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大學之道1,在明明德2,在親民3,在止于至善4。知止而後有定5,定而後能靜6,靜而後能安7,安而後能慮8,慮而後能得9。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詞句注釋:
1.大學之道:大學的宗旨,大學的最終目的。大學:在古代其含義有兩種:“博學”之态;與“國小”相對的“大人之學”。古代兒童八歲上國小,主要學習“灑掃、應對、進退、禮樂射禦書數”之類的文化課和基本的禮節。十五歲後可進入大學,開始學習倫理、政治、哲學等“窮理正心,修己治人”的學問。兩種含義雖有明顯的差別之處,但都有“博學”之意。道:本指道路,在這裡指的是在學習政治、哲學時所掌握的規律和原則。明明德:第一個“明”是動詞,彰顯、發揚之意。第二個“明”是形容詞,含有高尚、光輝的意思。
2.明明德:第一個“明”是動詞,彰顯、發揚之意。第二個“明”是形容詞,含有高尚、光輝的意思。
3.親民:一說是“新民”,使人棄舊因新,棄惡揚善。引導、教化人民之意。
4.止于:處在。
5.知止:明确目标所在。
6.靜:心不妄動。
7.安:所處而安。
8.慮:處事精詳。
9.得:得到成果。
譯文:
《大學》的宗旨,在于弘揚高尚的德行,在于關夫妻民,在于達到最高境界的善。知道要達到“至善”的境界方能确定目标,确定目标後方能心地甯靜,心地甯靜方能安穩不亂,安穩不亂方能思慮周詳,思慮周詳方能達到“至善”。凡物都有根本有末節,凡事都有終端有始端,知道了它們的先後次序,就與《大學》的宗旨相差不遠了。