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向北
近日,一則“女子超3分鐘回資訊,未寫檢讨被辭”的新聞引起網友熱議。
上司在群裡發了五一休假兩天的資訊,如果在七點半之前沒有回複“收到”,便視為自動離職。
朱女士和幾個同僚超3分鐘回複,卻被上司認為是在故意挑釁他。
淩晨三點,上司要求這幾個員工寫檢讨,朱女士因沒來得及寫,不僅被上司言語侮辱,還直接辭退她。
目前,朱女士已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得到應有的工資與賠償。
上司的此番無恥操作,引起了網友的衆怒。
“他哪裡來的勇氣,未回複自動離職。”
“沒關系,勞動仲裁會出手”
“這是在想辦法辭退員工嗎?3點寫檢讨?下班後公司群基本不看。”
這位上司,不過是仗勢欺人,打着“不及時回複”“不寫檢讨”的幌子,變相地辭退員工。
其中,也牽扯出一些問題,休息時間回複不及時,難道有錯嗎?公司能不能以此為理由進行解雇?
01
休息時間不回複資訊,公司能開除我嗎?
看過一份《年輕人加班報告》,報告顯示:
僅10%的年輕人敢“下班不回工作消息”,75%左右的人表示“看到就會回複”。
顯然,下班後回複工作消息,已成為打勞工的常态。
左手家庭,右手事業,為了碎銀幾兩,身處職場的我們,從來沒有容易二字。
面對休息時間,不及時回複資訊的這種情況,公司有權利開除員工嗎?
周六晚上,公司發消息通知小王周日出差,次日上午,小王稱身體不适,早早就睡了,接着表示家裡有事,無法出差。
公司卻認為他無視規章制度,對工作協助不理睬或推诿,予以嚴重處分。
随後,公司又以小王多次違反規章制度,且累計積分已達到解雇的條件,借此将他辭退。
小王對此感到不服,申請勞動仲裁,最後法院判決:公司應支付小王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法院認為,公司的制度是針對工作時間,而不應該擴寬到工作以外的時間,員工休息時,可以不回工作資訊。
而且當用人機關與員工在休息時間内未協商一緻時,員工可以拒絕加班要求。
無獨有偶,甯波一位懷孕的女店長,因休息時間沒有及時回複消息,慘遭公司解雇。女店長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也拿到了賠償金。
很多時候,并不是我們故意不回資訊,而是公司想着法子讓你離開。
休息時間,本就是屬于個人的,員工有權決定是否要回複。
況且,幾乎沒有人24小時攜帶手機,時刻等着待命,下班之後,我們也有自己的生活。
如果不是特殊行業需要及時響應,誰又能做到次次秒回?
用人機關更不能以不及時回複消息為由,強制性開除員工,即使給了賠償金,也不能随意解除勞動者的合同。
員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賠償金,或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面對被惡意辭退,有的人選擇忍氣吞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有的人,不管付出多少時間和精力,也要為自己的權益而戰。
02
對違法辭退說“不”,勇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疫情時,裁員潮接踵而來,直到現在,市場經濟仍然不景氣,裁員危機四處蔓延。
科技巨頭Meta去年裁員1.1萬人,今年3月,計劃再裁1萬人,被裁的員工都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金。
但在現實中,被公司以各種理由辭退,拒絕支付賠償金的案例屢見不鮮。
有一位律師曾說:“隻有在勇敢的維權者的努力下,我們才能逐漸改善法律環境,實作公正與公平。”
我們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堅決打壓違法行為。
上海的一名95後女生在網上釋出視訊,稱自己因在試用期準點下班,被以無故頂撞上司為由被辭退。
短短兩天内,視訊播放量破千萬,引發了大家的熱議。
事情是這樣的。
剛入職時,女生在每天下班前,都會習慣性問下上司,是否還有其他工作需要幫忙,見上司沒有回複,便下班了。
沒想到上司态度惡劣,認為是在挑釁她,并讓人事将女生開除。
女生将公司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決:前公司需依法支付雙倍賠償金。
雖然公司想把她的解釋視為頂撞上司,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辭退,但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在與HR的争鋒相對中,哪怕對方再咄咄逼人,女生也毫不畏懼,堅決捍衛自身權益,最終迎來勝利的曙光。
評論區裡,很多人都力挺她的做法。
有一句評論,讓人印象深刻:“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你不能嘲笑這些勇敢的人。”
那些敢于與黑暗鬥争的人,也許有一天,他們争取的光輝也能照耀到你身上。
職場上遇到惡意辭退時,如果你不維權,公司是不會心甘情願,依法給到賠償的。
維權就像一口鐘,如果你不去敲它,它是不會響的,壞人也不會是以受到懲罰。
我們是掌握主動權的一方,不要自認倒黴,法律會是你強有力的武器,要為自己争取一束光。
也有很多人擔心,打官司會不會影響未來的職業發展?
