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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網紅:年少成名需要付出多少“代價”?|讀刊

兒童網紅:年少成名需要付出多少“代價”?|讀刊

“8歲少年直播養家”“媽媽給12歲孩子畫複古女裝”“萌娃網紅賬号月入15萬”……當許多家長還在擔心自己的孩子會在網際網路沖浪中迷失自我時,已經有一些兒童成為了自媒體短視訊大潮中的“弄潮兒”。

對于這些“兒童網紅”而言,一種常見的調侃是“禁止兒童營業,但架不住兒童非要營業”,天生的“滑稽”和“萌屬性”容易讓他們迅速取得觀衆的喜愛。

然而,他們的處境也常常令人擔憂并引發争議:在歡樂的日常背後,“營業”的孩子們真的快樂嗎?“觸網”的體驗是否會擾亂他們正常成長的社會節律?兒童網紅背後的家長究竟是在“曬娃”還是“啃娃”?

其實,兒童網紅現象不隻出現在國内,國外甚至為他們創造了一個專有名詞“Kidfluencer”。比如,一個出生于2011年的孩子,瑞安 (Ryan),在2018年通過在知名視訊網站上測評玩具并進行兒童科學實驗賺到了2200萬美元,成為了當年該網站收入最高的網紅。而許多“小廚師”和“小美妝部落客”,乃至于單純憑着可愛滑稽的表現博人眼球的小朋友也備受國外粉絲的歡迎。

本期“讀刊”從國外的案例分析出發,期待它們能幫助我們思考和關照正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情:我們為何會喜歡特定的兒童形象在網際網路上的呈現?走上“網紅”之路對這些孩子意味着什麼?“兒童網紅”這一現象又為何引人擔憂,何種措施有助于對此加以規範?事實上,貫穿以上問題的一條共同線索在于,我們必須嚴肅思考究竟什麼是與兒童的“相與之道”。

撰文 | 謝廷玉

童年的消逝:當兒童“他性”不再

在讨論“兒童網紅”時,人們大都聚焦于此種現象會對兒童産生何種影響。然而,一個“前置”的問題可能在于,“兒童網紅”如此廣受追捧的原因究竟何在。事實上,在現實當中,我們更容易看到的是對“熊孩子”們的吐槽,甚至還會常常觀察到“厭童”情緒的蔓延。但相較于此,網際網路上的兒童形象卻廣受歡迎。美國《華爾街日報》的一則報道指出,“弗拉德與尼基”(Vlad and Niki)、“像娜斯提娅一樣”(Like Nastya)以及“戴安娜兒童秀”(Kids Diana Show)是國外知名視訊網站上最具人氣的三個真人兒童頻道;他們的總訂閱人數已接近3億。

如要了解這樣的反差,尼爾·波茲曼的名著《童年的消逝》或許為我們提供了可能的線索。正如他所指出的,“童年”是在現代化的過程中逐漸被“發現”的,這種“發現”帶來了雙重效應:一方面,對兒童的特殊關照和保護由此得到了辯護;但另一方面,兒童也逐漸被“他者化”——相較于成人,兒童往往不具有完備的理性和自覺的道德觀念……如此一來,在得到關照和保護的同時,對兒童的“教養”和“規訓”也勢在必行——“社會化”的過程旨在消去“他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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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火遍全球的“假笑男孩”加文·托馬斯(Gavin Thomas)可能屬于最早一批成名的兒童網紅。

不難發現,“厭童”的情緒正是由此誕生的,當人們面對着無法溝通,缺乏道德意識的孩童,卻又不得不承擔保護他們的責任時,無奈和厭惡便會應運而生。而如若仔細對“兒童網紅”們加以分析,便會發現他們的類型看似多樣,實則都呈現出一種消去了“他異性”的面貌。正因如此,人們會覺得他們的形象易于被接受,且和現實形成了鮮明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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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消逝》,尼爾·波茲曼著,吳燕莛譯,中信出版社 2015年。

