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的一天,洛杉矶,人們砸開了一間出租屋的鐵門,走進屋内,發現了早已離世的張愛玲,此時,距離她的死亡已經整整7天。張愛玲的生命定格在75歲,但是,她的遺囑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張愛玲撒手人寰,留下32萬美元巨額财産。
她的遺囑中,白紙黑字寫着,所有财産歸好友宋琪夫婦!
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因為他們清楚地記着,張愛玲還有個親弟弟,窮得叮當響,都快吃不上飯了。
但是遺囑中,壓根就沒有提起這個親弟弟!
這一切,都跟張愛玲小時候的經曆有關系。
别看張愛玲是一個才女,但小時候是很悲慘的。
張愛玲還不到10歲,父母就離婚了,母親十分物質,父親經受不住打擊,一蹶不振,終日借酒消愁。
後來,父親又找了一個老婆,繼母的到來,張愛玲的“噩夢”也來了!
繼母對張愛玲恨之入骨,稍不如意,便對她拳打腳踢。
弟弟張子敬并沒有幫助姐姐,反而與繼母站在一起,處處針對她。
張愛玲把這一切都埋在了心裡,就像種下了一粒種子,慢慢的,生根發芽!
長大後,張愛玲遇到了宋琪夫婦,兩口子對張愛玲特别好,在他們的幫助下,張愛玲實作了自己的夢想,成為了一名作家,還移居到了美國。
有時,親情給人造成的傷害,需要一輩子的時間去治愈!
你們怎麼看待張愛玲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