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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藥劑,往往隻給病人用半支,剩下的一半去哪了?

作者:中醫科李醫生

很多患者就診時發現,醫院開出的藥劑,用來打吊瓶、注射的那些,醫生開出醫囑,護士配藥之後,往往隻用了一點點,或者一半,剩下的一半“不見蹤影”,但費用是按一整支來收取的。

這樣會帶來3個疑問:

醫院的藥劑,往往隻給病人用半支,剩下的一半去哪了?

1、醫院給我的針劑隻用了一半或一丁點,為什麼按整支收費?用多少收多少不行嗎?

2、沒有用完的藥劑去哪了?是不是給别的病人用了?算不算醫院“創收”?

3、如果藥劑比較貴重,一個病患用不完,能不能一群病人“團購”,分擔費用?

醫學上的針劑、粉劑等治療産品,是重要的發明,成為臨床對付大量急症、重症、難症和常見病的“利器”。比如說肌肉注射、打吊瓶等,見效快,緩解症狀及時,已成為重要的輔助治療方式。

醫院的藥劑,往往隻給病人用半支,剩下的一半去哪了?

不過,針劑、粉劑生産是有一定規格的,臨床上多用毫克、毫升或百分比表示。患者用藥是按體重、年齡、體表面積等計算劑量,往往會有零頭,更多見是一支針劑,隻用了一半。這種情況在門診、住院部門,每天都很常見。

一、既然藥劑沒用完,醫院為什麼按整支收費?

因為這支藥是專給該病人使用的,啟封之後,接觸空氣會受到污染,除非很短時間内繼續用掉,否則會有變質風險,必須丢掉。

醫院的藥劑,往往隻給病人用半支,剩下的一半去哪了?

二、沒有用完的針劑,會不會給别的病人使用?醫院是不是在“創收”、一藥多售?

一個病人沒用完的藥劑,再給别的病人用,臨床上是有的,多見于兩種情形:

1、這個藥是緊缺藥,來之不易,庫存很少,而且啟封後很短時間内會給幾個病人同時用上,如西地蘭,用于心内科等科室。

醫院的藥劑,往往隻給病人用半支,剩下的一半去哪了?

2、突發大規模公共衛生事件,病人較多,為了不浪費針劑,可以分成若幹份配藥,同時治療多個患者。

這兩種情況,醫生在開醫囑的時候,都會特别向患者征求意見,取得同意後才實施。

三、如果某個藥劑很貴重,單個病人用不完,啟封後也不能儲存,能不能“團購”,讓更多患者受益?

明确地說,這樣是不行的。過去有過教訓:2007年前後,某個治療常見眼病的進口藥物,效果不錯,但價格每支高達2萬多元,病人每次隻能用三十分之一的劑量,剩下的隻能浪費了。

醫院的藥劑,往往隻給病人用半支,剩下的一半去哪了?

有的病人提出,能不能“團購”,分攤費用,治療效益也提高了?醫院同意了,于是,短期内醫患雙方皆大歡喜,病情受控不說,費用僅需原來的三十分之一。

不過,由于病人情況不同,有的治好了,有的沒治好,沒治好的有意見,投訴了醫院和生産商。進口藥物生産商為開脫責任,認定醫院用的是“假藥”,因為“團購”的行為是無法按正常流程收費和提供财務憑據的。一下子把醫院推到了不利地位,後續的處理比較重。

醫院的藥劑,往往隻給病人用半支,剩下的一半去哪了?

自此以後,“團購”、“拼單”的行為,在醫療系統是嚴格禁止的,醫院把保證患者用藥規範、安全,放在第一位。

是以,醫院大量治病的藥劑,是“專人、專用、專屬”的,藥劑裡有醫囑、藥單、條形碼,啟封後沒用完的,不具備儲存條件的,直接扔掉、廢棄了。

醫院的藥劑,往往隻給病人用半支,剩下的一半去哪了?

道理很簡單:藥劑不是剩飯剩菜,可以留下一頓吃,存在污染的風險,出了問題,醫院會很麻煩,剩下的針劑、粉劑,藥方也不可能回收,因為賬平不了,盤點時會問責。最規範的處理方式,就是“廢物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