通過檢索兒童網紅的相關資訊,筆者粗略地将國外“兒童網紅”們分為三類:第一類即是以《華爾街日報》提到的“弗拉德與尼基”、“像娜斯提娅一樣”以及“戴安娜兒童秀”為代表的“其樂融融”型兒童網紅。有評論指出:“這三個頻道上播放的影片就如同郊區夢幻樂園裡上演的真人版卡通片。孩子們打扮成超級英雄的樣子,匍匐穿行于巨大的蔬菜之間,或是開着機動玩具車到處跑。爸爸媽媽也成了他們的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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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兒童網紅頻道“像娜斯提娅一樣”推廣圖。

第二類則是一批“少年老成”型網紅,如英國的“足球神童”洛倫佐·格裡爾(Lorenzo Greer,他的頻道名為Tekkerz kid),據《衛報》報道,在六歲時,他的父親在國外知名視訊網站上釋出了他踢球的首支視訊。他的足球技巧和可愛的外表引起了廣泛注意。時至今日,他已經擁有了自己的品牌并與法國球星姆巴佩一起參與耐克的全球宣傳活動。此外,他還與玩具品牌樂高和孩之寶建立了合作夥伴關系。

第三類則是一些“滑稽搞笑”型網紅,他們模仿成人的話語和活動(如吐槽上班壓力、模仿老師、甚至于喝酒、吸煙)并塑造出巨大的反差感。可以看到,在這三種類型中,兒童網紅們要麼努力地接近、融入着“成人世界”,要麼與成人世界水乳交融,親切互動。那種讓人們感到不适,甚至無法溝通的“他異性”則被消融于其中——可以想象,這正是“兒童網紅”們獲得成功的關鍵所在。

正因如此,“兒童網紅”們呈現出的是一種扭曲了現實的“超真實”。在這個意義上,這種文化現象恰恰不利于“兒童賦權”。正如新京報書評周刊的往期文章所指出的(讨論“厭童”,需要聽見兒童的聲音):誠然,社會化的過程是必要的,但這一過程必須以對“他異性”的接受、傾聽和順應為前提,而非簡單地在大衆媒體中暢想兒童的“他異性”可以被消去。正因如此,從“閱聽人端”來看,此類“兒童網紅”的蹿紅恐怕并不是一個好的征兆。事實上,它恰恰反映出人們仍難以接受兒童的“他性”并與之共存。恰如一位作者所言:“孩子本來就是社會的一部分,但他們是被遺忘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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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英國《衛報》的“足球神童”洛倫佐。

網紅的生活:當“日常”成為生計

那麼,從“生産端”來看,情況又如何呢?絕大多數兒童網紅網絡賬号的營運者(許多是他們的父母)都會提供這樣一種叙事,即孩子們并不是在“工作”,隻是在展現自己的日常和愛好,而他們所做的也僅僅是将此記錄下來,最多是幫助孩子們發展已有的愛好。

但事實上,“兒童網紅”們的工作體驗極大地取決于父母、粉絲社群甚至平台機制。相較于這些環節,作為“主角”的兒童網紅自身反倒處于最“無權”的地位。根據《衛報》的報道, 47歲的亞利桑那州婦女馬歇爾·霍布森 (Machelle Hobson) 因虐童而遭到指控。她要求自己收養的所有孩子都必須在她的視訊網站頻道“Fantastic Adventures”出演,該頻道擁有超過 700,800 名粉絲,累計觀看次數超過 2.42 億次。如果孩子們不記得自己的台詞或不聽訓示,就将受到虐待。此外,還有父母将自己在愚人節用惡作劇捉弄女兒的橋段作為噱頭——他們威脅女兒要送走家裡的小狗。

來自粉絲社群的壓力也會對“兒童網紅”們造成影響。根據埃迪斯·科文大學(Edith Cowan University)學者凱瑟琳·簡·阿徹(Catherine Jane Archer)和悉尼大學學者凱特·德爾莫(Kate Delmo)的一項研究,兒童網紅們普遍缺乏隐私,且其外貌和言行舉止極易暴露在粉絲們的“凝視”和“評價”之下。是以,他們經常因所受的評價而産生“自我挫敗”的情緒,甚至可能被“私生飯”騷擾。如“足球神童”洛倫佐就常常被認識他的孩子們包圍着——雖然這在大多數時候是善意的,但也時不時夾雜着因嫉妒而出現的挑釁。

