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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設計師公開稱“女生多數都惡心”,女子關聯“網友爆料”曝光網店吃官司,法院:發帖者實名道歉賠5000元

作者:大風新聞

2021年,不滿網紅服裝店設計師說出“女生這種生物真的絕大多數都是惡心的東西”的言論,北京網友小蘋(化名)在熟悉的豆瓣論壇發帖曝光此事後,接到自稱該網店前員工的網友爆料,又将對方提供的網店辱女、抄襲等爆料,編輯添加到文章裡。

沒想到,這篇不久後被删除的文章,卻讓她惹上了一場官司,最終付出了賠償5000元,在平台向該網店品牌所屬公司道歉10天的代價。

2023年12月20日,經辦該案的沈法官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這類案件并不少見,也提醒廣大網友,在網上發表言論要謹慎。

買家發帖曝網店女設計師辱女:

“女生多數都是惡心的東西”

12月19日,在北京工作的豆瓣網友小蘋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自己曾是女網紅“胖龜”的忠實粉絲,在其開設的女裝網店購買服裝,從大三一直買到了參加工作兩年的2021年。

小蘋稱,她和一大批喜愛“胖龜”個人風格而追随的粉絲一樣,加入了其店鋪的粉絲微信群。該群主要是釋出預售團購資訊,在群内,粉絲可直接與“胖龜”本人、設計師、合夥人和營運等從業人員互動。

早期,“胖龜”的網店主要面向學生等顧客群體,服裝多數定價在兩三百元左右。2021年7月份,該店鋪突然決定更新,通知粉絲們服裝将提價至700~1000元的區間。

“有人說設計面料什麼的沒改,我為什麼要多花錢買?”小蘋說,粉絲們并不願接受憑空漲價,拒絕被“割韭菜”,遂在群内議論紛紛。而店鋪方的回應是“你可以在漲價前買”,就把人家踢出去了。

7月11日淩晨,有人在群内貼出了一名該店設計師釋出的朋友圈狀态,“女生這種生物真的絕大多數都是惡心的東西”。

女設計師公開稱“女生多數都惡心”,女子關聯“網友爆料”曝光網店吃官司,法院:發帖者實名道歉賠5000元

小蘋提供給法院的部分證據,設計師發表的辱女朋友圈,及粉絲群對此議論截圖 受訪者供圖

小蘋說,這名設計師也是女性,粉絲們頓時炸了鍋,要求主理人作出解釋。但主理人的回應明顯在維護這名設計師,“說我首先想到她(設計師)是不是遇到什麼難事了?她肯定沒這個意思。”

小蘋說,由于感到不滿,便在其熟悉的豆瓣論壇釋出了一個指名道姓的“女裝店鋪預警割韭菜抄襲厭女對買家秀惡意點評壓榨員工”的文章,吐槽此事,“沒說那個網紅,隻是就事論事說設計師不當言辭,客觀說清倉漲價的事。”

該帖釋出不久,就有一名豆瓣網友向小蘋發送私信,自稱曾在那裡工作過一段時間,爆料隻想勸粉絲們不要太真情實感,網紅“營造的人設和你們想象的不一樣。”

這名網友投稿的長圖、文字等内容包括,其在職期間領着3000元的微薄月薪,卻要超負荷承擔設計師助理、直播的工作,以及在其公司工作時被“壓榨”的經曆、公司厭女氛圍等。

投稿還涉及該店抄襲,店鋪的男從業人員會點評女買家的買家秀,收集将一些女買家秀照片等爆料,小蘋将這些内容整理後添加到文章裡。

女設計師公開稱“女生多數都惡心”,女子關聯“網友爆料”曝光網店吃官司,法院:發帖者實名道歉賠5000元

小蘋稱,此為投稿的“前員工“網友提供的網店抄襲證據 受訪者供圖

發帖被平台删除:

被曝光店鋪所屬公司以侵犯名譽權起訴

小蘋說,文章釋出後,約有300餘個回複。當年11月份左右,文章被豆瓣删除,她也沒在意。

直到2022年年底,她收到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發來的消息,才知道自己被當事店鋪所屬的杭州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絡公司)告了,索賠5萬元,“我才畢業一兩年,還是挺慌的,當時所有錢加一塊都不到5萬。”

小蘋也向當時投稿的“前員工”網友發送私信,希望其為這場官司提供一些證據。但意料之中的,對方沒有回信,她也能了解。

她認為,就算對方願意站出來,也無法提供當時的證據,“包括性騷擾等語言暴力,那種厭女辱女的公司氛圍,怎麼讓投稿人證明?她也不可能随時錄音……涉及抄襲在中國本來就很難界定。”

最終,她還是獨自應訴,“我既然沒有做錯的事,幹嘛要上來就滑跪呢?”

據判決書顯示,該案于2023年4月份開庭審理,原告訴稱,小蘋釋出的文章“文章内容有‘厭女ru女就是這家店鋪的企業文化’‘對着買家秀裡的每一個女生的身材長相指指點點’‘他們的蝻合夥人也會收集美女買家秀進行意yin’‘貶低評價員工的身材和長相’‘在他們嘴裡每個女生要麼是照騙,要麼就是醜’等不實表述。

該網帖文章釋出後,獲得了大量網友的回複、點贊、轉發及收藏,導緻相關公衆對網絡公司及其旗下的品牌作出負面評價,進而侵害了網絡公司的名譽權,給公司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

該公司要求小蘋,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或使用其豆瓣賬号在豆瓣平台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50000元,其中包括合理維權費用20040元。

包括當時的群聊天記錄等,小蘋向法院送出了五十餘頁的證據。據其中一組名為“上架銷售印有性化女性的短袖”證據顯示,此前,該店鋪曾設計出一款夏季T恤,圖案為一隻小熊,配有歧視性的英文字樣”Sugar daddy”。

女設計師公開稱“女生多數都惡心”,女子關聯“網友爆料”曝光網店吃官司,法院:發帖者實名道歉賠5000元

小蘋送出法院的涉事網店釋出的性化女性設計短袖,及當時網店方回應粉絲質疑的聊天截圖 受訪者供圖

該組證據配發的“上新群”聊天記錄截圖顯示,有疑似粉絲委婉提問,“穿這個也找不到幹爹吧?”

