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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吃出200多次“异物”,女子靠点外卖赚20000元!警察:跟我走

吃出异物要求商家赔偿,这已经成为各地频发的社会案件。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将审视案件本身而非形式。

最近,有消息称一名女子在西安家中被刑警带走调查,她在全国各地点餐后以“吃出异物”为由要求商家赔偿,次数达200多次,涉案金额高达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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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利益的诱惑,我们中的某些人会为金钱扭曲自我,但这当中是否也有社会的因素? 案发地点遍布全国,涉及面广,该案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和人际关系。

据传,西安某高档小区一女子邓某,近半年来在全国18个城市选择外卖店,点单后在送餐地址楼下拦截,以“饭菜内有虫子等异物”为由要求商家赔偿,每次500元起步,累计两万元。直到有评论投诉,北京刑警介入调查,在其小区家中将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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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理直气壮称只是“看看外卖”,并强词夺理自己没有错。可刑警当场出示她联系过的商家名单,令她无话可说。原来,她精心设计的手段早已败露。面对证据确凿的事实,我们还要狡辩到何时?错误的开始和糊涂的过程,最终注定会迎来痛苦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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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元对很多人来说不算小数目,而通过重复敲诈来获取这笔钱,则是严重违法犯罪。因害怕差评和麻烦,多数店家选择息事宁人,这更坚定了邓某走上歧途的念头。被贪婪驱使的人难免迷失自我,但就其轻覆灭罪的行径,每个人都可能一错再错。我们又有什么立场责怪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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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邓某近半年的敲诈次数高达200多次,足以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大陆法律规定,像邓某这类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不仅数额巨大,且情节特别恶劣,应判处3-10年有期徒刑。面对严厉制裁的法律,她还来得及收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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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引发我们深思的不仅是邓某个人的行为,还有类似案件层出不穷的社会氛围。习惯性以诈骗手段获利难道就能被接受?而默许这种行为的环境,其实也在消耗着人们的道德底线。什么样的土壤滋生了那么多贪心?我们又懂得宽容到何种程度?

如果把个人行为视作改变社会的种子,那我们现在到底在散播怎样的东西? 殊不知,这些看似与己无关的事,其实正在改写大家生活的规则。而错误必然酿成更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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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类似的案件不再发生,就要从日常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己做起。打破这种麻木不仁的局面,需要付出行动迈出第一步的人。应该从教育做起,从法制做起,还是从环境做起?我们又打算从哪一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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