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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上市公司造假需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退市?因為法不責衆嘛!

作者:商業新聞

一年造假2億元以上且超過30%,予以退市;兩年造假3億元且超過20%,予以退市;連續三年及以上造假的,直接退市。

先解釋一下,這條規定下達之前發生的所有财務造假事件,均不在這個規則的管轄範圍之内,也就是說,之前的都翻篇了,大家隻要現在開始好好做人,就都還是好人。但你要是還不老實,對不起,那我也不客氣了!

為何上市公司造假需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退市?因為法不責衆嘛!

上市公司

那之前的造假的事兒……不提也罷!

我确實不太懂,為何造假這件事還需要劃紅線?對于資本市場來說,任何造假對于投資者都是不可原諒的,但為何對于管理者,就可以有被容忍的空間?如若是股民來投票,我相信絕大多數股民都會要求:隻要造假,即刻退市!但事實上是:股民是沒有決定權的,即使成為造假事件的受害者,這樣的要求也不會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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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

那為什麼我們的主管部門下不了這個“狠心”呢?肯定是有苦衷咯!這是個随便想想就可以得到答案的問題,用四個字總結:法不責衆!此時我不由想到了前一段中國企業在美國股市被逼退的新聞,盡管我們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了美方不合理的要求,然而,我隻是說有沒有這種可能,即便不牽扯到國家安全問題,我們那些著名的會計事務所最後拿出的報表,也達不到美國股市最基本的要求?當然,此時此刻我還是強烈譴責美國單方面的霸權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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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

國九條,頗有點為中國股市刮骨療毒的勁頭,事實上卻沒有去刮骨的勇氣。咱們不少的管理者什麼事兒都傾向于保守療法,講究的是緩和,不溫不火,但這樣久而久之,群眾相信一切會變好的信心就“疲”了。如果這次國九條出台的同時,可以直接拿下幾家造假的公司并強制退市,其效果會不會更有利于提振市場的信心?我想答案是不言自明的!雖然我也懂一些主管部門的難處,可是這麼不痛不癢、可進可退的規定,加上會計學的博大精深,以後的情況是很難有根本性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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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最後預言一件事兒,下一次調控,這個造假退市的金額會繼續下降,來表達主管部門持續收緊、毫不懈怠的态度,但依舊不會一刀切。不信?走着瞧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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