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外賣吃出200多次“異物”,女子靠點外賣賺20000元!警察:跟我走

吃出異物要求商家賠償,這已經成為各地頻發的社會案件。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将審視案件本身而非形式。

最近,有消息稱一名女子在西安家中被刑警帶走調查,她在全國各地點餐後以“吃出異物”為由要求商家賠償,次數達200多次,涉案金額高達兩萬元。

外賣吃出200多次“異物”,女子靠點外賣賺20000元!警察:跟我走

面對利益的誘惑,我們中的某些人會為金錢扭曲自我,但這當中是否也有社會的因素? 案發地點遍布全國,涉及面廣,該案已經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秩序和人際關系。

據傳,西安某高檔小區一女子鄧某,近半年來在全國18個城市選擇外賣店,點單後在送餐位址樓下攔截,以“飯菜内有蟲子等異物”為由要求商家賠償,每次500元起步,累計兩萬元。直到有評論投訴,北京刑警介入調查,在其小區家中将她帶走。

外賣吃出200多次“異物”,女子靠點外賣賺20000元!警察:跟我走

鄧某理直氣壯稱隻是“看看外賣”,并強詞奪理自己沒有錯。可刑警當場出示她聯系過的商家名單,令她無話可說。原來,她精心設計的手段早已敗露。面對證據确鑿的事實,我們還要狡辯到何時?錯誤的開始和糊塗的過程,最終注定會迎來痛苦的結束。

外賣吃出200多次“異物”,女子靠點外賣賺20000元!警察:跟我走

兩萬元對很多人來說不算小數目,而通過重複敲詐來擷取這筆錢,則是嚴重違法犯罪。因害怕差評和麻煩,多數店家選擇息事甯人,這更堅定了鄧某走上歧途的念頭。被貪婪驅使的人難免迷失自我,但就其輕覆滅罪的行徑,每個人都可能一錯再錯。我們又有什麼立場責怪别人?

外賣吃出200多次“異物”,女子靠點外賣賺20000元!警察:跟我走

據調查,鄧某近半年的敲詐次數高達200多次,足以構成刑事犯罪。根據大陸法律規定,像鄧某這類敲詐勒索公私财物的行為,不僅數額巨大,且情節特别惡劣,應判處3-10年有期徒刑。面對嚴厲制裁的法律,她還來得及收手嗎?

外賣吃出200多次“異物”,女子靠點外賣賺20000元!警察:跟我走

然而,引發我們深思的不僅是鄧某個人的行為,還有類似案件層出不窮的社會氛圍。習慣性以詐騙手段獲利難道就能被接受?而默許這種行為的環境,其實也在消耗着人們的道德底線。什麼樣的土壤滋生了那麼多貪心?我們又懂得寬容到何種程度?

如果把個人行為視作改變社會的種子,那我們現在到底在散播怎樣的東西? 殊不知,這些看似與己無關的事,其實正在改寫大家生活的規則。而錯誤必然釀成更大的錯誤。

外賣吃出200多次“異物”,女子靠點外賣賺20000元!警察:跟我走

要讓類似的案件不再發生,就要從日常做起,從點滴做起,從自己做起。打破這種麻木不仁的局面,需要付出行動邁出第一步的人。應該從教育做起,從法制做起,還是從環境做起?我們又打算從哪一步開始?!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