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落地,機構這麼看

作者:讀創網
國家網信辦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自8月15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國家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創新發展,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明确了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總體要求。提出了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具體措施,明确了訓練資料處理活動和資料标注等要求。規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規範,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範未成年人使用者過度依賴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按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對圖檔、視訊等生成内容進行辨別,發現違法内容應當及時采取處置措施等。

此外,還規定了安全評估、算法備案、投訴舉報等制度,明确了法律責任。

近年來,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新機遇的同時,也産生了傳播虛假資訊、侵害個人資訊權益、資料安全和偏見歧視等問題,如何統籌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安全引起各方關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落地,如何影響AI産業發展?多家機構釋出最新觀點:

華西證券:《管理辦法》重磅落地,AI拐點确立!

華西證券指出,AI應用側有望進入落地+百花齊放新格局。從組織架構來看,《辦法》由網信辦、科技部之外,發改委、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廣電總局聯合釋出,此外,《辦法》第十六條網信、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資訊化、公安、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管理。我們認為其彰顯了國家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高度重視,也為後續監管落實打下堅實基礎。

我們認為随着監管端的進展和明确,大陸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态有望進入加速狀态,随着大模型的技術逐漸成熟,應用側有望進入落地+百花齊放新格局,服務場景進一步拓寬,成為真正意義上解放生産力的雙手,我們認為資料有望成為應用側的核心壁壘。

受益标的:1)AI+辦公:金山辦公、福昕軟體、泛微網絡、彩訊股份、鼎捷軟體等;2)AI+金融:同花順、财富趨勢、新緻軟體等;3)AI+醫療:潤達醫療、萬達資訊等;4)AI+教育:佳發教育、鷗瑪軟體、科大訊飛等;5)AI+軍工:航天宏圖、中科星圖、華如科技等;6)AI+交通:千方科技、中遠海科等;7)AI+安全:美亞柏科、永信至誠、人民網等;8)AI+其他:焦點科技、華宇軟體等。

開源證券:管理辦法出台,AIGC應用有望迎來加速落地期

開源證券指出,《辦法》明确規定了生成式AI大模型進行資料訓練所用資料必須為合法來源,且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産權。随着國内大模型的發展,對資料資源的需求或持續提升,具有IP版權和資料儲備的公司有望基于資料商業化衍生出新的商業模式進而受益,重點推薦芒果超媒、奧飛娛樂、閱文集團,受益标的包括中文線上、中國科傳、中國出版、上海電影、掌閱科技、捷成股份等。此外,《辦法》還提出公共訓練資料資源平台建設與公共資料分類分級有序開放,具有公共資料儲備與資料平台能力的公司有望受益,受益标的包括人民網、新華網、浙數文化等。

我們認為,《辦法》有望促進AIGC技術在各領域加快落地,打開新的商業化空間,繼續建議積極把握AIGC在各領域應用落地機會。(1)遊戲:AIGC與遊戲的融合,有助于降本增效,同時提升内容豐富度、帶來新的使用者體驗,且随着頭部遊戲供給釋放,或帶動相關公司和遊戲闆塊整體業績增速提升,重點推薦姚記科技、盛天網絡、網易-S、騰訊控股、吉比特、完美世界、心動公司、創夢天地,受益标的包括神州泰嶽、星輝娛樂、恺英網絡、寶通科技、三七互娛等。(2)電商:具備UGC内容及資料優勢的頭部導購平台基于大模型推出的“AI導購”或推動流量及收入增長提速,“AI+數字人”或驅動虛拟直播産能釋放及商業化空間打開,重點推薦值得買、壹網壹創、東方甄選、快手-W。(3)教育:AIGG技術發展或推動青少年AI教育訓練市場規模增長加速,而海量教學内容與大模型結合,或驅動AI輔助教學市場空間打開,教輔出版和教育教育訓練公司的“AI+教育”産品持續落地,後續或帶來業績增量,受益标的包括盛通股份、世紀天鴻、南方傳媒。

中信證券:管理辦法正式落地有望促進國内人工智能行業發展

中信證券研報表示,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新辦法在優化安全監管的同時,進一步從全産業鍊自主可控、AI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資料開放等角度提出推動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的具體措施,鼓勵人工智能各行業應用。我們認為,辦法的出台展現了國家目前在人工智能領域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相關政策措施利好行業發展,AI産業鍊有望加速更新,建議關注AI産業鍊投資機會。

中金公司:指引AI産業生态加速繁榮

中金公司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落地一方面有望提升行業使用AI技術在内容生成方面的規範化程度,在規章指引下更踏實地進行創新;另一方面将激發多方協作,或有望誕生新内容生産路徑、新商業模式,推動擴大行業未來增長空間。在這之中,我們認為頭部内容廠商有望基于自身已有的技術實力、内容IP積累等展現出更多價值點。《辦法》同時指出對于内容創作需遵循原有規定,我們認為後續或有進一步管理措施。

來源:讀創财經

審讀:喻方華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