最後,視訊平台的推薦機制也會成為壓力的來源。平台往往隻會重點推送一些最受歡迎的頻道,這意味着“兒童網紅”們必須力争讓自己的每一條視訊都拿到好的“資料”。而一旦頻道遇冷,由此而來的落差感則往往令其難以接受。一位“童星”希拉·詹姆斯·庫爾 (Sheila James Kuehl) 在接受英國《衛報》采訪時說:“這不隻是簡單地拆開禮物,這就是工作,如果你想從中賺錢,那這就不是遊戲。”

兒童網紅:年少成名需要付出多少“代價”?|讀刊

美國的網紅雙胞胎姐妹艾娃·麥克盧爾和亞曆克西斯·麥克盧爾。

當然,許多“兒童網紅”的父母們仍然會表示,自己充分尊重了孩子們的意願,并且努力将粉絲社群和平台所帶來的壓力隔絕在外。例如,美國的一對雙胞胎艾娃·麥克盧爾 (Ava McClure) 和亞曆克西斯·麥克盧爾 (Alexis McClure) 以拍攝“日常生活”類視訊聞名。這對雙胞胎幾乎從不“營業”,她們的視訊主要通過父母對其日常的拍攝和剪輯來完成。據悉,每一段8-12分鐘的視訊都需要1小時的拍攝時間和12小時以上的剪輯時間。同時,她們的父母表示:“如果她們要求關閉賬戶,那我們将尊重這一選擇。這是一個充滿壓力的世界。我們優先考慮社交媒體之外的生活。如果這一切在明天結束,那麼這将是我們一家人共同經曆的一段奇妙旅程。”

盡管如此,人們仍會為“兒童網紅”的整體處境感到擔心。“日常即工作”的狀态既可以是享受,也可以成為陷阱。“兒童網紅”缺乏專門的工作場所和勞動保障機制——事實上,發生在家庭之内的一切往往被視為“私事”而不易得到監管。同時,兒童們的“意願”也很容易受到誘導和操縱。事實上,不乏有兒童網紅在長大後後悔自己曾經的這段經曆。網絡媒體“TeenVogue”曾采訪一位化名克萊爾(Clair)的前“兒童網紅”,她表示,兒童網紅們的父母們“分享的不僅僅是你在國小拼字比賽中獲勝的榮譽證書或上大學第一天拍下的微笑照片。相反生活中的私密細節,從哭泣的視訊到父母管教孩子的視訊都會被分享。”自我意識和邊界感尚不明确的兒童或許不認為這有什麼要緊,但長大成人的他們很容易為此感到尴尬。

規制的可能:當童年需要捍衛

出于上述擔憂,國外一直有廣泛呼聲要求對“兒童網紅”的權益進行立法保護。其中常被援引的,是上世紀美國為保護兒童影星而頒布的庫根法(Coogan Law,亦即《加州兒童演員法》)。該法案于1939年頒布,以美國第一位兒童影星傑基·庫根 (Jackie Coogan) 的名字命名。庫根在1921年的電影《尋子記》中與查理·卓别林搭檔,其後一舉成名,随後又主演了米高梅公司的一系列電影,未成年時的收入就高達400 萬美元。他本希望在 21 歲時掌控自己的财産,但在父親去世、母親再婚後,他了解到“孩子 21 歲之前賺到的每一美元都屬于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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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童星傑基·庫根。為了保護兒童演員的權益,美國在上世紀30年代以他命名并頒布了《庫根法》。

在多方呼籲下,《庫根法》得以頒布,該法案要求父母将兒童影星收入的15%存入信托賬戶;還要求兒童影星的演出合同需由州法院準許——而非無條件地信任父母會按照孩子的最佳利益行事;此外,法案要求兒童影星在片場需要有“休息和娛樂”的時間,且工作不能幹擾他們的教育。在1999年後,相關要求被進一步推進,兒童影星擁有其全部收入,而不僅是信托賬戶中預留的 15%。父母可以使用剩下的85%來照顧孩子,但歸根結底,這些是孩子的财産。是以,孩子原則上可以因父母不按照自己的意願使用這筆錢而發起訴訟。

