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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DO VO BO DTO POJO的概念與差別(筆記)

說實話,我相信對于剛接觸 PO、VO、BO、DTO、DAO 和 POJO

對DO VO BO DTO POJO的概念與差別(筆記)

  第 1 個:DAO

  DAO(Data Access Object)資料通路對象,它是一個面向對象的資料庫接口,負責持久層的操作,為業務層提供接口,主要用來封裝對資料庫的通路,常見操作無外乎 CURD。我們也可以認為一個 DAO 對應一個 POJO 的對象,它位于業務邏輯與資料庫資源中間,可以結合 PO 對資料庫進行相關的操作。

  第 2 個:PO

  PO(Persistent Object)持久層對象,它是由一組屬性和屬性的get和set方法組成,最簡單的 PO 就是對應資料庫中某個表中的一條記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将資料庫表中的一條記錄了解為一個持久層對象),多個記錄可以用 PO 的集合,PO 中應該不包含任何對資料庫的操作。PO 的屬性是跟資料庫表的字段一一對應的,此外 PO 對象需要實作序列化接口。

  第 3 個:BO

  BO(Business Object)業務層對象,是簡單的真實世界的軟體抽象,通常位于中間層。BO 的主要作用是把業務邏輯封裝為一個對象,這個對象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其它的對象。舉一個求職履歷的例子,每份履歷都包括教育經曆、項目經曆等,我們可以讓教育經曆和項目經曆分别對應一個 PO,這樣在我們建立對應求職履歷的 BO 對象處理履歷的時候,讓每個 BO 都包含這些 PO 即可。

  第 4 個:VO

  VO(Value Object)值對象,通常用于業務層之間的資料傳遞,和 PO 一樣也是僅僅包含資料而已,但 VO 應該是抽象出的業務對象,可以和表對應,也可以不對應,這根據業務的需要。 如果鍋碗瓢盆分别為對應的業務對象的話,那麼整個碗櫃就是一個值對象。此外,VO 也可以稱為頁面對象,如果稱為頁面對象的話,那麼它所代表的将是整個頁面展示層的對象,也可以由需要的業務對象進行組裝而來。

  第 5 個:DTO

  DTO(Data Transfer Object)資料傳輸對象,主要用于遠端調用等需要大量傳輸對象的地方,比如我們有一個交易訂單表,含有 25 個字段,那麼其對應的 PO 就有 25 個屬性,但我們的頁面上隻需要顯示 5 個字段,是以沒有必要把整個 PO 對象傳遞給用戶端,這時我們隻需把僅有 5 個屬性的 DTO 把結果傳遞給用戶端即可,而且如果用這個對象來對應界面的顯示對象,那此時它的身份就轉為 VO。使用 DTO 的好處有兩個,一是能避免傳遞過多的無用資料,提高資料的傳輸速度;二是能隐藏後端的表結構。常見的用法是:将請求的資料或屬性組裝成一個 RequestDTO,再将響應的資料或屬性組裝成一個 ResponseDTO.

  第 6 個:POJO

  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簡單的 Java 對象,實際就是普通的 JavaBeans,是為了避免和 EJB(Enterprise JavaBean)混淆所創造的簡稱。POJO 實質上可以了解為簡單的實體類,其中有一些屬性及其getter和setter方法的類,沒有業務邏輯,也不允許有業務方法,也不能攜帶有connection之類的方法。POJO 是 JavaEE 世界裡面最靈活的對象,在簡單系統中,如果從資料庫到頁面展示都是 POJO 的話,它可以是 DTO;如果從資料庫中到業務進行中都是 POJO 的話,它可以是 BO;如果從資料庫到整個頁面的展示的話,它也可以是 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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