化,強化生物多樣性在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可持續利用;三是應堅持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建構新發展格局的重大部署,加快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更新。

4. 推進生物多樣性治理能力現代化

系統建構生物多樣性治理能力現代化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對提高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的管理水準至關重要。目前,中國生物多樣性治理能力現代化仍處于發展階段,全方位提升生物多樣性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将能更有效應對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威脅,有助于實作可持續發展目标,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和彰顯中國智慧。

有效推進生物多樣性治理能力現代化,應着力加快以下行動。一是提升與社會發展水準相适應的生物多樣性保護能力,加強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裝置研發與國際接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資訊化和現代化建設;二是積極推動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參與生物多樣性相關國際标準制定,加強關鍵議題的交流磋商;三是充分發揮昆明生物多樣性基金的作用,積極推進生物多樣性國際合作,幫助開發中國家或地區提升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的能力,彙集各方力量共同應對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挑戰。

四、完善工作協調機制,保障行動落地

工作協調機制是落實好新時期生物多樣性保護目标與行動的重要保障,應圍繞各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完善投融資機制及強化技術支撐等形成《行動計劃》實施的保障體系。

一是加強組織上司落實各方責任。建立統籌推進《行動計劃》的工作機制,細化部署任務分工和實施方案,各相關部門履行好生物多樣性保護職責,加強統籌協調,推動工作落實,進行跟蹤評估和監督檢查,形成上下關聯、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隊伍建設和資金保障機制。建設高素質專業化隊伍和科技人才團隊,引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急需的管理和技術人才,建立地方生物多樣性保護專家庫。加強各級财政資源統籌繼續支援生物多樣性保護,建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多管道、多領域籌集保護資金。

三是強化技術支撐系統研究關鍵領域。建立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科研平台和基地,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标準化技術支撐工作,科學研判生物多樣性治理的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問題,科學支撐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積極參與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交流合作。

  (作者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态文明中心首席科學家、研究員 張惠遠,研究室主任、進階工程師 齊月,助理研究員 秦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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