疑似店鋪方從業人員回應:“我覺得這個詞這樣子搭配蠻有意思的”“我個人好像沒有很抗拒這個詞”“不喜歡就不買呗”。

提問的粉絲不再追問,“嗯嗯好沒事,就随便問問。”

法院判決:構成名譽侵權,

粉絲道歉并賠償網絡公司5000元

判決書顯示,小蘋辯稱自己的主觀目的并非出于惡意诋毀對方商業信譽,發帖内容系對事實情況的客觀揭露,不存在帶有主觀惡意的侮辱、诽謗等損害網絡公司名譽的不實文字,該公司的名譽損失、經濟損失與自己行為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

法院認為,小蘋釋出的涉案文章,“原來厭女ru(辱)女就是這家店鋪的企業文化,他們表面會求着大家多發買家秀,轉過頭對着買家秀裡的每一個女生的身材指指點點,他們的男合夥人也會收集美女買家秀進行意yin(淫),甚至會在直播裡對女性員工的内衣自由進行點評”,前設計師助理的“他們這一群人對女性真的很苛刻和很不友好,在他們的嘴裡每個女生要麼是照騙,要麼就是醜”“他們會收集你們的買家秀,雖然說表現得求着你們發,但還是對你們的樣貌和搭配都評頭論足,覺得是大家長得不怎麼樣……還會特意儲存一些美女穿着小葡萄衣服的照片,一些胸部特點比較突出的女孩子還會被XX特意存進他的手機裡,作為意淫素材”等言論,對于網絡公司及其公司合夥人系負面評述。

法院經審理查明,小蘋陳述後續的小字内容系其從其他網友投稿獲得,小蘋以原圖轉載方式将其編輯在涉案文章内。

庭審中,網絡公司自認涉案文章中昵稱為“XXX”的微信使用者系其公司旗下設計師,該設計師曾在公司設立的粉絲群内發表過“女生這種生物真的絕大多數都是惡心的東西”的言論,該設計師後續被公司開除。

據小蘋陳述該言論内容系其從其他網友處投稿獲得,由于小蘋送出的證據并未顯示投稿人的認證資訊,亦未展現投稿時間,無法辨析該言論是否如其所述系他人向其投稿的素材。

而法院查明前述部分言論是由小蘋自行編輯錄入的,該院認為,“無論是否屬于轉載抑或系小蘋原創,小蘋均須對其釋出的前述涉案言論内容的真實性予以初步論證。而小蘋并未盡到審慎的注意、稽核義務,僅憑單純的主觀感覺,認為涉案言論内容屬實,即将其公之于衆。”

據此,由于小蘋送出的證據,并不足以論證前述言論均具有初步事實根據,該院認定,前述言論構成對網絡公司的名譽侵權。

法院還指出,“由于網絡公司自身亦承認其設計師曾經釋出過對于女性群體不敬的言論,故小蘋在涉案言論中針對商品漲價、網絡公司辱女、厭女等部分言論,因具有初步證據,不構成對網絡公司的名譽侵權。”

該院還表示,“根據在案證據可知,網絡公司的店鋪經營銷量确有下降,但該後果應當歸結于其自身的不當經營行為,包括公司設計師向女性群體釋出的不當言論,以及商品清倉漲價等行為。

而小蘋作為一個普通的豆瓣使用者,其發表的涉案評論并不具有足夠的影響力,故該院認為網絡公司所主張的經濟損失與涉案言論之間尚不具有直接因果關系。”

4月12日,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等判決,小蘋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過其個人豆瓣賬号公開賠禮道歉,賠償該公司維權合理費用支出共計5000元。

真名實姓網上道歉10天:

“再也不會對網紅真情實感”

12月12日,小蘋用真實姓名在豆瓣論壇釋出了道歉信。起初,對方甚至要求她手寫道歉信,但小蘋以遵守法院判決為由拒絕了。

女設計師公開稱“女生多數都惡心”,女子關聯“網友爆料”曝光網店吃官司,法院:發帖者實名道歉賠5000元

小蘋應要求貼在豆瓣論壇的道歉 網站截圖

12月20日,記者聯系涉案網絡公司,接線從業人員對涉及該案的提問均未回應,“一切以法律宣告為準就行了。”

“如果貿然去發,确實很有可能對他人名譽造成侵權,不管是原創的還是轉載的。”經辦該案的沈姓法官表示不便談論具體案情,但要提醒廣大網友,網上發表言論應當謹言慎行。盡管網絡使用者有匿名性的特點,部分網友認為網上發表言論查不到,但可能會涉及到對他人權利的侵害,網上發言還是要非常審慎。這類案件并不少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資訊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7條,“在司法上面,對轉載者的行為上也是有一個規制條件的。”

當被問及這場官司帶來的影響,小蘋沉默了半響,表示經過這場風波,自己“再也不會對網紅真情實感了。”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陳思 編輯 董琳

(如有爆料,請撥打華商報新聞熱線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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