如果一家公司,看重的不是你的能力,而是覺得你不應該這樣維權,又怎麼值得你去追随呢?
03
被辭退隻是第一步,當心别被PUA擊垮你
當女生與HR商談辭職事宜時,HR言語中處處透露着PUA的氣息。
HR以她不幫上司拿私人快遞的契機,問道:“那我可以了解為你是在故意挑釁嗎?”
女生果斷地回答:“不可以,我沒有挑釁她,因為這個問題是她提出來的。”
接着,HR又指責她作為新人,沒有進行順暢的溝通,還頂撞上司。
女生直言:是上司不願意跟我溝通,卻把沖突指向她,而且是上司先不尊重自己。
面對HR的PUA,女生邏輯清晰,言語流暢,把HR怼得啞口無言。
被辭退時,要警惕用人機關對你的PUA,比如質疑你的能力,扭曲事實,人格侮辱等,讓你覺得确實是自己的錯。
這時候,我們應該如何應對職場PUA呢?
(1)跳出認知枷鎖
當公司想辭退你,都會慣用PUA話術,讓你陷入自我否定的漩渦。
比如:“我覺得你的能力不夠勝任這個崗位”“你給公司帶來了巨大的損失”等。
這時候,要跳出認知枷鎖,冷靜看待和分析,HR對你質疑、打壓,無非是想勸你主動辭職,不用承擔賠償。
這是一場心理戰役,考驗的是雙方的情商與博弈能力,
不要被他的氣勢左右,一定要堅持自己的立場,才不被牽着鼻子走。
(2)巧用迂回戰術
有些話我們不能直言,可以拐彎抹角地講,旁交側擊地問。
談話時,HR會問:你覺得自己近期工作做的怎麼樣?其實,不管你的答案是什麼,最後都會予以否定。
你可以采用迂回政策,反問HR對你的看法,再談及自己過往的業績,不讓自己陷入被動。
當他搬出同僚的評價,質疑你的溝通、協作能力時,不要立刻承認,而是詢問具體事件。
如果本就子虛烏有,或者是根本沒有造成損失的小事,他也不能以此全盤否定你。
(3)果斷訴訟維權
最後一個談話階段,公司依然決定辭退你,且不履行賠償時,不要猶豫,果斷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這時,HR可能會表現出無所謂的态度,并繼續PUA你:就算勞動仲裁,你也沒有勝算。
不要輕易被他的話語左右,不過是想讓你知難而退。
保留相關的考勤、截圖或錄音等證據,咨詢律師,要為自己的合法權益抗争到底,同時也打擊這些不良公司的嚣張氣焰。
寫在最後
面對職場打壓,不惹事,也不怕事,學會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法律賦予我們每個人平等的權利,面對違法辭退,不要放棄維權的機會。
你的妥協,隻會讓這些侵犯權益的人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
隻有人人敢于維權,善于維權,才能保障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促進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羅翔老師在《圓圈正義》一書中曾寫道:“今早霧霾蔽日,但是不要害怕,太陽依舊在雲端。”
要相信,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THE END-
●作者:向北。一生所愛,清風和自由,英勇與溫柔。本文為MBA智庫原創,轉載請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