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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出手!你手機上的這個“模式”,或有大變化→

作者:新湖南

據“網信中國”微信公衆号8月2日消息,國家網信辦研究起草《移動網際網路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将全面更新“青少年模式”為“未成年人模式”,推動模式覆寫範圍由App擴大到移動智能終端、應用商店,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部分要點梳理如下↓↓↓

官方出手!你手機上的這個“模式”,或有大變化→

未成年人模式應具備自動切換功能

在移動智能終端一鍵啟動未成年人模式後,應用程式、應用程式分發平台應自動切換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

未成年人模式應支援家長或未成年人使用者通過賬号在多移動智能終端(包括同一廠家的相同類型或不同類型的多個移動智能終端)進行統一設定。使用者通過登入統一賬号,自動将該賬号下其他移動智能終端的已有配置複制到本地并開啟。

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式、應用程式分發平台之間應提供必要接口和資料共享,滿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長監督管理等功能。

分年齡化設計資訊和服務

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式以及應用程式分發平台應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為其提供适合身心發展的資訊和服務。分齡化設計根據以下5個年齡區間劃分:

  • 不滿3周歲;
  • 3周歲以上不滿8周歲;
  • 8周歲以上不滿12周歲;
  • 12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
  • 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

移動智能終端應根據不同年齡段設定使用時長

移動智能終端應為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使用者提供差異化使用時長管理服務。當超過每日使用時限,移動智能終端應自動關閉除特定必要應用程式和家長自定義豁免的應用程式之外的其他應用程式:

  • 在面向不滿8周歲使用者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動智能終端應支援預設使用總時長不超過40分鐘,同時提供家長豁免操作;
  • 在面向8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使用者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動智能終端應支援預設使用總時長不超過1小時,同時提供家長豁免操作;
  • 在面向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使用者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動智能終端應支援預設使用總時長不超過2小時,同時提供家長豁免操作;
  •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當未成年人使用者連續使用移動智能終端時長超過30分鐘,移動智能終端應發出休息提醒;移動智能終端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
  • 應急類、教育類、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工具類等應用程式和業務不受上述使用時長和時間段限制。

移動智能終端應具備防繞過功能

在進入未成年人模式後,移動智能終端應在家長驗證并确認後才能執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或恢複出廠設定等操作。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如需啟動開發者模式,應經家長驗證并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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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為未成年人提供專屬内容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為未成年人提供分齡内容服務并打造專屬内容池,還應限制未成年人使用者使用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産品和服務:

  • 網絡直播、網絡音視訊、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定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 網絡直播、網絡音視訊、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網絡産品和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
  • 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設定以應援集資、投票打榜、刷量控評等為主題的網絡社群、群組、話題,不得利用泛娛樂化功能和内容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 網絡遊戲的防沉迷要求應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 線上教育網絡産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遊戲連結、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資訊;
  • 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資訊,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 鼓勵應用程式開發者遵照相關法律法規,開發适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規律和特點的應用程式,幫助未成年人培養良好網絡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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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程式分發服務平台設定未成年人應用專區

應用程式分發平台應提供未成年人應用專區。根據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和認知水準,标注應用程式的推薦年齡,提供适宜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應用程式。

應用程式分發平台應嚴格落實未成年人使用者賬号實名注冊和登入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使用者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相關産品和服務。鼓勵教育、益智、科普、讀書、音樂、體育等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應用程式在未成年人專區中上架。

有關部門針對各年齡段特點明确禁用的應用程式,不得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的應用程式分發平台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