相比之下,目前“兒童網紅”所在的各大平台對他們權益的保護仍然是相當不足的。由于Youtube、Instagram等社交媒體平台禁止13歲以下兒童擁有自己的賬号,因而“兒童網紅”們的賬号實際由父母所有。是以,與品牌贊助方的協商大多全權由父母掌控,其收入也歸父母所有。而平台所做的僅僅是“為家庭提供了各種教育材料……以確定創作者在視訊中涉及未成年人時了解我們的政策和适用的勞動法。”

目前,法國在立法規制方面走在前列。針對16歲以下“花費大量時間在網上工作并通過工作産生收入的兒童”,這一法案為他們提供與兒童模特和演員相同的保護——其收入會被存入銀行賬戶,其工作協定需要得到地方當局的許可,另外還規定了“被遺忘權”,即平台有義務根據孩子的要求删除内容。而國内也出台了較為嚴格的管制措施。根據人民網報道,大陸“《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嚴管嚴控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表演,對出現未成年人單獨出鏡或者由成年人攜帶出鏡超過一定時長且經核定為借助未成年人積累人氣、謀取利益的直播間或者短視訊賬号,或者利用兒童模特擺出不雅姿勢、做性暗示動作等吸引流量、帶貨牟利的賬号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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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兒童網紅頻道Vlad and Niki推廣圖。

立法規制解決的是所謂的“委托—代理問題”,即在勞動由“兒童網紅”承擔,成果卻由父母享受的情況下,“委托方”(兒童網紅)和“代理人”(父母)的利益并不一緻。通過明确兒童網紅對“營業”所得的所有權,父母違背兒童意願牟取私利的動機将被削弱。

然而,更重要的工作或許仍在于接納兒童的“他異性”并學習應當如何與之“共處”。在《依賴性的理性動物》中,阿拉斯代爾·麥金太爾指出,孩子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必須具備一系列“德性”才能成為合格的“實踐推理者”——亦即成人世界中的一員。然而,這些德性的養成首先要求其父母應具備一系列品質,如為孩子提供安全感,将孩子作為持續關心和承諾的對象;其承諾在許多方面應該是無條件的;最重要的是孩子的需要,而非與孩子的關系中他們的需要。同樣,觀看“兒童營業”的觀衆和作為傳播媒介的平台也遠非“無辜”。觀衆們的每一條觀看記錄都會被平台所記錄,進而轉化為推薦和獎勵機制,鼓勵特定類型的視訊。是以,當觀衆和平台“聯手”對有關兒童的“超真實”呈現加以“獎勵”時,他們實際所鼓勵的正是一種旨在消除“他異性”的“結構性非正義”。是以,捍衛“兒童網紅”們的童年将是一項立法與社會教育并重的系統性工程。

參考材料:

(1)《華爾街日報》:這些“小網紅”在YouTube上賺進了千萬美元:

https://www.storm.mg/article/4699081?page=3

(2)'It's not play if you're making money': how Instagram and YouTube disrupted child labor laws:

https://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9/apr/24/its-not-play-if-youre-making-money-how-instagram-and-youtube-disrupted-child-labor-laws

(3)'When I’m 16, my baby brother will take over': the rise of the kidfluencer:

https://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9/mar/23/rise-of-the-kidfluencer-tekkerz-kid-mcclure-twins

(4)新京報·書評周刊:讨論“厭童”,需要聽見兒童的聲音:

https://mp.weixin.qq.com/s/7cxARBeVfrJTikjAZFZAkQ

(5)‘Kidfluencer’ culture is harming kids in several ways – and there’s no meaningful regulation of it:

https://theconversation.com/kidfluencer-culture-is-harming-kids-in-several-ways-and-theres-no-meaningful-regulation-of-it-204277

(6)Influencer Parents and The Kids Who Had Their Childhood Made Into Content:

https://www.teenvogue.com/story/influencer-parents-children-social-media-impact

(7)France passes new law to protect child influencers:

https://www.bbc.com/news/world-europe-54447491

(8)《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釋出合力遏制炒作“網紅兒童”現象: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1/1220/c1008-32311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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