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房山區政府網站釋出了2024年房山區第二批面向部分公租房輪候家庭組織選房的公告(中或大套型)。
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複核及配置設定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以下簡稱《通知》)檔案精神,對應配租套型為“中或大套型”的輪候家庭,以直接發放選房通知單的方式組織選房。
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房源共計452套,涉及14個公租房項目,分别為:燕保·大學城家園、燕保·阜盛家園、朗悅嘉園、領峰四季園、樂活雅苑、漫缇家園、富禧良嘉園、紫欣苑、聖水嘉名、佳和家苑、天資華府、銘品嘉苑、清苑嘉園、安盛家園。
房源戶型以實際傳遞入住房屋戶型為準,面積和租金價格最終以申請家庭與産權機關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2024年1月31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且未保障(未配租配售、未享受市場租房補貼)的應配租套型為“中或大套型”房山區輪候家庭。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通知》檔案要求,對符合上述配租對象的輪候家庭采取直接發放選房通知單的方式組織選房。
選房順序号按照以下規則進行排序:
1.備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備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後;
2.備案年份相同的,具備優先配租資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備普通資格的家庭排序在後;
3.備案年份、配租資格相同的,備案編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備案編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後。(例如:GX111400322與GX111400464備案時間相同,GX111400322排序在前,GX111400464排序在後)
4.根據相關檔案規定,原“三房”輪候家庭獲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的,備案時間以原保障性住房資格備案登記時間為準。
(一)選房時按照選房順序号依次選房;
(二)選房工作結束後,本次選房順序号自動失效。
特别提示:
根據《通知》檔案第四(二)條規定,“公租房資格備案家庭放棄選房或簽約累計兩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滿後,經該家庭申請,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複核程式對該家庭進行資格複核,經複核仍然符合條件的,可再次納入配租範圍。公租房備案家庭再次累計兩次放棄選房或簽約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本次發放選房通知單的備案家庭均有房源可選,是以根據上述規定,如本次放棄選房(包括不領取選房通知單、不參加現場選房及現場放棄選房)、放棄簽約将被記錄,如累計放棄兩次的,将按照上述檔案執行。
本次配租項目在簽約入住前,将由房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輪候期超過一年的選房家庭開展資格複核。
未按規定時限參加複核或資格複核未通過的家庭,此次選房視為無效,産權機關不予為其辦理入住手續。
資格複核通知請關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一)承租公租房的申請家庭,按照公租房項目租金标準及有關政策繳納租金。
獲得公租房租金補貼資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額交納租金,後按月發放租金補貼。
(二)承租家庭符合《關于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規定的條件的,可以申請租金補貼。
申請租金補貼的家庭,可向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三)公租房租金補貼建築面積上限為60平方米。
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築面積超過補貼面積上限的,按上限取值;
低于上限的,按實際承租建築面積取值。
如家庭標明公租房建築面積為83平方米,則超出部分(2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補貼。
北京市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本次政策解釋及資格複核工作,産權機關負責本次選房及入住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2024年4月8日
綜合自房山區政府網站、房山區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