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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時捷官網12.4萬元帕納梅拉遭搶購!律師:保時捷有權撤銷合同

近日,保時捷官網12.4萬元就能買帕納梅拉的話題引起熱議。

據悉,這可能是官方小程式漏洞引發的問題,在連結産生598個預訂單後被官方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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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保時捷從業人員表示:“保時捷小程式上架的車輛實際庫存為1台,首單使用者購買成功後,後面下單的使用者會自動判定為無效訂單,48小時内退還押金。”

同時還透露,目前已于首單使用者達成協定,具體協定内容暫不友善透露。

對此,有不少網友非常費解,那些下單的人都付過錢了,等于是已經産生了合同,那保時捷如果不給提貨合法合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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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紅星資本局報道,有律師對此表示,這此的操作可以算是重大誤解,指的是一方當事人因自己的過錯導緻對合同的内容等發生誤解而訂立了合同。

誤解直接影響到當事人所應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誤解既可以是單方面的誤解,也可以是雙方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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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9條第1款的規定,行為人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種、品質、規格、價格、數量等産生錯誤認識,按照通常了解如果不發生該錯誤認識,行為人就不會作出相應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147條規定的重大誤解。

也就是說,如果12.4萬元的價格确實是标錯了,保時捷方面有權撤銷合同。

此外,911元是訂金而非定金,目前沒有明确的法律加以規定,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

而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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