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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姜價格标錯被拍近8萬單,商家關店求退款,律師:屬重大誤解,其可行使撤銷權

作者:九派新聞

近日,山東濰坊一家農産品網店釋出關店公告,稱因對平台活動規則了解錯誤,導緻店内生姜銷售價格标錯,下單近8萬單。若按照錯誤價格銷售,将導緻大量負債,懇請已經下單的買家盡快發起退款。

生姜價格标錯被拍近8萬單,商家關店求退款,律師:屬重大誤解,其可行使撤銷權

商家釋出的關店公告。圖/購物平台截圖

【1】十幾分鐘4萬多人下單,有人一次購買上千件

4月22日,九派新聞聯系到該網店的老闆田先生。他介紹,今年是自己經營網店的第3年,店内售賣的産品主要是濰坊安丘本地的農産品,如生姜等,價格按重量不等分為幾檔,有8.8元/斤、13.8元/2斤、19.8元/3斤、29.8/5斤和55.8元/斤,平時一天隻能賣二三十單,成交金額為幾百元。

4月19日,為增加店鋪的曝光度,讓更多人了解店内的産品并下單,他參加了“聚劃算”活動。

他告訴九派新聞,設定活動價格時需要填兩個金額,一是平時售價,二是折扣力度,但自己誤認為第二個金額填的是活動價,即折扣後的價格,導緻店内幾檔生姜的價格被設定成幾毛至一進制不等。

“幾毛錢1斤,一塊多9斤,差不多一半的訂單都買的是9斤的,但9斤的生姜成本都要四十多。”田先生說。

十幾分鐘内共有4萬多人下單,産生的訂單數有七萬六千餘單,并且還存在重複購買的情況,有的甚至一次性下單了幾百上千件,論件數的話有八九十萬件,成交金額也高達80餘萬。他表示損失遠不止于此,如果全部發貨的話,算上成本、運費等等,粗略估計将損失數百萬。

生姜價格标錯被拍近8萬單,商家關店求退款,律師:屬重大誤解,其可行使撤銷權

退掉的千份訂單。圖/@BRAVE

田先生坦言,當晚20時的活動剛開始第一分鐘自己就發現不對勁,本打算立即下架商品,然而操作不了,隻好求助平台客服,對方表示可以申請退出活動、下架商品。但由于太多人同時下單,自己的手機和電腦頁面全部卡死,十幾分鐘後才成功送出申請。

“送出申請并不意味着直接下架商品,平台還要稽核申請,操作需要時間,當時又是晚上,稽核過程中商品就一直沒有下架,最後應該是(顧客)把幾十萬的庫存全部拍完了,商品自動下架的,後來也就沒注意稽核什麼時候通過了。”他說。

事情發生後,他一直嘗試私信聯系買家解釋原因,期望對方主動退款,但由于人數實在過于龐大,“我一個人私信、回複根本發不過來”。

次日(20日),田先生在網店首頁釋出了關店公告,并懇請已經下單的買家盡快發起退款。他告訴九派新聞,私信并釋出公告後,很多買家都特别體諒自己、也表示了解,便主動退單了,也有很多網友在社交平台擴散消息,呼籲更多人主動退單,自己很感動。

截至22日12時,此次活動産生的七萬六千餘個訂單已陸陸續續有兩萬單被退,還剩52912單。

生姜價格标錯被拍近8萬單,商家關店求退款,律師:屬重大誤解,其可行使撤銷權

購物平台上該店鋪的商品下架及關店提示。圖/購物平台截圖

田先生稱,最初在平台開通店鋪時需要交一筆5萬元的保證金,一旦出現狀況商家便會進行賠付。由于此次疏漏,店鋪收到不少投訴,目前已賠付2萬餘元,不過由于平台客服積極協助處理,已剔除部分訂單,現在隻要剩餘的訂單不被投訴,便不會産生賠付。

“至于閉店,實際上現在店已經開不成了,不僅僅是保證金,還有3萬年費以及一些還沒到賬的貨款,平台上還有近9萬餘元均無法取出,現在保證金不足5萬,貨款一旦到賬也會立即補足保證金的缺口。”他無奈地說。

天貓平台從業人員告訴九派新聞,此事屬實,平台有專人客服對接并協助處理訂單問題。根據查詢到的商家提出的退出活動申請,已有從業人員接收并完結該工單,但未核查到處理結果,會聯系該處理人員跟進處理結果。

上述從業人員還稱,此前出現過這種情況,有專門的處理人員跟進、處理,無法透露具體資訊。

【2】律師:屬重大誤解,行為人可行使撤銷權,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商家是否可以申請退單?有人購買上千件商品的行為是否屬于惡意“薅羊毛”?針對上述情況,九派新聞向律師進行了咨詢。

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寒冰向九派新聞表示,商家因錯标價格導緻被大量下單,從法律上講,确實屬于一種重大誤解的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根據《民法典》規定,撤銷後,賣家因該行為取得的财産,應當予以返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于賣家而言,并不是隻要賠付保證金或閉店就行。

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李梅律師指出,本案更多是從協商調解角度分析,因為買家也有主張權利的基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總則編若幹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行為人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種、品質、規格、價格、數量等産生錯誤認識,按照通常了解如果不發生該錯誤認識行為人就不會作出相應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重大誤解”。

該《解釋》第十九條将價格作為重大誤解的典型情形進行列舉,為商家在應對消費者惡意“薅羊毛”行為時行使撤銷權提供了較為明确的法律依據。本案中,商家和消費者之間成立資訊網絡買賣合同關系,商家可以基于對釋出商品價格存在重大誤解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主張撤銷合同,但考慮消費者數量衆多,逐個走法律程式成本巨大。

此種情形下,李梅認為,本案生姜訂單尚未發貨,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損失,商家可以撤銷大量因價格标示錯誤而産生的訂單,而消費者不應再要求商家繼續履行訂單。當然,從維護商鋪形象的角度考慮,商家可以事先釋出公告聲明并緻歉,在保證經營成本和盈利的前提下,可以選擇通過贈送購買優惠券等方式說服各位消費者主動撤銷合同。

針對部分買家惡意“薅羊毛”的行為,李梅認為,惡意“薅羊毛”情節嚴重或數額巨大的,涉嫌違法犯罪。據當事人反映,有消費者甚至購買了1000斤生姜,這類情形不排除消費者利用商家過失或平台漏洞,惡意注冊大量賬戶刷單來“薅羊毛”。

為了避免類似本案的鬧劇再次上演,李梅認為,平台預警機制及商家的法律聲明十分重要。第一,平台建立訂單異常預警機制,在檢測到下單異常情況下自動關閉下單界面,而據記者了解到的情況,商家詢問過平台方是否能統一關閉訂單,但對方表示無法操作,平台沒有權限,這種情形下,隻能任由下單量瘋漲,商家即使發現了薅羊毛行為也無任何應對之策。第二,在銷售商品時商家也應事先聲明,在出現合同簽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形時,可以單方面撤銷訂單,且無須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如果消費者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商家也應該積極報案處理。

“這兩天有很多發消息詢問、催貨的,我要一個個回複,一天到晚都在忙這件事,晚上睡不了多長時間、也根本睡不着。但現在我能做的就是去挨個發資訊,雖然很難熬,但畢竟是我自己設定錯了價格,隻是希望退單的人越來越多。”田先生說。

九派新聞記者 代夢穎

編輯 劉萌 武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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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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