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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真正打破電網壟斷

國家發改委在其網站挂出了一份名為《關于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通知》。對大多數人來說,這份通知沒什麼特别之處,但對于電網改革而言,這份通知卻信号意味極強,因為它也許意味着打破電網壟斷的改革有可能啟幕。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這份看上去不過是發給一個地方城市的通知,其風頭立時壓過了當天國家電網召開的“兩交一直”特高壓工程啟動動員大會。

電網是典型的自然壟斷行業,國家電網則是典型的壟斷國企。目前,電力系統的市場化改革在發電側和用電側都已逐漸推進,唯有在中間的輸配電也即電網這個環節,卻遲遲難有進展。這種局面,客觀原因是電網本身的行業特性使然。所謂的自然壟斷,也就是一家公司經營、拉一根線比較經濟,而多家公司經營且每家公司都拉一根線,先不說效率,光那些線就能煩死你。這種自然壟斷的情況尤其在公用事業領域非常明顯,例如自來水管、暖氣管等,都是一家公司在經營,不可能多家公司都把各自的管道通到居民家裡。

盡管公用事業領域自然壟斷有其合理性因素,但其弊端也非常明顯。既然行業特性賦予了企業壟斷的權利,在監管不力的情況下,賺取壟斷利潤自然成為企業的天然選擇。中國的電網之是以招緻诟病,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低買高賣兩頭通吃,發電企業和用電的消費者,都惹不起電網這個中間環節。

顯然,電網壟斷需要改革。怎麼改呢?根據國家發改委上述通知透露的資訊,深圳的試點将打破現行買電賣電賺取購銷差價的電網企業盈利模式,改為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核定準許成本和準許收益,固定電網企業的總收入。簡單說,就是在确定成本的基礎上,把收益卡死,不能讓企業想掙多少就掙多少。

公用事業領域的價格一般都是政府管制價格,大多的做法是政府定一個最高價。但這樣限價的問題是這個最高價很有可能不準确,要麼定低了打擊企業的積極性,要麼就定高了傷害消費者利益。是以,目前傾向的做法是成本加價,在核定成本的基礎上再把一定的合理利潤留給企業。可是,這種做法看上去很合理,但在現實中卻也問題明顯。最大的問題是,如何才能确定企業的真實成本?

前幾天北京地鐵價格調整,為了說服公衆接受調價,還拿出了一個第三方出具的成本核定報告。但即便如此,北京地鐵成本依然被認為是本糊塗賬。原因無他,就在于涉事各方的公信力嚴重不足難以服衆。電網壟斷改革與北京地鐵調價有很大相似,難點在于如何準确确定營運成本并讓消費者認可。

今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法國經濟學家梯若爾,他獲獎的理由之一就是他的規制經濟學。他和他的同僚找到了一個管制壟斷企業的方法,既能準确核定企業成本,還不損傷企業的生産創新積極性。梯若爾的研究成果看上去非常振奮,似乎很輕松就能解決壟斷企業存在的弊端。但是,如果梯若爾的研究如此神奇,那麼壟斷問題似乎就不應該存在了。

坦率說,假如真想搞清楚一個壟斷企業真實的成本,辦法肯定比困難多,但問題就在于在中國這個有特色的市場上,能否解決各種關系人情交織形成的“資訊不對稱”。也即,能否使得各方的公信力得到消費者和市場的認可。我以為,這才是電網壟斷改革的真正難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